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兹比》——何以伟大
第一次听说这本书,是在看肥皂剧的时候,男主角收到了一本类似于定情信物的书。当时听到名字,真的觉得很浮夸,一个小说的人物何以配得上“了不起”,但最终还是没逃过真香定理,买了一本李继宏翻译的版本回来读。话说,从第一页开始读差点让我放下了这本书。因为,李继宏版本的导读实在太长,通过他的讲述与推荐,我大概已经清楚这本书讲些什么了故事讲述的是一个“青蛙变王子”的励志男主,历尽千帆后回来找他的初恋情人,但初恋情人早已嫁给了一个吝啬,浮夸的暴发户,并且在女主生孩子的时候还陪着自己的情人寻欢作乐。说实话,对于女主(黛西)来说,盖兹比无疑比她丈夫更靠得住,但是她已经不再是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小女生,她不愿意放下当下安逸的生活,所以任何可能摧毁她幸福的瑕疵,她是容不下的,于是她在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之后开车撞向了丈夫的情人。然后盖兹比为了保护黛西,选择顶罪,可到最后,他凄凉的死去,在葬礼上却依然没有等到他的爱人(黛西)。这样一个故事的框架的确没有什么太过特别的地方,
但熬过了那长长的导读,菲兹杰拉德的文笔着实惊艳了我一把。选择几段来举个例子:
“到了茶歇时间,这首低沉而甜蜜的热门歌曲依旧不断地回荡着,而许多新鲜的面孔宛如被那些铜管吹落在地面的玫瑰花瓣,在舞厅里到处飘来飘去。”
在文中出现了很多如此这般浮华奢靡的描写,上流生活被刻画得淋漓尽致,这大概是因为作者本身就是经历过爵士时代的人,那个时代所特有的丰裕气息,无不体现在作者的笔下。
但是在这种华丽的描写之下,潜藏着的真实却是空洞而虚无的,那些流连在舞厅的人们,就好像是围绕着光亮而旋转的飞蛾们,哪里有光,他们就在哪里,那时候的美国沉浸在浮华虚荣的“美国梦”里毋自陶醉着,那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金钱的成功唾手可得,但精神上的空虚只能靠着酒精,靠寻欢作乐来填满。而,盖兹比是一个完全与时代与众不同人,他是实干家,更是野心家。他虽是贩酒商,但他滴酒不沾,他为自己制定了极尽详细的计划,然后朝着自己的梦想一步步的靠近,最终实现,当然,这只会发生在如果他没有对黛西如此的用情至深的情况下。
这样一个人,与这个时代的基调是完全不相符的,他挣扎在那些飞蛾中,必定会以悲剧来结尾。但我认为,悲剧的结局,也就是盖兹比的牺牲不是完全没有意义的,作者本身就是那个时代的人,他刻画这样一个人物,不是为了让他为覆灭而覆灭,而是引路人,先驱者,因为写作者写作的过程,也是一种自我追问的过程。
文章使用的是叙事者的视角“尼克”,他从最初的没遇到盖兹比之前,一个空有学识却也想通过金融的投机来赚取金钱,时常希冀着有朝一日能够“一夜暴富”但遇到盖兹比之后,他渐渐的看清自己追逐的到底是一些什么,直至他对盖兹比说出“那些烂人加起来都比不上你一个人高贵”的时候,是蒙昧的觉醒。盖兹比的言行举止,对这样一个涉世未深的青年的影响是巨大,深远的,他说:“盖兹比死后 ,东部(富人区)在我心中就是这样阴森可怕,其畸形的程度超越了我眼睛的矫正能力。”对着自己并不那么喜欢的东部女孩说道:“我今年三十岁了,五年前我会做违心的事,并以此为荣,但现在我不会。”
盖兹比是了不起的,甚至可以说是伟大的,他所信仰的梦想,他为梦想所做的一切的努力都是值得尊重的。借用书中著名的结尾:
“于是我们奋力前进,却如逆水行舟,注定要不断地退回去。”但,不论如何,那些逆水前行的人们都是伟大的,平凡的努力着,固执的追求着,坚定地守护着,这就是伟大,这就是盖兹比的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