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循环再生渐成时尚,那么纺织品循环再生有哪些要求和标准
在环保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的今天,对于被大量丢弃的废旧服装的处理已经成为环保治理的一大难题。得益于技术的进步以及人们观念的改变,对废旧服装进行再利用已经成为可能而且为人所接受,在这样的背景下,对废旧纺织品的再生利用进行必要的规范要求也就势在必行。
今年3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版了GBT 39781-2021 《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技术规范》标准,即将于今年10月开始实施,那么该标准对于废旧纺织品的再生利用作了哪些规范要求?对于再生的纺织品的品质有哪些标准要求?
《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技术规范》标准对废旧纺织品的定义是: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被废弃的纺织材料及其制品,废旧纺织品包含废纺织品和旧纺织品两种。废纺织品是指在纺织品的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如纺纱过程中产生的废丝、织造过程中产生的废纱、印染及服装裁剪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等;旧纺织品是指被我们淘汰的已经使用过的纺织制成品,如旧的服装、旧的家纺产品等。
根据废旧纺织品成分的不同,GB/T 38923-2020《废旧纺织品分类与代码》标准将废旧纺织品分成以下几类:
1、棉类废旧纺织品:就是以棉纤维为主体的废旧纺织品,棉类废纺织品中棉纤维含量不低于80%,棉类旧纺织品中棉纤维含量不低于75%。
2、毛类废旧纺织品:就是以毛纤维为主体的废旧纺织品,毛类废旧纺织品中毛纤维含量不低于60%。
3、涤纶类废旧纺织品:就是以涤纶为主体的废旧纺织品,涤纶类废旧纺织品中涤纶纤维的含量不低于65%。
4、锦纶类废旧纺织品:就是以锦纶为主体的废旧纺织品,锦纶类废旧纺织品中锦纶纤维含量不低于60%。
5、腈纶类废旧纺织品:就是以腈纶为主体的废旧纺织品,腈纶类废旧纺织品中腈纶纤维含量不低于50%。
6、其它类废旧纺织品:就是以除了棉、毛、涤、腈、锦以外的某一种纤维为主体的废旧纺织品,其它类废旧纺织品中主要材质纤维含量不低于50%。
7、混料类废旧纺织品: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主要原料组成、且难以按以上类别界定主体材质的废旧纺织品。
废旧纺织品的再生利用就是对废旧的纺织品进行再加工处理,使它们成为新的满足相应标准的原料或产品,根据加工处理方法的不同,废旧纺织品的再生工艺有以下几种:
1、简单机械加工:就是采用机械的方法将废旧纺织品进行开松,使之还原成纤维状态,一般适用于棉、毛类天然纤维的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或者将旧的纺织品简单加工后直接制成抹布或拖把的原料。
2、热熔加工工艺:对于那些具有热塑性的废旧纺织品,通过熔融的方法使之成为熔融纺丝工艺的纺丝液,然后制成化纤丝,适用于可以使用熔融纺丝工艺加工的化纤纤维。
3、化学再生工艺:利用化学的方法,对废旧纺织品进行解聚、过滤、再聚合,然后利用化纤纺丝工序加工成新的纤维,可以适用于熔融法加工的化纤纤维,也可以适用于溶剂法或溶解法加工的再生纤维。
对于经过再生加工而得到的纺织原料,其再生产品的卫生指标应达到GB/T 32479-2016《再加工纤维基本安全技术要求》标准的要求;对再生获得的短纤维,其质量应达到FZ/T 07002-2018《废旧纺织品再加工短纤维》标准的要求。
根据GB/T 32479-2016《再加工纤维基本安全技术要求》标准规定,对于1类再加工纤维,不得检出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菌,不得检出异味、PH值在4.0-9.0之间,游离余氯含量不大于10mg/kg;对于2类再加工纤维,不得检出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菌、游离余氯含量不大于20mg/kg.
根据FZ/T 07002-2018《废旧纺织品再加工短纤维》标准规定,对经过机械加工而得到的再生短纤维,其纤维主体长度应该在10mm以上,且纤维的干断裂强度、长度偏差率、疵点含量、含杂质率、甲醛含量及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的含量必须达到该标准的要求。
废旧纺织品的循环再利用本身就是为了减轻环保的压力,所以在GBT 39781-2021《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技术规范》标准中,对废旧纺织品在拆解、清洗、消毒及再生各个工序中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的排放也做了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污染物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