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读「论语」15.14:知贤才而不与立,臧文仲窃位而居
2020-04-13 本文已影响0人
善氏
「卫灵公篇第十五」14
【原文】
子曰:“臧文仲其窃位者与?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
【译文】
孔子说:“臧文仲应该是无其德而窃居其位者吧?明知柳下惠之贤却不举荐他。”
【注释】
“臧文仲”,臧哀伯次子,姬姓,臧氏,名辰。春秋时期鲁国大夫,早于孔子约百年。因其谥号为“文”,而次子为“仲”,故后人称其“臧文仲”。
“其”,表示揣测,意为“也许、大概”。
“窃位”,无其德而居其位,指德不配位。
“柳下惠”,春秋时期鲁国大夫,姬姓,展氏,名获,“惠”是其“私谥”(古代士大夫死后,由亲友、门人给予的谥号)。早孔子169年,寿年百岁,是中国传统道德的典范。因其封地(一说为“居处”)在鲁邑“柳下”(今山东邹城市一带),故后人尊称其为“柳下惠”。
“贤”,有德而多才。
“与立”,举之使立于公朝,意即举用、举荐。“与”通“举”,如《礼记·大同篇》中的“选贤与能”。“与”正体作“與”,“举”正体作“舉”,古时常见这种省略笔画、偏旁的通假用法。
【评析】
冉雍为季氏家宰时,曾问政于孔子。孔子回答说:“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参见《善读「论语」13.2》)。可见,“举贤”乃是居位为政的分内之事。孔子主张“敬事”、“忠信”。“敬事”与“忠”皆有尽心尽力之意,而“举贤”即属尽心尽力之举,故“举贤”就是对“敬事”和“忠”的体现。
“臧文仲”,是鲁国大夫,世袭司寇,理当广举贤才于公朝。但其明知柳下惠之贤,却无举贤之德,是典型的德不配位。是故孔子称之为“窃位”。
由此可见,任何不能“选贤举能”的为政者,在儒家看来,都是“盗取”公权的“窃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