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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哥聊保险法(一):保险利益

2018-07-19  本文已影响1人  八哥情报局bgqbj008

精算师八哥不是法律科班出身,对法律的理解可能不像律师一样专注,但是平时确实看到很多小伙伴在投保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法律问题,所以就单开一个系列,聊聊保险法。

作为保险从业人员或者是普通的投保人,我们其实或多或少的知道一点保险法,这样以后再遇到不法销售人员对我们销售误导忽悠时,就可以回复一句“你难道没学过保险法吗”?

言归正传,今天聊聊保险合同中涉及到的几个主体都有谁,彼此之间都是什么关系,以及最重要的是,在投保时,我们需要注意什么?

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至于那些保险互助平台,因为不具有开展保险业务资质,本身是不能作为保险人的。

也就是说,在保险互助平台参保的是不受保险法保护的,本文以下说的所有内容,也都不适用。

投保人,是交保费买保单的人。用谁的银行卡付款,银行卡户主就是投保人,这么说总归明白了吧。

投保人是保单的所有者,即这份保单是续保还是退保,由投保人说了算的。

最近有很多法院已经开始探寻,如何把老赖们名下的保单进行变现来还钱,目前的做法是简单粗暴的退保拿回现金价值,但以后不排除以保单贴现的形式转让给第三方机构持有。

被保险人,是保单提供保障给谁,这个容易理解。

受益人,是被保人出了事,保险理赔金给谁。

重疾险的被保人和受益人一般为同一人,除非被保人特意指定。这个容易理解,总不能我躺在医院等着用钱治疗,保险公司理赔金给别人出去逍遥,对吧?

对于带有身故责任的寿险保单,受益人是需要被保险人同意的,而且是可以有多个受益人的,受益人的先后顺序、每个受益人的理赔金分配比例,这些都需要被保人同意。

因为线上支付太便捷了,很多用户选择的时候经常会注意不到这些,所以各家公司出于合规性考虑,要求寿险的投保人和被保人均为同一人。

按照这个逻辑,你自己给自己投保寿险,在线上投保链接界面里选择受益人,总归是你自己本人亲自操作了吧?钱都从你自己银行卡扣的,要是再有纠纷,保险公司也没辙了。

即使这样,还是有些人给自己爸妈投保寿险时,选择把自己的钱划到父母银行卡,再代替进行投保,当然了,受益人肯定选择就是自己一个人啦。

千万不要小瞧寿险受益人的选择问题,这事关多少家庭妯娌兄弟之间的财产纠纷。

有些重疾险里面,会有投保人豁免保费这个逆天的责任。

被保人豁免保费容易理解,就是被保人一旦患了轻症,后期保费是不需要再交,保单还继续有效,如果以后得了重疾,按合同照样赔就是了。

举个例子,极端情况,一个期交20年的重疾险保单,再交了第一年保费之后,过了等待期在第二年缴费之前,被保人被检查出原位癌,那么后面19年的保费都不用交了。

当然了,被保人保费豁免责任也是要收费的,期限越长越贵,所以你真的想拉长缴费期的话,也是要多花钱的。

投保人豁免保费是说,如果投保人发生轻症/重疾/失能/身故,那么这份重疾险也同样不需要再续费,保单依旧有效。

BTW, 具体责任还是要看相应条款,有的重疾险只保投保人身故。

同样举个例子,比如妈妈给孩子投保重疾险,如果妈妈有一天出事了,孩子还小还没收入来源,那么如果有投保人豁免保费这个保障的话,就不用担心孩子重疾险失效的问题了。

而且,被保人豁免保费和投保人豁免保费,这两个附加保障责任,也就是总保费的3%左右,保障很好,但是保费不贵。

其实把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的权利责任厘清,是为了防止以后出现理赔纠纷,保障各自的利益,用保险术语,就是彼此之间是存在保险利益的。

投保人只对以下的人有保险利益,即只能给这些人投保时,保险法才保护其投保行为:

(1)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2) 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3) 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4) 订立合同时被保人同意,也视作具有保险利益

对于线上投保来说,个人保单(1)与团体保单(3)是没问题的,对于第(2)和(4)种情况,线上投保一般不支持。

家庭亲属之间因为保险纠纷导致的诉讼,比比皆是,线上投保因为没法核实被保人与投保人之间到底有没有利益冲突矛盾,所以干脆直接在投保时就不接受。

比如小孩父母双亡,奶奶作为监护人想要投保的,那只能去线下投保;有的保险公司稍微可以通融些的,打客服电话给做保全批单修改,也是可以的。

对于(4),这个就更难管控了,线上投保时,如果投保人和被保人不是一个人的话,保险公司根本不可能知道签的这份保单被保人到底同不同意,甚至知晓不知晓都难说。

打个比方,隔壁老王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给你投了一份定期寿险,你会作何想法呢?

再比如,欣怡和昊然是情侣,处于热恋期还没结婚,想要给彼此投保重疾险,线上投保两人是不满足配偶关系的,那么理论上两人缴费时保单是无效的。

再再比如,半路夫妻没领证,在女方的要求下男方给女方孩子投保,万一以后感情破裂,是不是男方可以以(4)为由,声称当时投保时小孩在外地不知情,向保险公司要求退还所交保费呢?

对于保险利益这块法律内容,后期纠纷大多出现在线下投保,线上投保因为清爽干脆且设置严格,所以不太会出现问题。

有细心的读者会问,明白了签订时符合规范,那如果投保以后夫妻离婚,该怎么处理呢?总不至于保单就因为离婚官司失效了吧?

保险法当然考虑到这种情况,对于投保人与被保人的保险利益的界定,只看订立合同时

比如重疾险勾选了夫妻互保责任,如果20年缴费期还没过完就离婚的,要么夫妻双方继续按合同约定给彼此续费,要么就给保险公司打电话,要求彼此的保单的投保人转为各自名下。

不管两口子如何闹离婚,保险公司是没权利取消保险合同本身的,所以大可不必担心以后身体变差买不了保险,保险公司再因为自己离婚而把保单给注销了的情况。

除了比较常见的离婚以外,可能还会有父母与子女断绝法律关系的情况,比较小众的话题,就不再展开了,道理是一样的。

最后再聊聊未成年人保护。

很多小伙伴在投保重疾险时,看到条款写到,如果孩子在18岁之前身故只返所交保费,问我是不是保险公司在算计自己,给挖了个坑。

限制未成年人的累计保额,是保险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没错,就是保护。

有些不发达地区会出现孩子由于“意外事件”导致死亡后,父母来向保险公司理赔的。

为了遏制这种人间悲剧,有违社会伦理的事情发生,监管机构对于未成年人身故保额设置了限制,即不满10岁的孩子,累计身故保额不超过20万;11到18岁之间的,不超过50万元。

所谓累计保额,就是在所有保险公司投保的保单全加起来,目前保险数据已经联网了,在《本人名下所有保单:一键查询》中我已经详细分析过影响,大家可以再看看。

说了这么多,如果你是给自己投保,恩爱夫妻互投,对自家小孩疼爱有加时,本文以上说的绝大多数内容,是与你无关的。

如果你有相关顾虑,再微信咨询八哥(insur_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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