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维权记(7)
在所有公积金贷款又想要办理预告登记的业主都卡在了合同原件的问题上。(我们在2018年12月顺利完成权籍落宗确认),2016年去到不动产中心办理单方申请预告登记时,有合同原件的几户顺利办理了。
我去到公积金杏花岭分理处沟通,因为是窗口,找不到领导,工作人员只是按照流程操作,遇到我这样的特殊情况,根本没法。在我考虑抽空去找市公积金中心的相关部门领导沟通协商的时候,有业主已经去到市公积金中心,找到了贷款科W处长,向他提交了相关资料后,市公积金中心的领导批示同意借出合同原件给本人去办理预告登记和预抵押手续。确实,办理预告登记是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开发商“一房两卖”或者抵押等违法行为的有效措施。在这点上,公积金中心或者商业银行和贷款的购房者利益一致。
听说有人借出合同原件了,但没有联系上,并不清楚办理的具体情况,我五月中旬去了市公积金中心,上到八楼后。看到个人贷款科,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打听应该找哪个科,没想到恰好就是这个科,一位不知姓名的工作人员听到我咨询的问题后,告诉我“就是在这,先稍等下。”然后他把我需要准备的资料在纸上列好清单后交给我。包括:申请书,具结书,购房合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书和权籍落宗确认书复印件。第二天我准备好有资料送过去,还是这位同志留下我电话号码,告诉我等到批了后会打电话给我。我直接去杏花岭分理处取合同就好。忘了两天还是三天后,当时正在出差的我接到电话通知我可以去分理处取合同了。这个问题也出乎意料地顺利解决了。这个过程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遇到的市公积金的每一位工作人员不仅态度都特别好,工作效率也很高,我觉得这才是符合我心中公职人员的形象,有幸遇到了能把我们心中影像具象化的人,感谢这几位不知名姓的同志,向他们致敬!也给我们的艰难维权路带来希望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