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芳华之感

2017-12-20  本文已影响0人  深夜雨过

今天带着剧透跟眼泪看了冯小刚导演的《芳华》,电影讲的是1970到1980年代,某军区文工团。一群年值芳华的年轻男女,经历了爱情萌发,遭遇了战争的洗礼。时代在发生着剧变,文工团里每个人的命运,也悄然转向。

有人从中看到了年轻,有人看到了时代,也有人看到了人心。而我看到的是人的善良。

黄轩饰演的刘峰善良淳朴,圈粉无数。看完电影,不禁思考:为什么好人最终没有好报?

人为什么善良?因为善良是本能,是武器,更是人性。即便好人难做,我们依然要守住这个底线,做一个真正的好人。

看完《芳华》,黄轩饰演的刘峰定义为好人。

因为:

做梦都想去上的进修机会,有人更需要,他便拱手相让;

战友让他带去修的手表,太过名贵没人敢修,他便自己掏钱买了书本研究后修好了;

战友结婚,为了给他省钱,他自己买材料亲手做了两个沙发;

南方的女战友,不喜欢吃饺子,他就煮挂面给她吃;

食堂煮破没人吃的饺子总是他主动打来吃;

就连猪跑了,别人也第一时间是叫他来帮忙。

他竭尽全力地帮助所有人,大家也热情地叫他活雷锋。

可好人总是难做。刘峰的善良在浑浊的背景下,显得那么单薄和活不下去。

他喜欢文工团的女独唱,那个叫林丁丁的姑娘。

在一次“冲动”的告白后,刘峰尝试拥抱林丁丁,却不幸被路过的男战友撞了个正着。

男战友们看到后的第一句话是:好哇,林丁丁,你居然敢腐蚀活雷锋!

林丁丁怕这样传出去自己就算跳到黄河也难以洗清了,只好向组织告发:刘峰是主动强行“触摸”她。

而这次不大不小的“触摸事件”却成了刘峰人生的分水岭:

他被下放连队,随即参加战争,战争中一心寻死却落到终身残疾,之后的他,退伍还乡,生活潦倒。

下放连队前,之前受他帮助的战友,一个都没来相送。

转业后的刘峰来到海口,不再是战斗英雄,也不再是雷锋楷模,他只是底层一个最不起眼谁都可以欺负的残疾人。

岁月漫漫,芳华刹那,特殊的年代,刘峰的善良只剩下卑微个体的苟延残喘。

在那个年代,好人不配有青春。

每次同学聚会,别人都是一脸沧桑抱怨着生活,而刘峰和何小萍,却显得平静温和,看起来比别人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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