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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杯琴酒,换毛姆讲故事到天明

2017-05-12  本文已影响51人  孙小满

这是一篇关于《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有点严肃的书评

1
读毛姆的时候,作者是可以触摸的。

尽管他讲的故事可能发生在风雨如晦的伦敦,流光溢彩的巴黎,热闹繁忙的横滨,或者东南亚闷热潮湿的婆罗洲。但你总会觉得,这个讲述者就坐在你的对面,密切关注着你的表情,微妙地调整着他的语速。

你回想五分钟之前,刚刚走进这家混杂着龙舌兰和哈瓦那雪茄味道的酒吧,在酒吧台桌边遇到这位绅士。栗色胡桃木的吧台上面有来自他家乡的杜松子酒。

酒吧的音乐由一支小乐队奏出:一个吉他手,一个盲人小提琴手和一个竖琴师。现在的曲子正轮到拉格泰姆的爵士乐。

而现在你完全失去了对这一切环境的感知。除了刚刚下肚的杜松子酒的作用之外,也因为这个技巧繁复,手法高明的故事讲述者,把你拖进他的虚构世界。他是个颇为合格的导演,带你观赏他的沉浸式舞台剧。

2
他领你看到意大利卡普里岛的海天清寂,月皎嵯峨,告诉你这番美景曾让一个叫威尔逊的银行经理辞掉工作,孤身终老(《吞食魔果的人》);

或者把你带到伦敦的某个俱乐部,坐在一位股票经纪人、一位王室法律顾问、一位内政部官员、一位杰出的外科医生的桥牌桌边,听他们笑谈孩子的生活如何出其不意,让他们这些家长措手不及(《生活的事实》);

又或者让你坐在横滨的格兰德大酒店,在可以眺望饱经风浪遍体鳞伤的各国货轮的窗口,让你听一个叫伯顿的商人讲他如何巧妙地让一个年轻人丧命神户海(《患难之交》)。

在《月亮和六便士》里,毛姆讲的是斯特里克兰的故事,但是主角却是“我”。毛姆的风格就是这样,他太聪明,并不愿直接讲故事。他总是想办法参与到自己的文字里,成为记录和讲述故事的人,在故事内部,创造出作者自己的空间。

他就是在这样的空间里攫取着你的注意力。跟你讲一段故事,顺便评论一下故事里的人。就像是坐在你旁边,跟你描述他很久远的见闻。歇一会儿,再给你的杯子满上杜松子酒。

3
毛姆悲悯而善于克制,讥诮但适可而止。

尽管他给自己参与到故事中创造了空间,但他发表见解的时候依然谨慎。取而代之的是春秋笔法,微言大义,在流淌的情节中,完成对角色的褒贬。

他在故事《雨》里写了一位传教士戴维森。毛姆描写他恪守着严格的教义,哪怕是在热带的英国殖民地,也认为当地女人跳舞、男人不穿长裤都是罪过。毛姆让他戏剧性地死于一次性欲放纵后的羞愧自溺。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里的伊莎贝尔,毛姆说她对生活的全部想象就是“一所富丽堂皇的房子,摆满了古老家具,她将在这里举办音乐会、无悔,和只有最最上流的客人才有资格参加的宴会”,与之对比塔希提岛上的爱德华,已经拥有了精神世界的一切。

我觉得他最有意思的《午餐》,也同样是这种风格。一位女士一边说自己吃得少,一边在巴黎的高档餐厅点了一连串价格不菲的食物,这让她可怜的男伴花光了所有的钱。几年后再相遇,所有的转折都在最后的一句:“今天她体重三百磅”。

几乎所有的评论者都会认为毛姆太了解人性,这就好比你看穿了舞台上魔术师的把戏,忍不住要对身边的人戳穿一样,他对人性的了解必然地塑造了他讥诮的风格。在《教堂堂守》、《简》、《满满一打》等篇中,他的讽刺又来得顺其自然恰到好处,就好像给读者打过来一记好球。他不希望打败读者,他希望读者把球接住。

4
与玛格丽特·杜拉斯或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这些反复进行着写作实验,大胆炫技的小说作家不同,毛姆可能不是一位天生才华横溢的作家。他靠着几十年如一日的笔耕不辍,才造就了炉火纯青的叙事技巧和精准优美的遣词造句。

我觉得更显功力的是,在现代主义文学盛行的二十世纪,毛姆依然保持着现实主义的写作,在“被遗弃”的道路上,这位“前朝遗老”开拓出另一番光明。这样的毛姆是固执和可爱的。

与黑塞的《悉达多》一样,毛姆的不少故事也对生命进行着无休止的追问。在某种程度上,暗合了当时欧美社会对物质生活追求的反思。

他热衷于让一个高尚情操,良好教养的上流社会人士,卷入突如其来的生命迷思之中。

说到底,这还是要感谢 1907 年的伦敦皇宫大戏院,上演了毛姆被拒稿十七次的剧本《弗里德里克夫人》,让这个弃医从文又差点因为生活所迫而重操旧业的人回到缪斯的道路上。

我想,也许这就是生命的迷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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