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灭门案遇上废死派法官
事情大概经过:
“小两口婚后感情破裂,主要原因是岳父岳母与其长时间生活在一起,岳父一直看不起女婿,经常言语刺激女婿,所以时间久了小两口感情就破裂了,女婿也出去租房子住了,到了后来更是要离婚。
在闹离婚期间,在外租房的女婿带着父母回家看女儿,结果是岳父杀死了女婿、亲家母、亲家公一家三口,然后女婿还是独生子,等于一家三口被灭门,女婿只留下一个女儿,这样一来,小两口自然不用因为分家产产生矛盾了,家产都是妻子的了。
一审杀人凶手死刑,二审死缓,原因是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自首自愿认罪,激情犯罪。”
(废死派:反对死刑的一个学派。)
这是2019年1月10日发生的事情,但案情的最新进展是在2021年8月20日,最终结果:该案将择日宣判。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网上搜一搜,看看具体详情。)
令我咋舌之处有二:
一、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书是凶手的女儿出具的,具体是她以没有和被害人离婚为由,自己以被害人亲属的身份为父亲出具了谅解书。
二、事关三命,二审没有通知被害人的亲属就直接改判了。
一边是女人的丈夫(受害者),谈离婚时想让丈夫净身出户;一边是女人的父亲,事发判刑时护父心切。
这样一个人,她有资格出具谅解书?
为什么没有通知被害人的家属,死刑改缓刑说改就改了?
就因为法官是废死派,死刑就可以改缓刑了,按照什么法律规定的?法官的权力是不是太大了点儿?
此外,什么叫激情犯罪?(激情犯罪:在强烈的激情推动下实施的爆发性、冲动性犯罪行为。)
凶手的剔骨刀是提前买好放在衣柜中的,算是无预谋?
看到这样的案件,是令人震惊的,三条人命啊!
后悔的时候都知道说对不起,杀人的时候手也没软一下呀,还连杀三。
想起别人讲的一个故事,一个废死派律师,一直主张废除死刑,但自己妻子被杀后,他又大力推行死刑。后来他说了这么一句话:“当律师将近40年,为不少加害人、被害人辩护;但直到成为被害人的家属,才真正理解受害者、受害者家属那种痛苦与无助。”
可恨之人没有可怜之处,站在道德制高点的人说话都是腰不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