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完成统一登记
近日,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在全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议上宣布,我国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今天就来谈谈这个话题。
首先,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背景是什么?不动产统一登记于2013年11月20日提出,旨在规范不动产登记,将过于零散的不动产登记统规划到国家或者地方政府,一方面,它可以方便民众进行不动产查询,另一方面,它也便于国家宏观调控,遏制房价。
其次,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内容是什么?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登记的适用对象方面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再次,不动产统一登记有什么意义?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是为了确权,确权的好处就在于使得交易更有效率。确权在经济学上的意义就是产权明晰化。在政治经济学中,产权明晰化就是指界定产权的归属问题,而科斯定理指出政府在没有干预市场的情况下,交易的双方可以通过谈判得到纠正,从而达到社会效益最大化,换句话说,只要产权明晰化,不管初始的产权赋予谁,交易都是有效率的。二、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可以避免因不动产登记引发的纠纷,节省人力成本。以往不动产纠纷的原因就在于不动产没有统一规划确权,这点在土地纠纷中最明显。一直以来,山地和林地权证归属方面都有着这样那样历史的遗留问题,而这些历史遗留问题的根源就在于这些国有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没有统一进行登记。因此,在山林进行画界线的时候都只能根据每个村集体自留的山地林界图进行区分。而每个村集体的山地林界图又完全不一样,这就导致纠纷,而每年也因为这些纠纷导致大量的地块被闲置,大量的土地资源浪费,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三、不动产统一登记方便国家进行宏观调控。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确认每个人名下的房子有多少,为下一步清理空置住房、开征房产税等做铺垫,而这些举措也可以进一步遏制房地产野蛮生长,促进房地产结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