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罪自绝:明孝宗朝太监李广为何饮鸩?何谓白米与黄米?

2022-02-23  本文已影响0人  史遇春之尘境心影录

作者:史遇春

明孝宗刚主政时,出于种种原因,他的表现,似乎是要和这些旁门左道、淫邪方术划清界限。但是,就其后来的行事看,朱祐樘最初的作为,大约只是在还未抓稳权柄时,给大臣们的一点面子而已。

其实,朱祐樘并未吸取其父朱见深的教训,后来,除了继续封赏僧、道之外,他还亲信并任用太监李广。

李广吸引朱祐樘的那一套把戏,其实和继晓、李孜省见宠于朱见深如出一辙,也就是说:李广继续玩弄那些烧炼服食之类的勾当,以此来蛊惑皇帝。

就是因为烧炼服食这些事情让朱祐樘非常执迷深信,所以,李广也就被朱祐樘极为宠任。

于是,一时之间,李广权倾中外。

这样,便有了后来的李广之死与黄米、白米之事。

关于李广其人、其事,明人陈洪谟《治世余闻》上篇卷二有相关记载,其他资料,也可见类似文字。

据说,因为有权势在手,所以,那时朝廷内外的大臣,贿赂请托李广的人不在少数。

明孝宗弘治十一年(农历戊午年·公元1498年),应李广的请求与建议,朝廷在万岁山上建造毓秀亭。

所谓万岁山,即今北京景山,明代兴建紫禁城时,曾在此堆放煤炭,故俗称“煤山”,后崇祯皇帝吊死於此。

不巧的是,毓秀亭刚建成,朱祐樘未满五岁的女儿患了痘疮(即天花、水痘)。

对于小公主的病症,众医下药,全无效用。

于是,李广就用符水来对小公主进行医治。

谁料符水下肚,孩子就死去了。

此女即死后追封的太康公主,名秀荣,其母为孝康敬皇后张氏;弘治七年(公元1494年)正月出生,弘治十一年(公元1498年)农历九月去世,未满五岁。

小公主夭折,明孝宗悼惜不已,为此辍朝一日。

关于此女,《明史》卷一百二十一《太康公主传》有载,仅数字:

“太康公主,弘治十一年薨,未下嫁。”

另据《太康公主圹志》载:

“公主聪慧娟秀,以上所钟爱,薨之日,悼惜不已,乃追封为太康公主,凡诸恩典皆从厚,以卒之年十月十一日,奉敕葬于都城西金山之原。”

太康公主死后,宫中便以此事为把柄,开始归罪李广。

一事未了,一事又生。

没过多久,也就是弘治十一年(公元1498年)的冬天,清宁宫发生火灾。

其时,皇太后居于清宁宫。

此时,又有人说:

清宁宫之所以发生火灾,是因为李广在万岁山上建造毓秀亭的年月不利,犯坐杀、向太岁,才酿成此祸。

皇太后听到有这么一说之后,勃然大怒,道:

“今天也是李广,明天也是李广,到处兴工动土,导致这般灾祸。累朝所积的宫室,一旦之间就化为灰烬了!”

皇太后的话很快就传到了李广的耳朵里。

李广听到皇太后有这样的言辞,他心中十分惧怕,于是,就饮鸩而亡了。

(本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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