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法考 - 草稿
2018-08-21 本文已影响0人
尔多俗人
倒计时32天了,累吗?真的很累,心情一路跌宕起伏。最后这30天怎么保持一个高效的学习状态,我不知道,刚才听了一个知乎live说要把知识讲给别人听的方式最靠谱,可是我独来独往惯了,那就自己写下来吧,为30天后的结果留一点纪念。不定期的写,有时候方便的话直接就写纸上了。
8.21
今天复习了刑法分则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
1故意杀人罪
对象是人 如果想杀人但是客观不存在的话,就是犯罪未遂 误把尸体当活人 对象不能犯的未遂 在荒郊野外看到稻草人,以为是自己的仇人的,实施杀害行为,不以犯罪论处
安乐死 积极 消极
教唆自杀(引诱怂恿) 原则 例外
帮助自杀
相约自杀
引起他人自杀
逼迫(可能用话表示出来逼迫的意思) 欺骗 亲手杀了人 构成故意杀人罪
罪数有三
结果加重 抢劫罪
转化犯 刑讯逼供 暴力取证 虐待被监管人 聚众斗殴 非法拘禁
数罪并罚 例外:绑架杀害被绑架人的,仅定绑架一罪
2过失致人死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