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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剂·猛药】抄袭需要零容忍

2017-07-18  本文已影响620人  小楼西的帐篷

今天本来是要更新小说的,但是却阴差阳错地卷入了一场事件,那今天就来一本正经地挂人。

早上翻朋友圈,看到了一篇名为《压力这么大,你为什么留在北上广深这些一线城市》,即使是公众号,我也会看看这类文章,看看有没有什么独特的论点,突然发现有一段文字有些脸熟:

再来看知乎上的回答:

这个时候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两个问题:

1.知乎用户的答案是不是原创的?

2.公众号使用素材有没有经过授权?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选取了一小段在搜索引擎上查找,确实查到了一些类似内容,现将时间点整理如下:

知乎用户 Amos 的答案发布日期为7月10日,搜索引擎相似内容的发布日期最早为7月11日,而郭东东的『有鱼以后』发布日期为7月17日。

那现在就剩第二个问题了,解决起来很简单,我去询问了一下知乎用户 Amos,得到了如下答复:

然后我就非常轻盈地举报了原文章并发了条朋友圈。我本来以为事情会这么结束的,毕竟做了错事就算不道歉但也不会闹对不对?可是……当当当当~

我真的是很惊讶啊,讨论问题应该不是这个态度吧?我觉得我还挺诚恳的。当然,他既然提到了授权的事情,我也需要跟原作者再次确认一下,结果原作者给我发了了这张图:

“用户是否是同一个”这件事情我已经通过资料里的各类社交软件地址证实了,接下来我们注意一下时间,7月18日10:09。小伙子你这不太地道啊,一方面信誓旦旦跟我说有授权,一方面才去要授权,要不是我正在和原作者求证,他一不知情答应了怎么办(原作者脾气确实非常好)?我岂不是要被你浪死。

其实知乎用户 Amos 真的是个挺不错的人,还跟我说小孩子发篇文章也不是特别容易,态度好的话就不用挂他了,对的,本来这篇文章是可以不写的。

结果……请看图:

???我慌什么?我内心毫无波动,甚至有些想笑……

大高潮来了,他给我发来了“原作者的同意”:

我并不打算恶意揣测为什么联系知乎用户会用到 QQ,明明今天要授权时还用的知乎,留给你们去想吧。

证据齐了,我就开始写了这篇文章,到这里其实还是挂事,现在开始正式挂人。

哦?不好意思,我一开始就查了。

我倒是觉得受到了人身攻击。

其次,『著作权法』中写道:“……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合理引用”一条写道:“……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这位小朋友,你的公众号有『原创』标签,该文章也接到了一个打赏,通篇不提原作者的情况下还跟我谈『著作权法』?你比我更适合做个键盘侠。

顺便跟大家讲一下这类事件的正确做法,或者说至少你惹到我时该这样做。

删文,道歉。

原作者希望我能在文章的最后再说点儿呼吁性的话,但其实我不太擅长这个,那我就写点儿别的吧。

1.非盈利性引用需要注明原文的作者及作品名称,格式其实不会要求像论文参考文献那样正式,只要注明即可;

2.不是只有盈利才属于侵权,不注明作者及作品名称,也在无形中构成了侵权,例如假如我没有看过知乎的答案,我就会认为这段是郭东东的原创,这就是对原文作者著作权的损害;

3.读书人的窃就不是偷了吗?素材这个事情也分怎么用,这次事件中的情况,远远超过了借鉴的程度,是实打实的抄袭;

4.从之前写过的华理事件,到今天的侵权事件,好像大家都不会正面解决问题。像我在截图中和郭东东说的那样,“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我马上就删除道歉”,如果他也是这个态度,事情显然不会到这个地步。当然,能选择这么做的人,一开始也就很难侵权;

5.其实这篇文章并没有预示成功,反而有很浓重的悲壮色彩,毕竟直到最后,郭东东也没有删文、道歉,甚至还在指责维权者“键盘侠”,对他进行“人身攻击”;

6.那为什么还要花这么大精力去求证理论呢?这种事情总要有人做的,既然我看见了,总不能视而不见吧。环境不是一天营造出来的,即使他没有认错,但这篇文章对读者仍旧是有帮助的;

7.这个世界其实挺无聊的不是吗?当怪兽降临时,希望你也能做个小英雄。不用太勇敢,只要做你应该做的,反正我们也不伟大,可以打一发就跑不是吗?

8.对的,我会在郭东东看到这篇文章后拉黑他,再也不回,在任何社交平台。除非他诋毁我,或认错。但我相信他只要还理智,就不会再惹我,当然我也不觉得他会认错。

以上,啾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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