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那些事

自书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2020-06-29  本文已影响0人  勿语

随着法律意识的提升,立遗嘱已经不是一件稀奇的事。然而,遗嘱并不是写了就完事了,遗嘱也有可能是无效的。

据北京市西城区法院2017年公布的一份报告显示,在该院审结的遗嘱继承纠纷案件中,自书遗嘱纠纷占到60%,其中约有20%的自书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各地发生的自书遗嘱被判无效的案件,也时时见诸媒体。

写遗嘱不是做文章,不能纵意挥毫;不是游山玩水,不能信马由缰;它是有讲究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格式和内容。与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不同的是,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公证而随时可立,因此较为常见,但也是最为容易失误而导致遗嘱被判定为无效遗嘱。

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继承法第17条第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并且

不能由他人代写或记录;

不能打印;

不能由他人代签姓名;

不能用印章、指印或其他符号代替签名。

除此之外,遗嘱是否有效,还必须满足:

第一,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三,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第四,遗嘱类型、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分为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公证遗嘱五种形式。

 那么,如何才能保证立下的遗嘱是有效的呢?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公证处会审查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如果出行不便,可以考虑申请让公证员上门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

原文源自:公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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