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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活着,寂寞的游戏

2018-10-29  本文已影响19人  柳树之

我们这一代人,大概都不怎么喜欢阅读,尤其是小说,读书的时候没少被小说”祸害“,说好的主观题,其实正确答案早就写在改卷老师的纸上,没答对关键字,0分。

一个月前读《经典的魅力》,作者斋藤孝在里头推荐了一本叫《卡拉马佐夫兄弟》的小说,上豆瓣,翻看评论,评论很高,很疯狂:

荣如德在译后记中写道:“极而言之,陀思妥耶夫斯基就是俄罗斯。” 看完这本书后,毫不夸张的说,陀思妥耶夫斯基是全世界。 —— 豆瓣网友 息为

神作 而且可以说是人类文学的最高成就了。 —— 豆瓣网友 已注销

于是对这本书充满期待,毕竟自从小学毕业后就没读过小说了(小学考试时有一道题是“名著题”,从十二本名著中选一本里的片段,作为阅读理解的题目)

前面几章看的还算仔细,把人物的名称、关系都记了下来,就是觉得情节有点拖沓、人物的语言比较浮夸,有点尴尬,后来实在忍不住了,便开始了速读,一边读一边骂陀思妥耶夫斯基(《卡拉马佐夫兄弟》的作者),这TM写的什么小说。

后来仔细一想,大概是翻译的问题?又或者是文化差异?当然也可能是我水平太低了,无法理解作者想要表达的一些哲学问题。

小说都这么无趣么?不应该呀,中学时,前桌马晓琳整天在桌底下藏着本小说,上课时看的津津有味。

于是余华的《活着》,成了我小学毕业后,读的第二本小说。

我在想,如果不是因为我第二天要写代码,我大概可以一晚上读完《活着》,不是因为小说的情节多么吸引人,而是作者的语言,实在太流畅、太有趣。

读完《活着》,马不停蹄又找来了袁哲生的《寂寞的游戏》,我大概明白了马晓琳为什么冒着被叫家长的风险看小说了。

读完《活着》和《寂寞的游戏》,算是肯定了——读不下去《卡拉马佐夫》,是翻译的问题,之后又读起了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

倒不是说译者翻译的不用心,而是,再伟大的译者,也无法把原著,原汁原味的翻译过来。

《哈姆雷特》里,有这样一段对话,哈姆雷特向他母亲描述国王,朱生豪是这样翻译的:

一个杀人犯、一个恶徒、一个不及你前夫二百分之一的庸奴、一个冒充国王的丑角、一个盗国切位的扒手,从架子上偷下那顶珍贵的王冠,塞在自己的腰包里!

第一次读这段文字时,感觉很有气势,连续五个排比句,小王子的愤怒,跃然纸上。

然而仔细品味,却感觉有点尬,一个丹麦王子,却念着中文,又或者把哈姆雷特想象成中国的太子,也不对劲,没见过中国人说话还带排比的。

反正就是有点尬,于是找来原著:

A murderer and a villain! A slave that is not the twentieth part the worth of your preceding lord! A king of vices, a cutpurse of the empire and the rule. That from a shelf the precious diadem stole, and put it in his pocket!

老实说,第一次读的时候也没什么感觉,直到在看卷福演的《哈姆雷特》时,才被这段话震撼了:

再来一段:

国王 啊,哈姆雷特,波洛涅斯呢?
哈姆雷特 吃饭去了。
国王 吃饭去了?在什么地方?
哈姆雷特 不是在他吃饭的地方,是在人家吃他的地方。

这最后一句,“不是在他吃饭的地方,是在人家吃他的地方”,看起来就是一句俏皮话,然而读原著时,才发现这两句话其实是非常巧妙的主动语态和被动语态:

Not where he eats, but where he is eaten.

其实不只是将英语翻译成中文很难,将中文译成英文,同样也会丢失很多东西,就像“诛九族”,这么简短而又充满暴力的词,不管你怎么翻译,都翻译不出那种味道。

之前说余华的《活着》,文字流畅有趣,真不是吹的,随便拿来就是:

福贵把家产败光了,他爹要揍他,他说:

“爹,你他娘的算了吧。老子看在你把我弄出来的份上让让你,你他娘的就算了吧。”
...
我丈人当时的脸就和松花蛋一样。

他爹被他气死了,佃户王喜跑过来说:

“少奶奶,老爷像是熟了。”

他教训儿子有庆,说他的鞋坏的太快,于是:

有庆上学就光脚丫跑去,到了学校再穿上鞋。有一次都下雪了,他还是光着脚丫在雪地里吧嗒吧嗒往学校跑,让我这个做爹的看得好心疼,我叫住他:
“你手里拿着什么”
这孩子站在雪地里看着手里的鞋,可能是糊涂了,都不知道说什么。我说:
”那是鞋,不是手套,你给我穿上。“

这些句子,翻译给老外看,老外估计也感觉不到我们看的时候的感觉吧。

当然也有翻译的很本土化的,比如李继宏翻译的《老人与海》,读起来就觉得这是一个生活在大连的渔民的故事。但是《老人与海》里对话很少,更多的是对老人的心理描写和侧面描写。

大概这就是文化和语言环境的差异吧,在国内很多经典的小说里,很少看到有一大段一大段的对话,更多的是像朱自清的《背影》那样,平平淡淡,安安静静,却又能在一个两个的句子中,迸发出强大的张力。而老外的小说,”话痨“就比较多,一旦翻译成中文,就会觉得这人好啰嗦,在看《卡拉马佐夫兄弟》时,我常常想对里头的人说,你在想什么,不必直接说出来,用你的行动来证明就好了。但是当你看到英文原著,或者是英文原声电影时,却又觉得这些语言特别有表现力。

我们这一代人,大概都不怎么喜欢阅读,尤其是小说,读书的时候没少被小说”祸害“,说好的主观题,其实正确答案早就写在改卷老师的纸上,没答对关键字,0分。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前提是你读的不是试卷上的文章。

好在为了考试读小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是时候重拾起来,享受阅读。

没有那么多的深刻道理,你读到什么,就是什么,别人说这里寄托着作者的什么什么哲学思考,你觉得有道理,就听,觉得是扯淡,就别鸟他,反正又不扣分。

就像袁哲生在《寂寞的游戏》里描述的那个游手好闲的孔兆年:

一个皮肤黝黑,终日浸在水里,无所事事,不时划动双手的少年。他每拨动一下流水,成群的金色小鱼便游梭起来,把水面织成一匹泛着银光的白布,四周宁静无比。一会儿,少年又再度潜入水里去了。

我也想在敲了一天代码后,静音手机,调暗灯光,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地看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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