2个离异的人在一起要不要结婚?
今天有个朋友跟我倾诉,说自己离婚后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男朋友也是离异且带着孩子。2个人相处一年后,自己觉得相处不错,提出想结婚的想法,男方以孩子不同意为理由,直接亮明态度:“不想再婚,到时候觉得不合适了再分手多麻烦!孩子也不愿意自己再婚!”
对于这个问题我结合下身边的真实案例想给我的朋友做下分析,先看案例:
案例一:老头妻子早亡,后面老婆跟他生活多年,老头3个儿子,条件都非常好,2个儿子在他爸所在企业的海外公司上班,每个家庭年收入最起码大几十万,小儿子军官,月收入也有2万左右,老头的退休工资交给现在的老婆,老婆对老头的三个孩子也是视如己出,后来老头生病,老太太不离不弃的照顾(这么多年有没有领证也不知道,我也不好问),在老头去世后矛盾来了,几个儿媳妇在老头下葬后当天晚上,就把老太太叫过来,要求她交出老头子的退休存折,并要求3家平分(当然不包括老太),国内伺候的军官儿子要求继承老头的房产。也就是说老太什么都没有份,并且,不能再居住在老两口生前的房子。
最后,老头子头七都没过,老太太都被扫地出门,我估计老太跟老头一直没领证,一直这样生活多年,谁知道最后是这样的下场。岂能不心寒!?如果有结婚证老太太当然有权力一纸诉状将几个狼心狗肺的儿子儿媳妇告上法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案例二:同事妹妹,长的狂漂亮的那种,身材也好,爱抽烟、爱打牌,活得很飒,离异后跟一个男的一起生活十几年,从32岁到45岁,一直没领证,一起生活在男方唯一的房产里,45岁的时候女的身体不适,去医院做检查,检查的时候那个男的陪着一起去的,当时怀疑是癌症,要求她住院等结果,男的当时就脸色不好看,女的当晚住院,男的就借故没陪床,第二天出结果也没来,女的心里也没底,没办法打电话喊自己姐姐过来了,结果一出是癌症晚期。女的当时很崩溃就哭了,打电话给他同居了十几年的男朋友,结果还是各种推脱,后来女方姐夫抢过电话说:“你不来我们就到你家里去!”后来男的买了点水果来了,跟看普通朋友一样,女的说治疗需要费用,医生让交钱,男的沮丧着脸说没钱。女的火的:“没钱不能卖房子吗?”男的说了句:“我回去想办法去。”后来就再也没露过面,电话号码都换了,去他家也不见,你能拿他有什么办法?人家来看你是人情,不看你你连要求他的资格都没有。后来是她2个姐姐出钱给她看病,送终。自己亲生儿子也没怎么尽过当妈的责任,都是前夫在管,前夫也去世了,不过血浓于水。儿子还是来看过她几次,临终前肠子都悔青了。
2个案例讲完了,我说下我的观点-“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国家为什么要出台婚姻法?肯定是为了保证男女双方相互的责任和义务,不需要承担责任和义务的男女关系,说白了全凭良心。婚龄7年以上的应该都知道: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如果你有房有车有花不完的存款,有自己的孩子给自己养老,那你赌他和他孩子良心不管是赌赢了还是赌输了都不会太惨,你有后路,如果没有以上条件,我建议你还是慎重考虑吧!
婚姻,是送给对方最珍贵的礼物。任何时候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