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和你吃五百顿饭
懂一个人真的要花五百顿饭、五百瓶酒、五百个日夜,去一点一点接近的。
昨天晚上和樊同学聊天,说到五一去哪里玩,樊同学突然来了句,我都不知道带你去哪里玩,樊同学是个不懂风情的人,我是真的相信了这句话,然后我想了想,回了句那就去吃饭呀。我喜欢吃火锅,红白滚烫的鸳鸯锅底,翻腾着的绿油油的蔬菜和肉丸子,冒着热气,朦胧了我们的视线,感觉连说出来的话都是带着一股子热辣辣的味道,这远比吃西餐拿着冰冷的刀叉更让人觉得可爱和温暖。有人陪你吃很多顿饭,光是想象就已经觉得是这个世界上最浪漫的事情了。
我一直觉得能跟一个人吃很多顿饭真的是两个人灵魂契合的开始,有人喜欢吃辣,有人喜欢咸口,有人爱吃西餐,有人喜欢火锅,有人无肉不欢,有人只爱素食,这世上千万种人,就会有千万种口味,能够长久的吃到一起去的人,必定是口味相似热爱同一类食物的人,我爱吃鱼,正好你也喜欢,我喜欢坐在路边撸串,正好你带了啤酒。我爱吃火锅,正好你也喜欢,于是从调味碟开始,我们有了好多话说。坐在火锅对面的两个人,在翻腾的热气里说话,吐槽公司的老板,上班路上碰到的奇葩,说彼此最近的变化,透过热气,感觉连从嘴里吐出的字句和笑声都带着星星点点的白气和辣味儿。围坐在火锅周围的人,被热气和辣味熏的早就放松了自己,端庄的姑娘也开始撸起袖子 去跟锅里的肉丸子奋战,褪去白天办公室的端庄和沉默严肃,再安静的姑娘坐在火锅面前,都带着一股子明晃晃的热辣劲儿。这股子热辣劲儿,让人觉得踏实,觉得生活原本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就好像我和樊同学,从认识到现在整整三年了,这中间吵吵闹闹,我们竟没有好好的坐下来吃过一顿饭我们吃的第一顿饭是在认识三年之后,在我家楼下的一家麻辣烫路边摊上,我们抱着堆得满满的纸碗,谁都没说话 ,只是一筷一筷的捞起牛肉丸子和青菜海带,呼呼的吹过,再送进嘴里,吃完饭送我上楼,他连夜坐火车回了家。我们没有告别,没有说下次再见,一切还是和以前一样,可是好像又不太一样了,因为晚上十点陪我在路边吃了一碗麻辣烫,所以觉得这个人不再是象牙塔里的那个孩子,而是实实在在存在于生活里的,充满了质朴的麻辣烫味道。如果没有那天晚上的那碗麻辣烫,我想我不会选择这个人,因为可以陪我坐在西餐厅里吃牛排的人很多,可是愿意陪我蹲在路边吃麻辣烫的人却很少。
了解一个人,从吃一顿饭开始,面对食物,我们都是放松而自在的,仅凭食物也可以有话题聊,不必因为没有话说而沉默紧张,再不济也还可以低头吃饭。而且跟喜欢的人一起吃饭,看他点菜和吃菜,一点点揣摩他喜欢什么讨厌什么,感觉连筷子上都是一颗颗跳动的小红心,悄悄想着下次吃饭一定要点什么不点什么,那种雀跃的小心情,大概只有在吃饭的时候才会有。这样弥漫着烟火气的喜欢,才是落在地上的安稳踏实的喜欢。
能够陪你吃很多顿饭的人,是真的很喜欢你的人,能够开放自己的空间给你看,同时放弃自己的时间来陪伴你,哪怕不说话,只是一起吃饭,偶尔筷子碰到,也觉得温暖到极致,既是对同一道菜的热爱,更是对自己有人陪伴不必再一个人打发时光的提醒。七堇年说“懂一个人真的是要花五百顿饭、五百瓶酒和五百个日夜去一点一点接近的“,我想说这话说的真是可爱呢,能够彼此陪着吃过五百顿饭了,该是多么契合呀。今天我想吃辣,你可以陪我去;明天我想吃火锅涮鸭肠,你不会觉得鸭肠恶心,也跟着我一起在辣汤里涮过一遍捞起来就呼哧呼哧的开始吃;清晨我想认真的坐在早餐店里吃个早餐,你不会觉得我矫情,浪费了睡觉的时间。日子里最最不能忽视的是我们的一日三餐,那些弥漫着满满烟火气的三个时刻,也是一天里最温情的三个时刻,从一杯豆浆到一碗米饭都给予了我们一天之中最多最持续的温暖。
听过很多情话,可是还是觉得这句话最可爱最有生活感,我想和你吃五百顿饭,那是融化到一饭一蔬里的陪伴呀,很多人跟我说要珍惜那个陪你聊天到深夜的人,可是我想说,请珍惜那个愿意陪你吃很多顿饭的人吧,进入到平凡生活里的喜欢才最珍贵,落到地上的喜欢才最踏实。
所以若是喜欢,先一起吃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