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为而有可不为。

2023-08-30  本文已影响0人  吴问情

最近学会的两个基本原则:

一 是做得到但不能做的事。

二是能做但是做不到的事。

很多时候我们能做得到的事但不一定就可以去做,比如说总是有些心存侥幸的人去以身试法。

还有的时候我明明做不到的这件事但必须要去做,比如为人子女照顾好父母,为人父母照顾好子女。

即使是不会做也必须努力去做,并且需要去学着把它做好来。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视为愚,明知可为而不为视为蠢。

有的时候做个愚蠢的人也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就如这

世间万事也会有千变万化一样,总有些事是明知不可为即不为,明知有可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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