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9

2020-06-09  本文已影响0人  娜娜的日记

作为在两造之间施行审判的,被认为是社会纠纷最终裁判机构被寄予厚望被认为是代表公正公平的法院,主动上交其独立性,舔着脸提前介入侦查程序。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至此,公检法站成一条线对抗犯罪嫌疑人,请问,作为弱势群体的后者其权益如何得到保障?律师还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吗?陈述,辩护,庭审等等还有意义吗?所谓程序正义,在哪里得到体现?现如今,连做样子都懒得做了

长歌当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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