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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别人的鬼是谄媚——《回到春秋读论语》第40章

2018-12-18  本文已影响91人  乐道也

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懂得这个原则之后,为人处世的事就明白多了

孔子说:“不是自家的鬼而去祭祀,这是谄媚。遇见正义的事情而不去做,这是没勇气。”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篇之二十四

古人认为,人死了就成为鬼,鬼是以鬼魂的形式存在的,鬼魂是由人的灵魂升华而来。人死以后,灵魂虽然不在人世间,但他仍可以照顾自己的子孙。中国文化讲孝道,敬祖宗,所以后代要祭祖,祭祖就是祭家里的祖先,祭自家的鬼。

祭祖能够求得福报,因为祭了祖先,祖先仍然跟在世时一样,对于子孙,能够帮忙照顾。当然对于祭祀这件事,鬼也是很挑剔的,就是十分讲究名分,他只愿意受享自家子孙的祭祀。不是子孙供奉的祭品,他不但视而不见,连闻都不会闻,坚决不接受的。所以按照原始礼制,祭祀只能是本氏族的祖先和成员。

除了祭祀自家的鬼以外,大自然还有许多神灵,人们还可根据各自的不同身份,按规定祭祀这些神。其中主要的是那些主宰着人和世界命运的神祇,如天、地、火、太阳、雷、水、山等自然神,还有像部落、民族、地域守护等社会神。但在世风日下的春秋末期,情形却不同了,有些人出于讨好巴结,不惜做出违背礼制和道德的举动,竟然去祭拜别人家的鬼。

“非其鬼而祭之,谄也。”孔子的这句话非常具有批判性,在他老人家大量温良恭俭让式的语录之中,是少有的一针见血、尖锐泼辣句型。“谄”即谄媚,就是为了讨好,卑贱地奉承人,无耻地巴结人。孔夫子平时不言鬼怪,这里很明显是在指桑骂槐,如果不是实在看不过去了,老夫子恐怕也不会如此直斥。

“非其鬼而祭之”,应该是有感而发,与老人家对当时的社会现实不满有关,他看不惯那些拍马溜须、祭非其鬼的社会乱象。孔子认为,不是自家的鬼而去祭祀,就是做了不应该做的事,这性质就严重了,祭祀别人家鬼的人,心中必定是怀着鬼胎,动机肯定不纯,大多有着求恩宠、祈福禄、避灾祸等功利目的。这样的人往往还很有市场,因为他们善于察言观色,会来事,体贴人。受贿贪官好比一群贪婪的淫祀鬼魂,而谄媚者犹如卑鄙小人。起劲地去祭“非其鬼”者,怀着“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的妄念,另有所图,为达到个人私利目的,全不顾礼义廉耻、人格气节。

再来看后半句,“见义不为,无勇也。”如果说祭非其鬼,是“不当为而妄为”;那么见义不为,则是“当为而不为”。孔子在此提出“义”和“勇”两个概念,这都是儒家有关塑造高尚人格的规范。“义”,是公正、合宜的道德、行为或道理。凡符合于仁、礼要求的,就是义。“勇”,是有胆量,敢做,就是果断、勇敢。孔子把“勇”作为实行“仁”的条件之一。“勇”必须符合“仁、义、礼、智”,而且不能“疾贫”,否则就是“乱”。遇见合乎道德应该做的事而不去做,就是没有勇气,是怯懦的表现,所以叫做无勇。

祭非其鬼和见义不为这两者,一个是见利妄为,不应该做的仍要去做;一个是见义不为,应该做的却不去做。孔子把两者并举,为的是揭示当时为政中出现的怪现象。“不当为而妄为”的原因是“谄”,“当为而不为”的原因是“无勇”。再进一步分析,之所以会“谄”,是因为有利益的诱惑;之所以会“无勇”,是因为有祸害的威慑。趋利避害的念头把仁心的本性扭曲了,各种乱象也就出现了。

孔子提倡“为政以德”,强调当政者个人道德的重要性。当政者必须明白什么是合于德和礼,什么是不合于德和礼,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懂得这个原则之后,为政的事情就简单多了。作为君子,该做的事一定去做,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

这是《论语·为政篇》的最后一章,把孔子这番话放在篇末,并非是无心之举。就《为政篇》与接下来的《八佾篇》两者之间的关系来看,这一章既是《为政篇》的总结,又是下面《八佾篇》的引子,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在接下来的《八佾篇》中,还会展示出春秋末期统治阶层更多的乱象。等读过之后,再回头来重温孔子这番话,恐怕会有更多的领悟。

本章的一个成语,同时有几种表述,意思都差不多:

见义必为(见义勇为  见义敢为  见义当为)


拓展阅读:

【先贤精义】

《论语注疏》:此章言祭必己亲,勇必为义也。

郑康成:人神曰鬼。非其祖考而祭之者,是谄求福。

孔安国:义所宜为而不能为,是无勇。

朱子:非其鬼,谓非其所当祭之鬼。知而不为,是无勇也。

郑汝谐:二者之心,所屈则一。

李炳南:祭自己的祖先,是为报答祖先的恩德。诚心祭之,自可获福。如《礼记·礼器》篇记孔子曰:“祭则受福。”但祭非其鬼,则是违礼谄求,何能求得。因为他人祖先有其自己的子孙,不需外人祭祀,亦不会福荫外人。

《论语集释》:《诗》雅、颂每言祭必言福,孔子亦自言祭则受福……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

《论语注义问答通释》:一则不当为而为,一则当为而不为。圣人推原其病之所自来,则曰非鬼而祭,有求媚要福之心也;见义不为,无勇敢直前之志也。

《周礼》: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

《左传》: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

《四书训义》:君子以正直交于神明,无所求于鬼者,乃可以质鬼神而无愧。以死生守其节义,不畏其难为者,乃可以有所不为而保其贞。无他,惟全其刚直之气而已矣。不然,吾未见其可以邀福而免祸也。

《论语稽求篇》:鬼是人鬼,谓人之为鬼者,专指祖考言。……非类、非族正指人鬼之非祖考而犹祭者,则在春秋时亦早有以人鬼受享,如汉祀栾公,吴祀蒋侯,蜀祀武安王类。故僖三十一年传,卫成公迁都帝丘,欲祀夏相。夏相者,夏后启之孙也。宁武子止之曰:“不可。杞鄫何事?”言彼自有子孙,杞鄫是也。杞鄫何事,而我祭之?若隐七年,郑伯请释泰山之祀而祀周公,此欲易许田而故请之,皆愿祀他鬼之证。

《经说》:鲁侯之祭钟巫,晋侯之祀夏郊,郑之请祀周公,卫之命祀后相,皆非其鬼,通谓之淫祀无福。

钱穆:社会种种不道与非义,皆由人心病痛中来,如谄与无勇皆是。孔门重仁,乃心教最要纲领。

【学习参考书目】

《周礼》 《礼记》 《尔雅》 《论语集解》 《论语注疏》 《论语集注》 《论语意原》 《论语正义》 《论语集释》 《论语讲要》 《论语新解》 《论语疏证》 《论语注义问答通释》 《论语稽求篇》 《左传》 《说苑》 《经说》 《四书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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