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屋,婚后拆迁,新房或货币补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7-11-28  本文已影响0人  a565b96870bc

夫妻共同财产分析是离婚案件十分重要。在实务中,碰到了这么个问题:婚前房屋,婚后拆迁,新房或货币补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说是、不是都太片面,主要还是要结合案件进行分析。


通过面积置换面积、面积置换货币补偿,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格、房屋置换可以说是该房屋价值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因此房屋拆迁款、新房的所有权归属并不因房屋拆迁而发生迁移,仍应属于被拆迁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财产形式转变并不导致性质上的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考虑到拆迁方式的多样性,补偿如果是按人口、家庭来计算.则与人身属性有关,与婚前财产关联不大,则可争取为婚后共同财产。拆迁款项中,部分款项是用于家庭成员安置、奖励等,因考虑了家庭成员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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