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爱好疯魔一点,它便会生出脚下的路
大学主修课程里,有一门经济学课,全班都很喜欢这课。这门课,没有人找借口请假,没有人迟到,没有人低头玩手机。大家都认真听讲、做笔记。 但随着阳光逐渐从窗边,斜射到每个人的身上,还是使每个人都懒洋洋的,所以到了后半堂课,大家的脑袋总是昏昏沉沉,但还是强打起精神。老师看到大家有些懒散时,不会敲敲黑板,让大家清醒一点,或者告诉我们这是重点,考试要考。他一般会合上教材,走下讲台,不急不恼,还带着点笑意,坐在我们中间。用聊天的形式,给我们说一点经济学与生活相结合的例子,有时老师还会拿自己开玩笑,说自己虽然是经济学的老师,但是买股票从来就没赚过,股票基本都套牢了。
聊天之余,老师总会问问我们毕业以后打算做,听听我们的想法,然后给我们一点建议。有时也会问问我们周末都喜欢干什么,女孩一般都追剧,男孩就是打篮球、打游戏。这时,老师总是建议我们,每个人找到自己的爱好,坚持下去,并且狂热一点。
老师当时说的其它建议,随着我们毕业、找工作也都忘得差不多了。但唯独这个建议,我一直记得很清楚,这句话很简单,当时也并不觉得对今后的人生有多大的指导意义。但在毕业两三年之间,自己在工作和爱好之间不断取舍,老师的这句话,倒成了让自己坚持爱好的一个理由。
胡适先生有一篇文章,谈到即将走上社会的大学生,容易在两方面堕落。
一是容易抛弃学生时代的求知欲望。我们毕业以后,常常从事的工作并非是自己的专业,有的工作,即使用不上一点学问,一样可以有钱赚,在这时候,我们对于知识的欲望会逐渐冷淡下来。
二是容易抛弃学生时代理想的人生追求。我们多年怀抱的人生信念,到了社会的熔炉里,我们那一点高尚的理想,经不起长时间的烤炼,就已经被融化了。
为了使自己不至于堕落,胡适先生提出了三点建议,其中一点就是发展一点职业以外的兴趣。这职业以外的爱好,往往比职业更重要。
人大多都有自己的爱好,这不难找。难的是,坚持下去,并且痴迷于此。
著名作家史蒂芬.金,是美国恐怖小说之王,写过很多让人在脑里盘旋,读完倒吸一口冷气的恐怖小说,例如《尸骨袋》、《闪灵》。他的作品,大多数都被搬上了银幕,所以就算你没读过他的小说,有一部根据他的小说改变的电影,你一定看过,就是《肖申克救赎》。
这位恐怖小说之王,曾写过一本关于写作的书-《写作这回事》,书里有一段,讲述了他7岁的儿子学习萨克斯的经历。
他的儿子因为喜欢乐队的一个萨克斯手,所以满怀信心的想学习萨克斯。在学习阶段,儿子对于音阶与读谱、肺活量的掌握都没有问题,并且每周都按照老师规定的时间练习演奏,可史蒂芬.金却发现儿子对萨克斯风并非真的感兴趣。
斯蒂芬.金是怎么发现的呢?
他发现儿子只在老师规定得时间练琴,一旦规定的时间结束,就把萨克斯收了起来。也从未摆脱乐谱即兴的吹出一曲,所以也从未让自己喜出往外过。
这位大作家,在争得儿子同意后,便停了这门课程,儿子似乎也送了一口气。
斯蒂芬.金的儿子练琴的状态,与现在很多人读书不无两样,报了个共读社团,或者是早读会,每天像完成任务似的读完规定页数,或者在上班的路上听完了一本书,就觉得自己已经像那些励志作家笔下的故事那样,已经非常努力了,到了起早贪黑的状态。在不读书之外的时间,依然是看综艺、逛淘宝,这样的共读社团,除了给自己增加了一点枯燥的任务,丝毫没有激发起自己读书的兴趣。
著名编剧芦苇,也就是电影《霸王别姬》、《活着》的编剧。他最初是在西影厂,做美工助理,也就是在摄影棚里画布景。他从美工到编剧的过程中,就有这么一段痴迷的经历。
在二十世纪70年,有一部美国电影《黑神驹》,在西安上映一个礼拜,芦苇每天就去电影院看这部电影,一天看一场,看电影时,还摸黑花了摄影的画面,记了音乐旋律。看完电影后,回家还做影片分析。除了这个电影,芦苇每看过一部电影都要做笔记,从剧本、导演、表演、演员、音乐五个方面做笔记。自己琢磨的多了,对于电影的类型也变的越来越敏锐了。
他在创作《霸王别姬》剧本的阶段,因为这部电影剧本需要的是京腔京味,要用北京人表达情感的方式写剧本。芦苇就买了《茶馆》碟片,反复的看,为了学习这京味的语言,茶馆台词的百分之六七十他都背过。背台词、学习北京话,倒不是因为芦苇实在没有别的法子学习北京话,干脆死记住得了。而是芦苇对于这台词,看的实在太过瘾了,对于他来说,这是一种享受,是一个乐事。那时芦苇还一天到晚用北京话跟别人聊天。有一天他碰到了林连昆,林连昆也是《茶馆》里的一位演员,老戏骨,两人碰到一块,干脆就用北京话聊了起来。
《霸王别姬》的剧本创作,除了语言关,还有关于京剧的背景知识。为了使自己至少成为半个京剧内行,芦苇从早到晚的查资料,记笔记,当时国家图书馆里还有招待所,芦苇干脆就住在了招待所里。京剧相关的资料、老北京语言的小说,芦苇连买带借,在案头堆了两箱子书。但这还是前期的准备阶段,用芦苇的话说,还仅仅是前期的热身过程。
大家在业余时间,都会做点自己喜欢的事,但是很少有人能为此痴迷,为此疯魔。
最近一期《晓说》,请来了收藏家马未都,讲述他收藏古董的经历、故事。马未都收藏古董的时期,当时的社会环境,对于古董收藏不重视,也不理解。在这个时候,马未都开始收藏古董,而且痴迷于这些老物件,为了看古董,他常常到人家帮着搬蜂窝煤,帮着干体力活,然后就在人家看古董,把能收集到的古董,带回家自己反复的琢磨,一点点摸清里面的门道。
节目中,马未都说每个人不管干什么,都有一个痴迷的过程。如果没有痴迷的过程,这人能成事,我不太相信。
人一旦达到了这个痴迷的程度,付出的过程都不会觉得辛苦。你喜欢阅读,每天上下班的路上,你都会把时间用在了读书上,你一天不读书,就觉得不踏实。你喜欢写作,即使没有人愿意看你写的东西,你也乐意花时间去创作。你喜欢弹琴,即使你手指头流血了,如果不练琴,就会觉得手痒痒。想使自己的爱好,取得那么一点成绩,总有这么一个痴迷,疯魔的过程。
莫忘年少青云志,曾许天下第一流。
别因为生活,放下自己的爱好。
别让心中那一亩地,长满了荒草。
让爱好疯魔,它便会生出踏在你脚下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