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女8年怀孕11次,为什么堕胎不是谋杀
2018年的时候,美国保守派作家威廉姆森被大西洋解雇,他说堕胎的女人都是罪犯。这个消息是后来发现的,因为前不久,在新闻上有个女吸毒者,为了逃避罪责,8年怀孕11次,警方也很无奈。我不是女人,但对这个问题很好奇:为什么堕胎不是谋杀?一个瘾君子,8年怀孕11次就已经是奇迹了,这意味着也堕胎了11次。
美国作家威廉姆森在社交媒体上,公开的观点是:堕胎就是犯罪。随后他遭到了解雇。我注意到一个问题,在推特上,有保守派给他提供声援,但他还是失败在“观点上”了。在这个问题上,有一个鲜明的观点为威廉姆森的解雇提供了注脚:宪法保护女性的选择权。宪法赋予人们的权利是威廉姆森遭到解雇的根本。
进而,我们可以想到,如果一个女人同意继续与男性发生关系并且怀孕,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那么,她就无疑拥有对她的子宫的自主权利。胎儿出生之前就是女人身体的一部分,从这个逻辑上来说,选择或者放弃胎儿是女人的正常权利。
此外,胎儿和婴儿的区别在于前者没有离开子宫,而后者离开了。我们都知道,人的生命是从子宫而来,在那里被孕育的,一旦人们认同子宫中的生命形式,就意味着人们决定负责和承担父母的角色;如果因为某种原因,比如胎儿缺陷,唐氏胎儿,女人就有权中止孕辰,这种情形下的生命形式都被称为“胎儿”。
可见,在受孕到出生之间,胎儿还不能称之为人——自然人,这就意味着胎儿还不是一个合法的人。理解堕胎谋杀论的关键在于,从医学上来说,孩子在没出生之前都是自然的孕辰过程,那么堕胎就是中止孕辰。百度解释是:堕胎又称中断怀孕或人工流产,故意结束妊娠,取出胚胎或者导致胎儿死亡的行为。
当然,堕胎从道德上来说很有争议性,美国也是在1973年才将堕胎合法化的,在19世纪的中叶,美国一直都在争论中止孕辰的道德问题,爱尔兰也在去年才推翻了长达35年的堕胎禁令,这在那些保守国家是很不容易的。
那么,堕胎的道德争议在哪里?
首先,终止孕辰相当于杀婴的观点是反堕胎人士的标准,但这被认为是一种道德上的自负,而不是经过考虑的信念,也谈不上情景原因。其次,有关道德的争议还处在对自然人的认知上,反对者忽略了医学上的常识,也不区分胎儿和婴儿,但医学证据显示:即使在21周之前使用呼吸器,胎儿仍然无法生存,至少要到24周,胎儿才能对疼痛产生反应,因为在这之前,胎儿的身体机能和大脑还没联系。
所以,有关道德的争议其实就建立在对人的认识上,如果更准确的说,应该是“人的生命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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