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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万举答客问26:融媒体条件下的“电视剧”该怎么搞?

2020-09-06  本文已影响0人  老摄影

王万举答客问26:融媒体条件下的“电视剧”该怎么搞?

王万举,著名学者、一级作家,河北省网络作家协会主席、河北省影视艺术家协会原副主席(以下简称:王)

郝小学,全国新媒体联盟主席(以下简称:郝)

郝:王主席,文化项目已进入了全媒体操作的阶段。你现在担任着省网络作协的主席,又曾长期担任省影视艺术家协会的副主席,是很有影响的影视剧作家和理论家,我想,请你谈谈“融媒体下电视剧的发展”,我觉得这个题目很适合你来解读。

王:我确实了解一些情况。但这个话题不是需要情况介绍,而是需要预测,也就是说,是个理论问题。

融媒体条件下,电视剧的搞法的确不同了,它首先表现在艺术上、文本上……

郝:但我记得你曾提出”艺术形式的创新到电影就到顶了”的观点——引起了很大声量的反对……

王:这个观点今天依然坚持。它是根据人的心理感受、反映途径的划分而立论的。电影是视听综合艺术,从开发五官感觉的角度看,艺术形式的创新到电影就到顶了。这也是艺术为什么不分新与旧(不同于科技)的缘故。

郝:那么,王先生,在文本上,电视剧和电影有什么区别呢?

王:这一点我和很多人在1990年代初期便说过。二者的区别有两点,一是高鑫先生最早指出的:没完没了的“长”是电视剧的特点;二是我最早说的:电视剧难以复制电影曾经有过的艺术美的形态……

郝:什么原因?

王:三两句说不完,在这不说了。

郝:这样说来,二者在艺术(文本)上还是有区别的。

王:有区别。

郝:那是否意味着,相对于电影,电视剧在艺术形式上是创新了呢?

王:不是。第一条,从技术上说,电影也能“连续”;第二条,电视剧是因袭的课题没有完成的问题,不是创新的问题。

郝:我注意过你的理论,你总是把艺术的文本和媒体联系起来。

王:这是因为二者本来就是有联系的,只是在研究中把它们区分开来,谈问题时有时侧重某一特定方面而已。请看官们注意一下诗序的“……发言为诗,言之不足则咏歌之……”和克罗奇的理论,在这我不多讲了。可以说,电视剧是电影用电视传媒传播和碎片化观看方式及一定程度的互动方式与受众对接。

郝:很受启发!

王:融媒体条件下,艺术节目用“全媒体推送”。电视剧又随着媒体的改变而改变。此时又可以说,这是电影也就是视听综合艺术形式随着媒体的转化。比如,所谓“网剧”就可以随着网络广告的商业运行而考虑其形式。但需要指出,这种“文体”之变或艺术形式之变,与电影和文学之别有着天壤之别。

郝:请王先生再展开一些。

王:不展开了,再展开我就成算命先生了。艺术之树常青,而我的话却是“灰色”的。

郝:哈哈!作为评论家言辞激烈些大家也能理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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