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那么一个瞬间,你意识到自己老了
早晨,阳光从窗外透进来,暖融融。
阿贱一早就走了,这让我有些不自在。昨晚,他说要回去的时候,我就有些失落,不知道接下来的几天该怎么度过。
跟房东交接时,倒是出人意料地顺利。房东一分钱也没扣,夫妇俩还帮我们把零散的东西搬到楼下。不管怎么说,多少有些感动。
我们把剩余的东西搬到新住所时,阿贱接了个电话。
"一点也不顾及别人的感受,都什么时候了,还打电话问要不要买别墅。没流落街头就已经是万幸了。"阿贱埋怨道。
身无分文的时候,接到这种电话,还真是莫大的打击。真搞不懂这些公司在想什么,竟然还指望通过打电话的形式来推销产品。
我煮了一碗泡面,坐在床沿吃了起来。等了一周的《怒晴湘西》,没一会儿就看完了。跟以往的鬼吹灯系列有所不同,这部电视剧确实让人着迷。
"明天就回去吗?"我问。
"回去啊,待这里没什么鸟用。"阿贱说。
"真是寂寞啊!"我说。
阿贱没有回答,我又看了一部电影,是阿米尔汗主演的《印度暴徒》。
不知为何,我倒是不想回家。有时候,待在家里比待在外头要寂寥得多。
这样的年纪,似乎走到哪里都一样。但凡跟一个人相处久了,分别时就有些不舍。这感觉真是糟糕透了,就好像自己已经老得走不动了,需要一个人在身旁搀扶。
整个早晨,我都窝在床上,寻思着可以做点儿什么。如果实在想做什么的话,是有挺多事情需要忙活。比如看书,比如把还没写完的故事给写完了。
只是,大多时候,写出来的文字,多半不能令自己满意。
开始下定决心写点东西,是在十六岁那年。整整十年过去了,不管写什么,都觉得枯燥无味。就好像,那永远不是我所要表达的。可大多时候,往往不知道自己想要表达什么。
关于文字,多少有些让人苦闷。
不过,自己也多半固执。觉得喜欢的东西,就会一头扎进去,完全不计后果。
有人因此而说我: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这句话让我很不解,其实我很努力地跟人相处,小心翼翼地融入这个世界,不想给任何人添任何麻烦。一直以来,我都很努力,希望不小心踏入我的世界里的人能够感到舒坦,最好是感到快乐。
但事与愿违,我所认识的大多数人,不管有钱还是没钱,都同样感到苦恼。
这种状态,就好像刚刚经历过一场惨痛的败战,所有人都伤痕累累。有的,甚至在战争中失去更重要的东西。我说不上是什么东西,想必也只有他们自己清楚。
可能是生活太过平淡,也可能是生活有所缺失。所以,我不想去写那些太过分的东西,毕竟伤心的事,终究不值一提。
然而,开心的事,也是一文不值。
最为重要的是:没有人在乎你过得如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
于是,我抱着日记本四处奔波。走到哪里,就搬到哪里。于我而言,记忆是最为重要的东西。终有一天,它会把我逗得开怀大笑,也会把我感动得泪眼朦胧。
我不敢把日记给任何人看,因为我大体知道他们会说些什么。
"都什么年代了,还写日记!"
"哎哟,我最讨厌的就是文字!"
"呀,你想成为作家啊!"
"当作家可是很赚钱的!"
他们总是胡说一通,完全不顾别人的感受。并不是他们说那些话会伤害到我,而是他们那些话让我感到无力。因为:大多数人,总喜欢拿着别人的东西,表达自己的想法。
他们似乎很少会意识到,手里拿着的,是别人的东西。
简直是糟糕透顶。
每个人都忙着表达,这让沟通显得很笨重。大多时候,沉默就是最好的表达,在别人完全不懂的情况下。
早在很久以前,我大体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懂的人,无需多言;遇到不懂的人,同样无需多言;只有遇到似懂非懂的人,才需要耐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