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性思维》第六章(2)

2017-10-18  本文已影响4人  JYQC66

除了愤怒和恐惧,还有其他情感也会成为推理中错误的来源。比如,“同情”,“妒忌”,“自负”,“负疚感”等等。

有同情心是好事,但是若因为对某人怀有怜悯之心使我们持有对无关之事的某种立场,就是一种谬误--诉诸同情的论证。我们要找人完成一份工作,海伦几乎无法养活她饥饿的孩子,她迫切需要一份工作,但是海伦是否具备我们需要的技能呢?对海伦怀有怜悯之心,可能会使我们错误地判断她的技能或者高估她的能力。如果你指望别人因为同情你而获得某样东西,那就是陷入了诉诸同情的论证。

同情会诱使我们放大某人的优点,但是妒忌则诱使我们放大某人的缺点。当我们因为妒忌而对某人吹毛求疵时,我们就陷入了“源自妒忌的论证”这一谬误中。某富二代人缘好,妒忌的人或许就会说:“哼,不就是因为有钱嘛。”这是此类谬误的一个实例。

自负不仅会使我们夸大自己的成就和能力,而且会令我们做出其他无关的判断。自负的人易受阿谀奉承的影响。比如猪八戒?

负疚感也会干扰我们的思维,

一厢情愿的思维也可能让我们偏离逻辑。

大多数人都渴望被人喜欢、接受。这种心理可能促使我们接受某个不是因为该判断自身特点而是表示我们不特立独行、合群的判断,这就是犯了同辈压力论证的谬误。

与同辈压力论证相关的是群体思维的谬误,人们用源自某群体成员的自豪感来替代其对某个问题所持立场的理由和慎思。《乌合之众》一书就提到:“群体不擅讲理,却善于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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