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周 西方的兴起 思维导图及知识笔记
思维导图
莫里斯创造了“社会发展指数”
他主要选了四个参数:
第一个参数是能量获取,也就是说,哪个文明能够获取的能量更多。能量的获取对社会发展十分关键。从最基础的生存来讲,没有食物提供的能量,人类就无法存活。从更高层次的社会发展来说,没有足够的能量,工厂无法开工,城市无法运营,军队无法作战。从哪里获得能量,能够获得多少能量,对一个文明而言,是决定其生死存亡的大事。20世纪40年代,著名的人类学家莱斯利·怀特(Leslie White)甚至提出了一个公式:E×T=C,这里E代表能源,T代表技术,C代表文化。
第二个参数是组织能力,也就是怎么管理一个社会,怎样动员一个社会。莫里斯选择了一个代理变量,也就是城市化。这看起来很牵强,城市的规模大小,跟组织能力,比如一个国家调动部队的能力,怎么会是一回事呢?但是,如果你仔细想想,一个政府的管理水平确实跟其管理城市的水平紧密相关。能把一个城市管理好,那自然就能管理好一个公司、一支军队了。
第三个参数是信息传递的能力。这包括科学技术的扩散、商业信息的传递、政府号令的传达。这是跟交通运输、教育制度等因素有关系。
最后一个参数是发动战争的能力,也就是说,谁能打得赢。
“莫里斯定理”
历史的进步是因为懒惰、贪婪和恐惧的人们为了活得更舒适、更简单、更安全,在懵懵懂懂的过程中摸索出来的。别笑,你想想看是不是这回事呢?
也就是说,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我们每个人最关心的事情其实都是怎么过得更好。
我们看不到未来,也看不到全局,但每个人都在努力过得更舒服、更简单、更安全,就带来了技术的进步。如果我们再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假如只看单独的个体,那么有的人聪明,有的人蠢笨,但是,如果你去观察一群人,那么,差异就会缩小。假如你观察的是数百万人、数千万人甚至数亿人,那不同的人群之间的差异几乎就不存在了。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讲,美国人比中国人更聪明,或是更有创造力。
那么,不同的文明之间的差别究竟在哪里呢?在莫里斯看来,很可能是由于地理的差异。
你看,莫里斯讲的还是一个偶然性和必然性的故事。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历史上的重大变化都是被逼出来的。在大约一万年前,气候变冷了,原来的采集和狩猎者找不到足够的食物,于是,只好去寻找新的食物来源。每个地方的人都想过得更舒服、更简单、更安全。可是,西亚人的运气最好,因为西亚地区可供驯化的动植物种类更多。在这样的偶然性之后,跟着就是历史的必然性。采集和狩猎者转而种植作物、驯化牲畜,变成了农民。农业社会的规模大了,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出现了城邦和国家。国家之间互相竞争,最终的胜利者成了帝国。
我们再来看一个更晚近的例子,进入近代之后,人口不断增加,于是,人类又遇到了资源陷阱。在工业化社会出现之前,土地真的是财富之母,人类依靠土地种庄稼,所以,吃是要靠土地的。人类还要靠土地种牧草,有了牧草才能养牛养羊,所以,想吃肉也是要靠土地的。穿衣也要靠土地,因为有了土地才能种棉花。取暖生火也要靠土地,因为当时人们烧的是柴火。这样一来,人口的增长就带来土地的短缺,人们不得不寻找新的能源。世界各地的人们都遇到了一样的问题,而且,人们还是想过得更舒服、更简单、更安全。但英国当时的运气最好。英国恰好煤炭资源丰富,更幸运的是,英国有很多煤矿是露天的,而且邻近河流,适于运输。我们在讲为什么中国的江南没有出现工业革命的时候就提到,近代中国的江南地区已经有了原始的工业,但就是缺煤缺铁。当英国开始开采煤炭,就有了蒸汽机,蒸汽机先是用来挖煤的,后来又用于纺织业,再往后又用于其它的工业,这才激发了伟大的工业革命。
西班牙和英国的对比
诺斯的核心观点是,制度决定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这个观点比以往研究经济史的观点站得更高。
诺斯专门写过一本书,叫《西方世界的兴起》。他在书里对比了西班牙和英国的案例。
故事的主角是西班牙王室和英国王室。西班牙原来是罗马帝国的伊比利亚行省,后来四分五裂成几个国家,比如卡斯提尔、加泰罗尼亚等。卡斯提尔更大一些。在卡斯提尔地区,人们主要从事牧业,尤其是牧养绵羊,他们盛产美利奴羊毛,然后把这些羊毛出口到荷兰等地。卡斯提尔王室的三大岁入来源是羊毛团交付的税金、低地国家和其他领地进贡的款项。羊毛团就是那些养羊的地主形成的行会。国王是乐见其成的,因为跟向一个一个人征税相比,从羊毛团那里征税更容易。于是,国王来自国内的岁入就主要依靠羊毛团,而羊毛团也从国王那里得到了更多的特权。
这些特权中,最重要的特权是可以在整个王国内放牧。在西班牙帝国极盛的时候,外部岁入增长迅速、规模庞大,来自羊毛团的收入相对不重要。随着西班牙帝国逐渐衰败,来自外部的收入急剧下降,国王更加依赖羊毛团的收入,于是,羊毛团的特权也就变得更加嚣张。在1501年的《土地租借法》之后,牧羊主可以到任何地方去放牧羊群,而且可以永远按最初规定的租金支付;如果羊群放牧不为土地的主人所知,则可以不交付租金。这样一来,牧羊团可以赶着羊群随意占用农民的土地,他们甚至还跑到加泰罗尼亚放牧。卡斯提尔的农村土地所有权遭到严重侵犯,直接导致其农业的衰落。加泰罗尼亚原本是以工商业为主的,这下子工商业也无法发展了。西班牙成了一个“倒退的社会”。
我们再来看看英国。英国本是一个没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他们的宪法是由一系列的文件和法案组成,其中最重要的一份是在1215年6月15日由英国国王与贵族们签订的《大宪章》。这张书写在羊皮纸卷上的文件在历史上第一次限制了封建君主的权力,日后成了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法律基石。虽然第一次发布的《大宪章》只维持了数星期,但是之后又多次重新发布。国王当然不喜欢《大宪章》了。后来的英国国王亨利三世及他的继承人曾多次想避开《大宪章》,扩大国王的权力。在很多时候,国王的确能加强权力的集中,但没有国王敢废除《大宪章》。中世纪时期,英国国王曾30次重新发布《大宪章》,这说明,国王始终不能忽视它的存在。有了这个《大宪章》,才有后来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度,国王的权力受到限制,公民的私有产权得到保护。这使得英国能够更容易达成政府和公民之间可信的契约承诺,奠定了经济增长的稳定基础。
国家悖论
从西班牙和英国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成亦国家,败亦国家。这就是诺斯提出的一个悖论。一方面,只有国家才能对产权进行有效的界定,通过法院、警察和军队保护产权,进而建立能够促进经济增长的产权制度。可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国家既然垄断了暴力潜能,它也可以征收更高的税,甚至直接剥夺有些人的财产。
如果我们再仔细去看,这两个目标其实又是一样的。在诺斯看来,国家也是一个“理性人”,它的目标是使其收入最大化。可是,国家的收入来源有两个,一个是先让整个社会的产出最大化,然后再增加国家的税收,另一个来源是刻意地向不同的利益集团提供不同的产权保护,这其实是通过人为的垄断,获得更高的租金收入。
诺斯并没有为我们提供一个很好的回答。是的,我们确实知道,好的产权制度有助于经济增长,但这经不起追问。如果我们再问,那好的产权制度又是怎么来的,这就难回答了。
我们可以在诺斯的基础上,再把思路扩展一下。诺斯给我们的启发是,财政对一个国家来说太重要了。一般来说,如果财政收入充足,国家是不会有太大的动力调整原有的体制和政策的,换言之,财政压力往往是推动改革的诱因。
当一个统治者想要解决财政压力的时候,他又有两种策略,一种策略是先向新兴财富收税,也就是说,先把刚长出来的韭菜割掉。为什么有时候会采取这种策略呢?因为新兴的财富可能在政治上还没有站稳脚跟,没有形成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而且新兴财富可能成长速度很快,那不向这些人收税,向谁收税呢?这是第一种策略的好处,但坏处是如果过早地把新兴财富榨干了,以后就没有可以收税的庞大税基了。
第二种策略是甩包袱。什么意思呢?你想想,国家为什么会有财政压力呢?一定是由于财政支出太重了,而消耗财政资源的往往是那些效率低的旧有的部门。国家可以通过甩包袱,放弃对这些低效部门的支持。当这些低效部门退出舞台之后,恰好会给新兴财富提供更多的机会。这是采用第二种策略的好处,但坏处是旧部门会不满意,它们一定会有怨言的。
所以,国家在采取不同的财政策略的时候,还要考虑自己的政治结盟。如果国家和新兴财富结盟,那就可以采取第二种策略,而第二种策略更容易导致经济增长,更有可持续性。一开始可能会有阵痛,但苦尽甘来,就能干得风生水起。如果国家不敢和新兴财富结盟,还要考虑旧有的利益集团,那它更有可能采取第一种策略,第一种策略在一开始政治成本更低,经济收益更大,但从长期来看,这可能是一种“饮鸩止渴”的下策。
欧洲形成了长途贸易商圈
欧洲传统的长途贸易商圈, 是在地中海。从5世纪到15世纪,君士坦丁堡一直是欧洲的贸易中心。但从7世纪开始,阿拉伯民族不断向外扩张,到9世纪的时候已经完全控制了地中海西部。从10世纪起,基督徒开始反攻。从1096年起,基督徒发动了数次“十字军”东征,这些远征打着宗教的旗号,却改变了贸易的格局。比如,1202至1204年的第四次“十字军”东征得到了威尼斯的支持,经此一役,威尼斯打通了通向黑海的商路,在地中海东部俨然成为贸易中心。
欧洲长途贸易的另一个商圈是在北海和波罗的海。大约在公元700年—1000年间,维京海盗出没在风波之中,令人闻风丧胆。这些海盗随后却金盆洗手,改做正经生意了。从某种意义上讲,海盗是长途贸易的初始阶段。与此同时,欧洲大陆的长途贸易也开始日益密集。中欧,乃至东欧地区和南欧、西欧、北欧越来越多地互通往来。这主要得益于欧洲有蛛网密布的河网,内陆航运较为便利。西欧、中欧和南欧之间横亘着一道阿尔卑斯山脉,但早在罗马帝国时期,就已经在主要的隘口设置哨卡、修筑公路。整个欧洲逐渐连成一体。北欧和南欧都出现了大规模的长途贸易,北欧交易的大多是羊毛、布匹、粮食、木材和食盐等大宗日用品,南欧的地中海地区则更盛行奢侈品:丝绸、香料、陶瓷、珠宝等。
长途贸易兴起之后,集市、城市、商人行会,甚至早期的民商法,都开始逐渐出现萌芽。
一开始,欧洲仍然是一个单调乏味的农业社会。长途贸易的兴起,带动了封建社会的沙漠里一块块商业绿洲的出现。在很多交通便利的地方出现了集市。本地集市大约每周有一两天时间开张,国际集市大约每年有数周时间开张。著名的国际集市香槟(Champagne)每年有6周的时间,迎接南来北往的各地客商。
到15世纪之后,集市渐渐退出历史舞台,城市取代了集市。有的城市源自集市。英文中的城镇“town”的原意是“围子”,用泥墙和树枝围起来的一块地方。最早,“围子”里平时并不住人,到有盛大集会或是外敌入侵的时候人们才聚集到这里。但同时,我们也要指出,很多城市并非源于集市,而是在教堂或军营的旁边出现的。商人们选择聚居区的时候,不仅会看交通是否方便,还要看城防是否安全。很多城市的名字带有“堡”(burg),比如爱丁堡(Edinburgh)、汉堡(Hamburg)和匹斯堡(Pittsburgh),这显示出当年的遗风,很多城市早期就是个城堡。
在集市和城市中,资本主义的萌芽逐渐出现。由于来自各国的商人使用的货币不同,货币兑换商应运而生,他们是最早的金融家。领主们看到商人们来了,立刻就会派人过去征税,但与此同时也维持了市场的秩序。法律也开始出现,但这是充满了泥土气息的商人的法律。商人们不习惯以农业文明为基础建立的僵化的法律,也对决斗、“神意”等形式主义的东西嗤之以鼻,他们需要一种简便、快捷和公平的法律。早期集市上出现的法庭被形象地称为“泥腿法庭”(pie-powder courts,或courts of dusty feet)。尽管“泥腿法庭”很简陋,但举凡合同、协商、代理、仲裁、拍卖等业务,均已经有了初步的规矩。这是“中世纪的私人国际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 of the Middle Ages)。
选读书单
1、伊恩·莫里斯,《西方世界将主宰多久?》
我们在本周一介绍了莫里斯的《西方世界将主宰多久?》。我们讲到“莫里斯定理”,莫里斯说,历史的进步都是由懒惰的人推动的。他还讲到了一个“社会发展悖论”,也就是说,社会发展本身会带来社会发展的停滞,甚至倒退。在过去,人们把这种现象叫做“马尔萨斯陷阱”,也就是说,随着人口的发展、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会遇到资源的瓶颈,会遇到粮食生产的瓶颈,于是就会出现所谓的“末日骑士”,也就是说,会出现饥荒、瘟疫、战争、移民和气候变化等灾难事件。
这个循环在工业革命之后有没有被打破呢?我们是不是还会遇到社会发展的上限呢?莫里斯认为这是完全有可能的。虽然他的判断不一定正确,但是我们要学会去想象那些我们无法想象的事情。我们这一代人并没有真正经历过战争、瘟疫、饥荒,可是在人类的历史上,几乎每一代人都有这样的经历。与此同时,莫里斯还鼓励我们去想象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事情,比如,你能否想象出超过一亿人口的大城市是什么样的?你能否想象出未来的军事技术使得核武器都没有用武之地了?
2.德隆·阿西莫格鲁,《国家为什么会失败》
我们在周五介绍的是阿西莫格鲁的研究。他和他的合作者写了一本书,叫《国家为什么会失败》。在这本书里,他们把自己原来那篇论文中的主要观点进一步作了阐述。从细节来看,阿西莫格鲁的研究也有很多有缺陷的地方,但总体来讲,他们的研究视野非常广阔,既注重制度,又注重地理和历史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