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一无辜而救天下,也不允许2019-07-20
2019-07-20 本文已影响79人
余东海
杀一无辜而救天下,不为也
《长安十二时辰》讲述了唐朝上元节前夕,长安死囚张小敬临危受命,与李必携手在十二时辰内拯救长安的故事。主人公张小敬及其铁粉徐宾都是我喜欢的类型。唯在第6集,张小敬出卖暗桩,犯了一个突破底线而不可原谅的错误。
为了拯救长安,理当尽心尽力尽人事。但人力有时而尽,不能不择手段,以人僭天。张小敬英雄而不君子,有此一错,再也成不了君子。
君子做事,依仁由义,目的手段都必须正义,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逾矩。这个矩,内则天理良知,外则道德规范和职业规范,包括儒家道德、政治原则,包括不许“行一不义杀一无辜”的规定。出卖暗桩就是严重违规和大不义,类同杀无辜。纵然因此救得长安,也会误导天下后世,流弊无穷。
剧中李必说:“为救一船性命而杀一人,是一大局为重。”此言有毒,剧毒。儒家不戒杀,义刑义杀义战,都离不开杀,但严禁冤杀滥杀。严禁危害、杀害无辜就是最大的大局。通过杀无辜而救天下,纯属伪命题。天下不可能通过杀无辜而得救,杀无辜不可能救天下,相反,杀无辜是对天下最大的危害。
孟子说,杀一无辜而得天下,不为也;东海曰,杀一无辜而救天下,不为也。这也应该成为一个原则性规定。注意,杀无辜,意谓在无辜者不情愿或不知道的情况下故意地牺牲他们,不包括主动请命、自我牺牲的义举,也不包括误伤和无意的伤害。义杀义战有时难免伤及无辜,那是一种迫不得已的无奈。
杀无辜与救天下,貌似两难,其实不难,圣贤君子的选择必然是“不为也”。不许杀害无辜,这是人道大戒,儒家铁律。触犯这条戒律,就是逆天理、反人道。欲救天下,理当尽人事,不能反人道。通过反人道的手段,也不可能救天下。
2019-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