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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英国史10:走近“革命年代”

2018-07-27  本文已影响99人  教坛行走

    都说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可在“革命年代”前夕的英国,这招就不灵。无论是那些英格兰议会的议员,还是伦敦街区的居民,还有那些散落各地的乡绅,他们偏偏不听国王那一套。国王自有主张,但英国自有传统。詹姆士一世的权力经念到死,把国家念的乱七八糟的,而查理一世子承父业,依旧我行我素,不幸地是把自己念到了断头台。至死不认输,放弃辩护权。

    历史中的许多事情,如果回复到当事人,更多的情形是:猜得到开头,料不到结尾。人人都想潇洒走一回,可这世上就是没有后悔药。

詹姆士一世开创斯图亚特王朝,兼任苏格兰国王,恪守天主教和效仿法王绝对君权,加之好男风,在位期间麻烦无数

    詹姆士一世和查理一世这对父子到继承英格兰王位,是命中注定的。起初,伊丽莎白一世临终也有旨意,身边大臣也充满期待,告诫国民和大臣,詹姆士一世是最合适的接班人。当然,根据血统和继承规则,大家也只能这么顺水推舟地说,想当然地这么想。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詹姆士一世也许会想着做回自己的詹姆士六世,而不要6—5,归于1。

    如果一切可以倒带,这帅哥查理一世,也不会一步一步走上断头台。

    当然,从历史的进程看,总会有代偿机制,英格兰与苏格兰的合并,此番继承之后,埋下伏笔,而爱尔兰在此前也不断被英格兰蚕食和控制,威尔士“小邦”没有什么还手之力,收归英格兰统治之下,指日可待,甚至此后的每一任王储的封号都一概是“威尔士亲王”,至今。

    可是,乱世家国乱世情,千古江山千宗罪。詹姆士一世可能一直弄不明白,主张天主教权威怎么了?君权神授有错吗?这普天之下,走西口——这法国,法国以东,不都是概莫能外的君权神授吗?可在英格兰就偏偏不成。

查理一世,倔强,顽固,与议会和民众为敌,终致引颈断头台

    17世纪初的英国,是培根的英国,是莎士比亚的英国,是部分天主教徒、清教徒为了逃避迫害,纷纷远走高飞,勇闯天涯,走入美洲。

    17世纪初的英国,也是面对欧洲纷争不断,贸易竞争加剧,外有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的主权和海洋挑战,内有新阶层,尤其是新贵族的权力主张持续高歌。

    从做学生,到当教师,过去都是对这个“革命年代”的篇章耳熟能详,并统统冠以“资产阶级革命”的标题。如今理解力加深,这“资产阶级”,其实可以理解为所有资产阶级倾向的新阶层的模糊统称,如新贵族、贸易中崭露头角的新富商、改变经营方式的乡绅和他们的代言人等等。

铸造国家——16—17世纪的英国之都铎王朝始(1485)至“双王统治”止(1702)

斯图亚特王朝(1603—1714):詹姆士一世(1603—1625),查理一世(1625—1649)

[第二篇 革命年代]

[第一章 斯图亚特早期统治]

    17世纪的英国,是斯图亚特王朝的时代,也是大动荡的时代,更是革命和转型的时代。17世纪的英国革命,也伴随着太多的偶然,如果亚图亚特君主没有继承王位,如果詹姆士一世能够把英吉利民族当依靠,如果查理一世不效仿欧洲大陆推行绝对主义。再想想,如果伊丽莎白不是“童贞女王”,全部的英国史可能都要改写。

    1603年3月24日凌晨,在泰晤士河畔的皇家官邸里奇蒙宫,伊丽莎白溘然长逝,命运捉弄人,她提防一世的家族仇人后代,詹姆士六世,她姑母玛格丽特的重孙,被宣布为“最被英格兰看好的”继承人,这也顺便在英格兰和苏格兰合并(1707)的道路上迈上了关键一步。

    只可叹,这个家庭的几位国王,天生就是顽固不化,不是主张“君权神授”,就是侵犯“生而自由的英国人”,根本无视英格兰长达四百年的国王与议会共治的“光荣传统”。

    詹姆士1566年出生天爱丁堡,接受了天主教洗礼,六个月大时,父亲就成了谋杀案的牺牲品,母亲玛丽则是嫌疑人,一岁就继承了王位,并经历过一年的软禁。1583年重获自由,逐步实现了对贵族和苏格兰长老会的控制,被称为“苏格兰有史以来最称职、最能干的国王。”只不过,他时刻都在想着继承英格兰国王。这个愿望,在1603年4月5日,终于成为现实。当然,他继承了一个王位,也带着一在堆的问题,包括:一是王室入不敷出,国王无法“靠自己生活”;二是宗教矛盾复杂,教派众多,清教徒构成了最大挑战;三是都铎王朝时期逐渐成熟的议会,不再盲从专制统治。对于詹姆士六世而言,这是一个陌生的世界。对于詹姆士一世而言,这又是他必须面对并掌控的世界。

    种种举措推行下来,致命的错误一再发生。詹姆士最大的弱点不在于智力上,而在道德和私生活上。他不修边幅,不拘小节,平时深居简出,常常外出狩猎,疏于国务政事,“最使英国人反感的是他对宠臣们的言听计从。”早在青年时期他就形成同性恋癖好,喜欢漂亮英俊的男子。23岁那年,他迎娶小他8岁的路德教新教徒,丹麦国王腓特烈二世的次女安妮公主,但没有改变他的同性恋倾向。这其中发生的事情,引发英国上层广泛的争议和不满,而严重影响了他作为一个两个王国国王的形象。

    著名的学者弗兰西斯·培根,曾经也是他的宠臣之一。培根出生于官宦世家,父亲是伊丽莎白的掌玺大臣。他12岁进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接受人文主义思想熏陶。当上詹姆士一世的枢密大臣、掌玺大臣和大法官,先后晋升男爵和子爵。1621年受到议会弹劾,后来被逐出宫廷。他因祸得福,从此不问政事,转身学术,成为著名的哲学家、法学家和文学家。下院对培根的弹劾,也开启了以不信任案对抗国王的先例,体现了英国议会权力的增长。

    詹姆士一世在宗教政策、财政问题上,甚至在与议会关系问题上,都出现许多问题。1625年,他在内外交困中病逝,四子查理继位。

    没钱是个大问题。伊丽莎白后期王国就缺钱,詹姆士一世在位就没有解决这个问题,查理没有好办法,先是通过向贵族强行贷款,不接受贷款的人,他采取了囚禁的办法。但是,由于对外战争的需要,借钱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走投无路的情况下,1628年3月17日他召开了第三届议会,与会议员中包括先前因拒绝贷款被囚禁的27人。议会固然支持英王反对法国和西班牙的战争,可就是不愿意提供拨款。不仅如此,议会还提交了一份《权利请愿书》,以此作为考虑国王征收新税的交换条件。这份文件历数了查理一世滥用君权的现象,明确以下主要内容:第一是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征收贡金、货款、献金和租税;第二是未经法律程序,不得拘捕、监禁、放逐或损伤任何自由人;第三是未经当事人许可,军队不得驻扎民房;第四是和平时期不得实行戒严。

剑桥郡代表进入议会(1640年,克伦威尔在列)

    这是一份继《大宪章》之后的重要文件,是英国人自由与权利的奠基之作,不仅体现了英国议会捍卫自由的宪政成果的强烈愿望,还拉开了议会与查理,也就是英国人民与专制王权之间激烈斗争的序幕。

    查理因为急等钱用,不得不在6月签署了这份文件,以换取议会同意征税。下院坚持将此公之与众,连同国王最后的答复都刊印出来,散发全国。不仅在两院备案,还在威斯敏斯特诸法庭备案。然后才通过支持查理一世35万英镑补助金的议案。

    实际上,查理次年就反悔了,还囚禁了三个拒绝征税的商人,还有个议员因拒绝交税被没收了货物。而且,查理还抛开议会在各方面征收强行苛捐杂税,启动停止很久的一些历史上的税费名目。国人强烈抵制,引发了一件特殊的案件。

英国议会起草并提交《权利请愿书》(1628)

    乡绅约翰·汉普顿来自白金汉郡,家业丰裕,两度当选议员,拒绝交船税,虽然数额只有20先令,但是,他援引《大宪章》和《权利请愿书》的内容,认为未经议会批准的船税毫无法律依据。他不但不交,还领头递交联名抗税书,招致国王起诉。1637年6月12日,法庭表决,结果只有四位法官同情汉普顿,裁定他有罪,羁押财产,监禁人身。国王非常满意。但是,判决结果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人民虽然失去了希望,却赢得了勇气。……人人嘴里都讲汉普顿,一提起他的名字,人民都表示爱戴与骄傲。”1637年7月23日,周日,汉普顿抗税案宣判一个月后,牧师约翰·汉纳在爱丁堡的圣贾尔斯教堂首次通过诵读新版公祷书,信众怒吼、谩骂淹没了他的诵读,宗教仪式很快蔓延为抗议活动。

    至此,查理一世破坏了两个传统:“王在议会”和“王在法下”,埋下了致命的祸根。

    查理在宗教问题和苏格兰长老会的问题上都接连遭遇失败,并且失去了民意。苏格兰又爆发了起义,查理一世又需要钱款了。于是在1640年4月13日被迫召开中断了11年之久的议会,但是议会并不合作,不仅不批准拨款请求,以约翰·皮姆为首的反对派还重新提出1628年议会中的问题。查理认为这些要求不能接受,于是5月5日解散议会,史称“短期议会”。

    历史的进步,权力的争取,总要有人去付出代价。汉普顿为了区区的20先令,就是拒交,宁愿被拘。我想,倒不仅仅因为他胆子大,而是受尽了传统的议会权力主张的熏陶,深知“大势”在自己这边。

    英国这个“革命年代”的革命,还有一些不寻常的细节,例如:詹姆士一世其实是同性恋者,是国王查理一世挑战内战而不是议会反对派,议会中其实是王党和反对派一半对一半,国王的老家有的支持国王有的想着用国王的命卖钱,《权利请愿书》这样的文件和行为在英国史上几乎是喋喋不休地重复了几十遍、几百年了。

    权力,权力,总是讲议会的权力,专制的国王一听就烦,越听越烦。可这就是英国,国王的权力被一步步地逼进了制度的笼子,议会的笼子和历史惯性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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