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魂
2018-05-06 本文已影响0人
covinshen
重逢並不一定都是美好,記憶裡才最珍貴
前記:在某些人的記憶裏,你只不過是相忘於江湖的過
因為公事又去了趟法院,這次是去立案庭。
2014年工作時,在上下班的途中,總會偶遇那個男生,高、帥、身材均勻、乾淨,還是我喜歡的穿衣風格。
有次,終於鼓起勇氣在手機上編輯一段話,遞給他⋯於是,我們用手機開始了第一天的溝通。。後續只要是遇到,會打打招呼,偶爾也聊著無關痛養的天。我把這次的主動經歷定義為“青春期的躁動”。
那段時間,每天都希望一上車就能看到他,哪怕只是默默的坐在他的附近也好。他說,他剛來法院工作不久,還在努力考照,當前的工作只是打打下手,幫整理一些資料。閒暇和同學出去打打球,近段時間多是看看書,準備通過司法考試。他說他是天蠍⋯我們加了微信,他還發姓名+手機號給到我。
心底雖是喜歡,但在他的朋友圈發現他是有女朋友的人,也就從不發微信找他聊天,避免他女朋友誤會。不想影響,只靜靜的享受偶遇途中的那份美好罷了。忽爾間某天發現,我居然看不了他的朋友圈了,心裏失落的同時,覺得也許該從他的世界裏消失了,於是,刪除了他的微信⋯⋯搬家。
時隔三年後的今天,2018年1月17日,沒想到真能遇見。起初,不是很肯定是他,高、身材均勻,乾淨的臉,穿著毛衣開衫,還是那麼陽光氣息。
我追問過去,“你是那誰嗎,住香蜜那邊,坐73路公車,用手機遞你說話的⋯⋯”
對方只是搖頭與否定“不是。”
“你不記得了嗎⋯⋯”不甘心地仍努力讓他記起,他還是搖頭否定。
我低下頭,忍不住拿起他的工作牌,念道“李 .泰 .仁”,這個名字⋯⋯明明就是啊。
他見我著急爾尷尬,於是同情的問了句“你叫什麼名字⋯⋯”
我已躲開了,轉身走入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