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诗是否要押韵之我见
现代诗是否要押韵,这是一个谈论许久的问题,自五四新文化运动胡适先生的白话诗起,至今争论不休,也无定论。古诗是格律押韵的极致,留下很多佳作,但很多无韵的现代诗也并不因摒弃了格律韵脚而变丑。正相反,佳作连连、群星闪耀。读者,除了带有偏见者,大多也接受了无韵或少韵的现代诗的存在,并享受其带来的美感与力量。可见,是否尊格守韵,并不影响诗这一文学形式对美妙意味的构建,也不是诗所以为诗的必要因素。有时我想,把领导的工作报告以押韵形式写出来是否意味着其也可以称为诗?很显然,回答一定是否定的。所以,押韵守格不见得就是诗,不见得就是好诗;不押韵、少押韵也未必就不是诗,就不是好诗。
就押韵与诗的关系这一话题,我的观点是:诗,在不考虑其社会功能的情况下,就是一个文字游戏,与书法、手串、玉器把件没有区别,是那些精于文字的人的一种日常消遣。既是消遣,便不必强求。只要诗极致着文字的力量,极致着文字带来的形而上的意味就可以了。可押韵,如果你喜欢,把它格律到极致;也可不押韵,如果你反对,那就把非押韵的诗创作到极致。有人比喻押韵是带着镣铐跳舞,要求更高。要求是高。但我也觉得,审美是多元的,我喜欢白杨的挺拔奔放,但不干涉你喜欢盆景的雕琢委婉。
现代诗的实质是对解放与自由的追求。偏执于格律要求也许反映了一种文化专制的意识。这倒与我们大一统的历史很相仿,凡事求一统。一统就是某些人对另一些人的权利的压制,在文化上,就是话语权的控制,审美权的控制,这与现代诗的自由解放精神背道而驰。从这一点上,我不赞同现代诗必须押韵。况且,押韵的诗就没有垃圾了吗?那些押韵和律,但无病呻吟、言之无物、矫揉造作、空洞迂腐的古风,也不在少数吧。
因此,从现代诗的本质出发,以诗的自由之名,我认为,诗不必一味求押韵。押韵与否,不过是个形式问题,形式由内容决定。如果你喜欢,如果内容需要以押韵的形式来表现,便押韵,反之,也可不押韵或少韵。
当然,押韵的确增加了诗的音乐性,增加了诵读中的美感,是一种形式美。但无韵之诗,少韵之诗并非无意韵。很多这样的诗带给读者的空灵感、激越感、悲伤感、释然感、幸福感也很浓烈,这是诗中由文字营造的情感氛围所带来的,是诗的内容所决定的,我觉得,这种给读者营造的特殊状态感,也是诗的一种韵味。大家好诗无度、阅诗无数,也多少应有感觉。
所以,现代诗是否押韵,不必强求。诗,还是要海纳百川,把对美丑、优劣的判别权交予读者,交予历史(写给自己的诗除外),还是要以诗之名,维护人性对自由解放的渴望。
我可以喜欢押韵,但我一定维护你不押韵写诗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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