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之新广州(八)
2022-10-15 本文已影响0人
兜易
这是民治的基础。广州商界在清代有七十二行商、商总会、九大善堂、广东自法会等,都是很有影响力的商人组织。商业发达的地方,市民化程序也相对较高。市民化程序越高,社会越稳定,越和谐。孙中山认同这种以民治为基础建设模范省的改革。他致函南洋各埠华侨称:“文与伍(廷芳)、唐(继尧)、陈(炯明)诸子本民治之精神,图根本之改造,举其荦荦大者,如禁赌、裁兵、废督、撤镇道,已一一实行。其它变革,亦将次第推行,以为各省模范。”
广州一向是番禺、南海二县分治,当改革和建设推进到一定阶段时,旧有的行政管理架构,便成了瓶颈。陈炯明认为广州作为全省行政中枢,原设立的市政公所,管辖范围太狭,除拆卸城墙、辟宽街道外,一切未遑计及,未足以言市政,而市政规划刻不容缓。
在广州城划出一个独立于番禺、南海两县的“市区”这一设想,民间很早就有人提出了。在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五月广东全省农工商总局创办的《商工旬墙》创刊号上,主编江宝珩便撰文提出,“划出城厢内外为市区”,是振兴商务的前提之一。他特别指出:“此非市头之市,乃合城厢内久统一为市。”这被视为广州设市的先声。(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