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的立案调查(下)
我是在2002年4月份,新的水乡党政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主抓全乡计划生育工作的。之前主抓这项工作的党委副书记S,一个月前,已被提拔为水乡人民政府乡长。
在2000年前后,乡镇里工作模式差不多都是分为两大工作班底,一个是大农业(工作范围包括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村两委班配备,乡统筹村提留款项的征收及农村信訪稳定工作,细化到邻里纠纷,两口子闹离婚打架均由农口干部负责)
另一个工作班底就是计划生育专业队,一年四季专职专业搞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工作队员都是从全乡干部中优先选配的,这部分人特点是年轻,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老弱病残,工作畏首畏尾,怕触及矛盾的乡干部都到农口当包村干部去了。
当时乡计划生育专业队在挑选人员时,工作能力强又想进步的干部,特别家不是本乡年轻干部,都热衷于到计划生育专业队工作。一般中层干部除了提拔快,在那个法制不建全的年代,虽然工资平均不到300元,但天天吃的,喝的,玩的确是比农口干部潇洒的多。整个乡大院除了书记、乡长配有专车外,我也以工作需要为名,用收上来的社会抚养费(超生罚款),给自己配了一辆五陵面包车。为不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心生不平,达到友好相处的目的,上下班时,我尽量多拉他们一个,因大部分乡领导也在市里住。十七年前,可不像现在,那时私家车对乡干部来说还只是梦想。 对我的立案调查(下)下边扯重点,上篇提到这《计划生育解脱证》又是什么鬼呢?
当时,计划生育方面,国家明文出据的合法证明有一胎证、二胎证、上环证明,绝育(结扎)证明和不孕不育证明,解脱证是不在列的。
我在主管计划生育后,打了一个政策擦边球,开始初衷是为那些老超生户,又做过绝育手术的家庭,根据他们已往交过罚款数多少的基础上,让他们补上最后一笔罚款后,给对象户出据的一个解脱证明。以示以后只要不再超生,就永不再罚款。
解脱证明样本是经我同意后,安排办公室人员联糸到周口市一家小制证厂定做的,大小像个结婚请柬,红色的,还带有香水味,统一格式,封面为梁园区水乡计划生育解脱证,红底黑字,另一面的左侧是贴夫妻合影照片处,证件偏号,经办人签字,主管签字。右侧内容为:XX村XⅩ组
ⅩⅩ和ⅩⅩ夫妇,于x年x月x日超生x胎,已于X年x月x日采取男(女)扎措施,社会抚养费已交清。特予以解脱。落款时间X年X月X日
由于在具体操作中,监管不严,后期有些失控,在部分村里,有些计划生育对象户在怀孕期,更有甚者,有些人还没怀孕,竞然提前拿到了解脱证明。乡村干部参与其中,计划生育档案材料,本是一孩的,提前改为两个孩,并注明为已釆取了绝育措施。
前前后后查了半年的时间,每笔收款还好都入了帐,经济上没有查出什么问题,但开解脱证的行为还是被全区通报,我也因负有领导责任,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深刻的教训,让我铭记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