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2019.12.05
2019-12-05 本文已影响0人
俊0509
老子曰:“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大意是:对于事物而言,有时减损它却反而使它得到增益,有时增益它却反而使它受到减损。我想:这里的事物如果指的是人的心理现象就恰似老师讲过的“减多增少”原理。对此,他是这样解释的:心理是脑的机能,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增多/减少、增少/减多,或所谓的“减少原理/减多原理”,只是人类思维的结果,它只存在于人的大脑中。
“减多”譬如“借酒浇愁愁更愁”,再如“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再如“爱的奉献”,例子很多,不胜枚举。“增少”原理让我想到了“冲击疗法”,求助者越是害怕的事物就越是给他增加,物极必反,最终他的症状由于达到极限而迅速消退。通过“增”从而达到“少”的效果。就像一个人越是怕狗,越要接触狗,越躲越怕。因为恐惧是一种情绪,是一种存在于大脑中的心理现象,是一种主观认知,越增越少。
“减多增少”、“损之而益,益之而损”,道理我们明白了,然而这样做的原因呢?当我们的内心失去平衡的时候,我们通过调整“损、益”,以求再平衡,也就达到了心理健康的目的。
参考资料:《老子》P166,《类神经症性心理问题》P130,《心理咨询师(二级)》P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