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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候介绍下这个在NBA即“才华”于一身的的男子了

2018-12-30  本文已影响1人  哭泣的骆驼1124

小的时候,经常和人争论“陈冠希帅与余文乐,孰帅”、“薛凯琪漂亮与钟欣潼,孰好看”以及“阿汤哥与基努里维斯,孰有魅力”等无聊的问题,大家总是饶有兴致的你一言我一语,结论各不相同,理由千奇百怪......

再后来,班里的同学都开始看世界杯、奥运会以及NBA之类的体育赛事了,这场比美大赛也由“娱乐版面”延伸到了“体育版面”,得益于NBA联赛超高的比赛频次,同学们最终将话题聚焦到这群有着非正常人身材的远动员身上,我们当中有人觉着科比帅,有人觉着艾佛森酷,有人觉着麦迪有魅力......可以说在“最帅”和“更帅”的道路上,永远都没有尽头。

然而,大家惊奇的发现,虽然全班40几个人的审美标准有差异,但是审丑的原则却是惊人的一致,毫无疑问,今天的文章的主人公没有任何悬念的胜出了,哪怕他再怎么谦虚,再怎么承让,人民的眼光是雪亮的,更何况是我们发展中国家的人民了。

“才华”

在介绍今天文章的主人公之前,请允许我说个小事儿。

爸妈从小教导我说:“一个人的容貌是父母给的,改变不了,所以永远不要说别人丑,即使是真的丑也不可以,要夸他们有才华......”,这话我一直记得,所以在我心中,“才华”和美貌分别是一个人外表的下限与下限,我们所有人都在其中摇摆,大家的容貌都是即“才华”与美貌于一身。直到当年幼小的我看到今天这篇文章的主人公之后,我才深深的相信,原来在这世界上,真的有人是集“才华”与一身啊。

好了,是时候介绍今天的主人公出场了,没错儿,就是你,别左看右看了,得奖的是......来自美国马里兰州的萨姆·卡塞尔......

生活中外星人的扮演者

......

好了,看了图片,关于“才华”这部分就已经借结束了。棒棒的,对吧。

回过头来,也是时候看看这位外星人真正的技术了。

才华

也许是受困于长相,在大洋彼岸这头的我们,忽略了这位球员真正的才华。

卡塞尔于1993年以24岁“高龄”被火箭在首轮24顺位选中,并在2009年于快船队宣布退役,共在NBA效力16个赛季,整个职业生涯场均上场30分钟,得到15.8分、6.0次助攻、1.1次抢断,三分球命中率为33.1%,共得到了15635分,同时手握3个NBA总冠军,巧合的是他的新秀赛季和职业生涯最后一个赛季都拿到了总冠军。

其独门绝技背身单打、中距离垫步和跨步的急停跳投都被传为一代佳话,同时其打球风格也很有自己的节奏,在身高不占优势、速度不占优势、爆发力不占优势的前提下,能在当年那个群雄逐鹿的年代占据各支球队主力控卫的位置,一定是有着极高的篮球智商、极其稳定的场上发挥以及完成教练布置战术的执行能力。

当然,有关卡塞尔的高光时刻,对于我们这代人,想到的一定是2003~2005期间与斯普雷威尔和加内特共同组成“三头怪”,那几年的森林狼曾经一度打进西决,然而最终还是敌不过那支拥有“F4”的湖人队,看来,除了人数上不占优势(3小于4)之外,更多的是“邪不压正”啊......

很可惜,当年的卡塞尔没有一双属于自己的签名鞋,也让我们遗憾的少了一次“剁手”的机会。

总之,这样一位球员,值得我们记住他的才华,他身上也有很多值得我们这些身体素质一般但是超爱篮球的朋友学习的地方。

时过境迁,卡塞尔退役后在教练在条路上下了很大功夫,也许,就在不久的将来,继史蒂夫科尔、马克杰克逊、泰伦卢、卢克沃顿以及贾森基德之后,又一位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球员转变成了教练,很期待他成为NBA球队主教练的样子......

最后,还是要强调下,以貌取人是非常不正确的哈。

各位兄弟,如果看到篇文章的标题就知道是“心里的那个他”的,告诉我一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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