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青春故事校园青春文学

一壶浊酒尽余欢

2017-03-03  本文已影响22人  南逢酒馆

在我听民谣之前,格澳和我就是很好的朋友了。

童话故事里灰姑娘对进城买东西的父亲说,“我不需要珠宝,你把出门看见的第一根树枝给我带回来就好了”,后来树枝种成了有魔力的大树。

格澳是我进大学碰到的第一个朋友,我把她种植在岁月里,友情生根发芽,长出了纯白色的花。

开学前一天,母亲把我送到寝室,放置好行李,寻一块抹布擦桌子的时候,进来一个瘦瘦小小的女生。

她披着长发,穿素色的棉麻裙,荧光色的凉鞋很耀眼。

她把自己桌上的抹布递给了母亲。

格澳很热情地和我们打招呼。

离开小县城,我仿佛从安全的孤岛上被放逐出来的野人,对全新的世界好奇又陌生。

我也笑着向格澳介绍自己,尽量使自己看起来得体大方。

母亲替我打点好一切,我便送她离开了。

送她走的时候,我心中升腾起自由的火光,如获新生。

可回头没走几步就哭了,从今往后,我再也不能时时躲在母亲的怀抱里遮风避雨,事事亲为,前路令我无比恐惧。

回到寝室时,格澳正坐在凳子上玩手机,笑意盈盈。

简单地打了招呼,我们便各自忙活了。

我刻意忽略掉气氛里携带的尴尬,兀自回到安全封闭的空间里,听歌写日记。

良久,格澳走上前对我说,一起去吃晚餐吧。

我想起从前的朋友们,牵手上厕所,手挽手散布,默契自然。

在那个瞬间,我一厢情愿地冒出想要和格澳成为好朋友的念头。

我点头,郑重得像是应了一个诺言。

夕阳迟缓地被地平线吞噬,我们一直往南方走,那是我在这座校园看过的第一场日落,暮色温柔得像一首儿时歌谣,飘过家乡的屋顶,以及升腾的袅袅炊烟。

我随意点了一份炒饭,格澳拿馒头打发了饥饿。

从前经常在作文书上看到寒门学子省吃俭用,一日三餐吃馒头榨菜果腹,那个瞬间,我以为格澳便是如此。

心中很是心疼,于是招呼她和我一起吃炒饭。

格澳也不客气,大方地拿了筷子同我一起吃碗里的饭。

后来我知道,北方人的主食总是面食和馒头时,在心里不止一遍地嘲笑过自己的无知。

格澳那时候,愿意同我一起吃炒饭,只是不想拂了我的好意。

那天,我们绕着学校走了一整圈,从高中时代聊到未来。

回忆里,往日种种愈发清晰,未来却渺茫而遥远。

我知道格澳比我长一岁,她上次考试失利了,又复习了一年才过来的;格澳数学成绩很好,算是文科生中的稀有动物吧,可数学和英语又生生相克,她偏巧英语不太好;格澳是家中独生女,却比同龄人都懂事,那时流行一句话“知世故而不世故,才是最善良的成熟”,我觉得是很像她的。

我同样向格澳分享了我生活种种,面对格澳,我觉得她是很值得信赖的人,相识不久,但许多话我愿意同她说。

晚上睡觉前,我心情明朗了些,在日记本里写道,虽然很想念家里人,但开心的是,我交到朋友了。

从前我很善良,却很怯弱,活在自己的世界,刀枪不入。

可有一天,我离乡千百里,不得不独自把自己投掷到眼前的世界时,我只能改变。

所幸在这个过程中,格澳带给我的都是美好的一面,让我对往后的时日充满了渴望。

第二日,寝室另外两个室友也来了,一个是看起来高冷,实际上是逗逼又潇洒的女侠,一个是热情、接地气的女神,就这样,整装待发,我们跨入了大学的新生活。

我们一起去超市买生活用品和食物,在文具店买了一样的笔和本子,在寝室装了蚊帐,贴了墙纸,整理得井井有条。

我们一起去上课,格澳坐在我旁边,一开始还认真听课,实在觉得乏味,一头就栽在桌子上睡着了。

周末,我们约了一起吃饭,去草地上晒太阳、记单词,军训时也形影不离。

初初脱离故乡的保护屏,我们迫切地需要一个小集体收纳自己,互相模仿和依赖,从而填补内心缺失的熟悉感。

直到有一天,我们终于能独自飞去更远的地方看看,耐得住孤寂,抵挡风雨。

后来,寝室的小群体慢慢散了,大家有个各自的志趣,投入新欢,便是聚少离多了,寝室也成了纯粹就寝的空间。

我和格澳,说不上是被遗弃了,还是甩开了别人,过上了二人世界。

我们在秋天开始储备粮食过冬,没课的日子就窝在被子里冬眠,太阳照进来的天气,我们偶尔觉得愧对好时光,便起身出门走一遭;阴天的时候,理所当然地颓废着,侧躺着玩手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两句,这腐败的形态像极了旧社会躺在炕上抽鸦片的官太太。

偶尔我们也赶个潮流,起个早去记记单词,对即将迎来的英语四级考试表现了最起码的尊重;

吃饭对我们来说也成了一种奢侈的社交活动,三天也难钻进食堂吃一次饭。

我们在一起时,也有过阳光积极的一面,沐浴着温暖的阳光,相互灌鸡汤,最终还是以太甜腻受不了而告终。

格澳那时总爱听一些奇奇怪怪的音乐,开腔就是鬼叫的左小祖咒,疯了一样闹腾的布衣乐队,还有很多听起来很丧的歌,节奏简单,大多是吉他弹唱。

那时候,民谣还是很小众的东西,我并不懂得,也不知道格澳能走在音乐圈的前端,毕竟她喜爱吃辣条这个恶习太掉档次了,和我一样。

有一次,我躺在床上看韩剧,男主一出场就全神贯注地舔屏时,格澳说,我给你放一首很好听的歌吧。我心不在焉地说好。

是左小祖咒的《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歌手一开口,我的神经就开始突突地跳个不听,果然,歌名是对的,我不能悲伤地坐在格澳身旁。从那以后,我见到这部韩剧的男主角,就觉得神经突突跳个不停。

格澳没毛病,她只是有自己的爱好,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我不能看不起她的品味,我一直这么劝自己,真正劝服了自己的时候,我也爱上了民谣。

因为喜欢上一个玩音乐的男生,所以为歌里的“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而遗憾,为“杀了真理吧,或者杀了爱情吧”而叫好,为“快说再见吧,善良的人们,趁我们还有酒喝”而落泪。

可那时,格澳和我已经不在一个寝室了。

临近学期末,格澳出了一场小车祸,在丁字路口被车碾伤了腿。

去医院看她,平日活蹦乱跳的姑娘此刻安份地躺在病床上打盹,脚上缠着厚厚的纱布,令人很心疼。

我给她带去了她爱吃的肉夹馍和酸辣粉,却不知如何开口安慰她。

她受伤的时候,我恰巧回家了,在她最无助的时候也没能陪着她。

我想,有些有些伤痕是见不到的,在她很依赖我这个朋友的时刻。

格澳努力说着话,也对我笑,朝南面的窗户有阳光落进来,树间的鸟叫声在寂静的时候格外刺耳。

格澳同我说,她可能要恋爱了,是一个认识已久的男生,对自己很好。

唯一的遗憾是异地,嘘寒问暖的言辞再怎么浓烈,都比不过一个实际的拥抱和一场相见来得实在,在我们初识爱情的年纪。

我是为格澳高兴的,全然的高兴。

格澳的灵魂高冷又孤独,很多年前,学生们还迷恋郭敬明、饶雪漫的时候,她已经把各式各样的鸡汤文看完了,她开始没日没夜地读哲学书,晦涩难懂的那种参透,令她感到无限孤独。

仿佛寂寥黑夜里,只有她一个人擎着一盏灯踽踽独行,周遭什么都没有。

她这样的孤独,很遗憾我并不懂得,于是我希望有那么一个人给她温度,陪她走下去。

她很独立,在陌生的环境里也能凭借自己的力量,安好地生存着,所以我想,拥抱的躯壳之于她,远没有切近的灵魂来得有意义。

格澳在医院住了将近半个月,朋友在身边轮流着照顾她。

出院的时候,格澳没有搬回寝室,没有电梯的楼层有些高,寝室需要爬梯的床对她来说都很不方便,于是她暂住到朋友宿舍了。

我与格澳相见的时间少了许多,在课堂上碰到她寒暄二三,便围困于周遭的喧闹。渐渐地,我们对彼此的事情了解愈来愈少。

一个人的时候,我会在寝室看剧,去图书馆看书,有时也与其他朋友去外面走走,从前的生活仿佛被折叠放置在一旁,因了格澳的离开。

等她的伤完全好了,不再依赖拐杖才能行走的时候,她这才搬回来。

人们之间的关系有时很奇怪,可以慢慢接近变得熟稔,慢慢疏远而变得陌生,却无法在陌生之后再熟悉起来,心里总有个疙瘩,压不过去似的。

我有了新的朋友,我们三个走在一块儿,格澳是不爱说话的。

她悄悄同我说,女生的友情是很自私的,同爱情一样是不能共享的。

她觉得我的新朋友对她有很深的敌意,这一切令她觉得突兀和别扭。

有时格澳与男友视频聊天,望着她笑得颤颤抖动的背影,既为她开心,又因没有合适的契机祝福她,而感到心酸。

再后来,我们搬了寝室,室友作了很大的调动,格澳搬走了。

新室友之间相处还不错,只是有时候,我忘了带钥匙,习惯性地会敲门叫格澳。

格澳在新寝室生活得很开心,大家兴趣相当,频率相符,这是很幸运的。

微妙的是,格澳搬走之后,我们的关系好像又回到了从前。

上课的时候一起坐在最后排兴致昂扬地聊天,下课一起奔去食堂打饭,天气好的时候便相约着去逛街。

我们似乎在一段合适的距离中找到了友情平衡的支点。

我很开心,许久前种下的花并没有随着严寒的天气凋零,也不曾因我的疏忽而枯萎。

时间在茫然无措的虚度里过得很快。

我的年纪一日日正在虚妄地增长,可智慧和思想并没有提升到更高的层次。

格澳还是那个云淡风轻、稳妥理智的女孩,我却不断被失败挫伤,生活过得一团糟。

喜欢上玩音乐的黎一时,满腔热忱地把他喜欢的歌手都听了个遍,标榜自己同样喜欢民谣。

那时我甚至没用过网易云、虾米和豆瓣,不懂麻油叶,分不清万晓利和左小祖咒。有一把吉他,只当是拍照装逼神器。

却犹如一匹脱缰的野马,不可回头地闯向一片荒野。

格澳见不了我这副模样,她说除了心疼,更多的是可悲。

我说,没关系的,我自己喜欢就好了。

格澳没有放弃过,被黎一拒绝过很多次的我,和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我。

她给我分享了很多自己喜欢的歌,同我说老炮儿和果儿。

我们翘了课坐在田径场旁的斜坡上,土垛子把屁股扎得生疼,我们喝着咖啡和可乐,戴同一副耳机,任由朴树、陈升、许巍、赵雷、蔡健雅、痛痒他们的歌随机切换,兴致来了就聊几句,沉默的时候就各自玩手机,那是一种很舒适的默契。

格澳也会叫上黎一和我们一起吃饭,旁敲侧击地为我们牵线。我始终觉得,格澳的高情商是我再多活十年也达不到的。

格澳替我梳了一个皇后娘娘一样造作的发型,替我浓妆艳抹,陪我一起去看黎一的演出,她说,我要做些改变才能吸引黎一的注意力,反其道而行。事实却是那天,黎一并没有认得出眼前妖艳的女子来。我决定收回格澳情商高这段片面之词。

我是因为黎一才开始听民谣的,最后,我真正喜欢民谣时,却不再喜欢黎一了。

飞蛾扑火般固执的倒影里,我看见,陪我一起听歌的自始至终都是格澳。

那时,格澳自己也失恋了。

我没想到的是,世间女子都一样,再坚强也需要找个可以依赖的人,格澳并不是例外。

再坚不可摧,终究是在爱里溃不成军。

我不知如何宽慰她,一开口便只觉自己笨拙,于是只能陪着她,看她落泪,听她说话,等她好起来。

回头细想,我们之间有许多时光是在抚慰对方中度过的。

有时是在去超市的路上,她说,她仍有些执念放不下也求不得;有时是在黄昏时分,我们顶着未干的头发在操场上一圈又一圈地走着,我说,忘却有时比记得还要苦痛,走着走着,天色染成了浓墨的黑,我们的头发被风吹得乱糟糟的。

人们相处的方式有很多种,有的是为了肌肤之亲各取所需,有的是为了打发空虚的时间而寻欢作乐,有的是灵魂上贴近彼此相互依偎,走在路上才不至于落魄。

格澳同我,更像摇曳在秋风中的两根麦穗,迎着北方的日出而力,相互慰勉,直至共同被收割时而分离。

有一个冬天,我从外头彻夜狂欢回来,赶上她临别前最后一天。

她穿着薄薄的睡衣到宿舍来找我,我们窝在被子里看《小王子》,我靠在她肩上,迷迷糊糊要睡着了。

似乎感受到她因哭泣而微微颤动着肩膀,电影里说,“所有的大人都曾是小孩,但是,只有少数人记得”。

我想,从此以后,我们都该长大了。

那时已经是大四了,我们连怀抱着重聚的希望而别离的次数也不多了。

毕业前后,整片校园都变得萧索起来,五月分明是草木旺盛的季节。

我和格澳最后一次去了从前我们常爬的小山坡,往下什么都看不到,树木把视线遮挡得严严实实。

格澳比我第一次见她胖了许多,自出车祸卧病在床那时起,大量的补药和极少的运动量便使她胡生了一些不该有的肉。

但她还是蹦蹦跳跳的,像个小小的孩子,很庆幸她的脚伤没造成太大影响。

我们走过亭廊,想起上次来这里,还是我正为黎一第N次拒绝我而难过的要死要活,格澳给我讲了许多大道理,字字句句一针见血,她对人心的洞察力敏锐得如同一条毒蛇。

我们又一起买了牛肉面、灌汤包、鸭肠和烤肉,春天的时候储备了堆积如山的零食回寝室过冬,同我们大一那会儿一样。

只是我也不再看韩剧了,格澳听的歌我都知道,也同样喜欢,再也不会责备她邪门歪道的品味了。

我一边为格澳弹吉他,一边笑话她大一学吉他才弹回《小星星》便放弃了的事。

格澳耸耸肩,她做很多事都是三分钟热度,但真正喜爱的东西又会十年如一日地坚持着,那是种近乎偏执不能回头的热爱。

同格澳分开许久了,有时在网络上也会闲聊几句,可冷冰冰的文字总是比不上面对面的交谈来得有趣。

格澳说,有机会便来看我,我也总这么唬她。

其实也算不上唬人,工作之后,身不由己的事多了去了,时间、金钱和爱好都是如此。

但总会有相见的那天,从前分别的日子里,我们也时常这么同对方说。

无论是寻梅踏雪的冬,还是阑风长雨的秋,总有相见的那一天。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