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塑目标

2022-07-15  本文已影响0人  行走于心

坚持分享第 390天 读《焦点解决短程治疗导论》第十二章 20220715

目标的发展与形塑是相当核心的重要轴线。也就是说,开始部分,一定要慢下来,与当事人详细探讨目标,也就是平时一再强调的“头大身子小”。

有问题不一定有目标,有目标不一定有问题。SFBT不是不关心当事人对问题的抱怨,只是对于当事人的目标更有兴趣。当然,如果当事人情绪低,能量不足时,要花更多的精力去倾听,确定他抱怨后的期待、目标是什么。

SFBT相信,当事人能定义问题,也能定义目标,而且,咨询师不能改变当事人,只有当事人能改变自己。

设定良好目标的定义包括:

1.目标是对当事人具有建设性、重要性、吸引力的,是符合当事人价值观与得到其认同的,是可能性高但有些难度的。也就是说目标一定对当事人来说是重要的有好处的。

2.目标是可具体观察评量、清楚明确的、可反映改变讯号的、具人际互动情境以及行为动态历程化细节描述的。简言之,就是具有可观察评量性。

3.目标是具人际互动情境及行为动态历程化细节描述。也就是目标要切合实际。

4.目标是在当事人控制内、合于现实、实际可行的、符合成本效益的、可以承担的,以及最重要的是于晤谈后“立即可行”的小目标,而非最终之目的点或所谓最核心的一议题。概括为目标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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