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论语

论语详解 34

2018-06-30  本文已影响14人  故垒千堆雪

《论语》详解:给所有曲解孔子的人(34)作者:缠中说禅

子曰: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

杨伯峻:孔子说:“大家厌恶他,一定要去考察;大家喜欢他,也一定要去考察。”

钱穆:先生说:“人人都厌恶他,必得仔细审察。人人都喜好他,也必得仔细审察。”

李泽厚:孔子说:“大家都厌恶他,一定要考察;大家都喜欢他,一定要考察。”

三国魏王肃曰:“或众阿党比周,或其人特立不群,故好恶不可不察也。”

详解:长久以来,中国人最大的学问就是整人的学问,何以如此?大概都要归功于两千多年来腐儒及其徒子徒孙们的折腾。瞧瞧上面四位的解释,无一不从人与人之间的计算、算计说起。察颜观色、相人之术,无论高低贵贱,个个精通,这与人斗的无穷乐趣,演化出无穷的把戏。而无穷的把戏,却只有着最简单的逻辑。道、人、众,就用这三种元素所构成的逻辑关系,竟制造出两千余载的阴晴圆缺、悲欢离合,可悯可叹。由“我本位”的“道、人、众”逻辑,相应就产生“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的通常断句。

在该种逻辑下,道,必然只是一己所尊之道,以其道去衡量世间一切人,则分出正道与非道之众,这是一切“道、人、众”逻辑的同一基础。当众之道与其道不同,则有“众阿党比周,或其人特立不群,故好恶不可不察也”之类见解,无非是发发对多数人合伙一起折腾少数人的牢骚。此举必高扬所谓“道本位”的大王旗:多数人非道是错的,真理在少数人手里,要反抗多数人的暴政,诸如此类。而当其道忽悠众人大功告成,挂上牌子成了众人之道,那就少数服从多数,就要“君本位”,就要万河归海。说东说西,百般伎俩,归根结底也就是一个“我本位”而已,道归我,人依我,众服我,我是最大的。站在这种“我本位”之上,当然就会如四人所解的,把本章两“之”都指代成某种可以用“我本位”去套用的人。一个“他”字就显露一切,他者,非我族类,必统之一之而后快矣。

摈弃“我本位”的独断,以“众”为众,相应就有如下断句:“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众”,有大众、有小众,无论以大压小还是以小卖小,都不可能是真正的“众”。“众”,必须显现“众相”之“众”,对任何一种现象,不同人会显现出不同的好恶程度,相应就有了“众相”之“众”。那种对所有现象都万众一心、一种色彩、一种声调、一种气味、、一种味道、一种思想、一种行动,是无“众”可言的。“之”,指代前面的“众”,包括现实中的一切现象。“好之”,以之为好而好之;“恶之”,以之为恶而恶之。

认为好的喜欢,认为恶的厌恶,这都是人之常情。而人之“远虑”,离不开对现实中一切现象的“察”。“察”,无所谓好恶,而带着各种好恶去“察”,就无所谓“察”了,只不过继续“我本位”逻辑的把戏。何谓“察”?分辨、明察、知晓也。只有排除一切好恶,当下直观,才有真正的“察”。任何人都有其情绪、好恶,但这情绪、好恶就是“察”的最大干扰,“远虑”离不开“察”,而“察”就要摈弃一切好恶,当下直观,这样才有可能进而“远虑”。“焉”,“于此”的合音。当下直观,就是“于此”直观,离开了现实的此岸,幻想那虚无飘渺的彼岸,是没有“察”之直观可言的。

“人无远虑”之人,没有深远的审察、思虑、谋划,在“必有近忧”的缠附祸患里,归根结底最大的祸患,就是以一己之私对“众”、对“众相”、对一切现象恶之、好之,不能摈弃一切好恶当下直观。用主观的臆测替代客观的观察,用彼岸的幻想替代此岸的现实,这种事情,无论现实和历史中,难道还少见吗?由此而产生的祸患、酿造的悲剧,难道还少见吗?两千五百多年前,孔子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警示。那些不断玩弄“我本位”“道、人、众”把戏的腐儒们,那些高喊打倒孔家店的痴儿们,避坑落井中求火奴鲁鲁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仁不让地又干了些什么?

缠中说禅白话直译

子曰: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

孔子说:一切现象,当被认为是恶的就会被厌恶,对此必须摈弃一切厌恶当下直观;一切现象,当被认为是好的就会被喜好,对此必须摈弃一切喜好当下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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