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子恩选文(振委会荐文)

法制进校园,刻不容缓

2025-04-07  本文已影响0人  是宋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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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立国之本,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在全社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由网络中常曝光的校园欺凌,到复旦大学的投毒事件,让我们认识到,知识武装的是我们的头脑,法制才是我们坐走立行的坐标。

一度甚嚣尘上的高校学生行凶案,警示着我们,法制进校园,刻不容缓!下面就让我们回顾一下那些让人触目惊心的案例,并从中得到警示。

马加爵,2000年至2004年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读高中时,成绩优异,曾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物理竞赛二等奖,被预评为“省三好学生”;2004年2月13日至2月15日连杀四人,死者皆为其同学,其中一人是他在校期间最好的朋友,杀人起因是其因琐事与同学积怨,即产生报复杀人的恶念,2004年4月24日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4年6月17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出生于1989年11月7日。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发现伤者在记录自己的车牌号码,遂掏出刀子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复旦投毒案,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犯罪嫌疑人林森浩是受害人黄洋的室友,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清华大学的朱令,1994年、1995年遭人两次蓄意用致命化学物铊下毒,而原因竟然是因为她多才多艺,遭室友嫉妒,便被惨无人道的投毒致残。本应该学有所成后报效祖国,回报父母的朱令,余生要靠七旬的父母照顾起居。

一件件令人发指的案件,凶手都是天之骄子的高校在校生。另有网络里频频曝光的校园欺凌的视频里,我们看到本应是天真烂漫的少年,却做出了惨无人道的行径,对同学的暴力欺凌,是对一个公民身心的摧残,践踏的是法律神圣的尊严,丧失的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

每每看到那些镜头,总是会触目惊心,反思这样花季的年龄,本该单纯的孩子们,为何做出有违常理的劣行,作为教育者,我们应该思索些什么呢?

对法律的淡漠,不是个案,从中学的欺凌,到大学的行凶、投毒,我们在对施暴者的严厉谴责,和对受害者扼腕叹息的同时,不得不检讨学校教育对法制教育的缺失。我们应该做的是对青少年心理建设的正确引导,对法律知识的全面普及。

一个人有再多的知识,再大的才能,如果没有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碰触法律底线,做出伤人害命的事,所有的一切都化为空谈。

在现代社会,依法治国,依法做事,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个体,要想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要遵守法律准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让法制为我们保驾护航的同时,我们也要对法律保持十二分的敬畏,坚决维护法律的神圣,法律才会保证每一个人的尊严。

在经济飞速发展,物质日益充裕的今天,精神文明建设也要迎头赶上,齐头并进。所谓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一起抓。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精神文明建设中,法制是必修课。只有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讲法,人人守法,精神文明建设才能健康发展,从而推动物质文明的更深,更快的发展。

如果说把一个人比作一艘小船,法制就是指航灯。只有心中有法,眼里有法,做人做事,遵守法律的准绳,才能不偏离正确的轨道,到达成功的彼岸。

有一句话叫做“要做事先做人。”所谓“做人”,是做一个有思想,有道德,遵纪守法的人,做一个有正义,有良知,心中有方圆的人。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上层建筑又制约物质基础。没有“做人”“做好人”“做有规矩的人”的前提,做事无从谈起。

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关键在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法制观。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底线。知道“无规矩不成方圆”自我约束。知道法律保护我们的前提是,我们要遵守法律的约束。

这就要求我们普法,学法,让法走进校园,走进课堂,走进学生们的心里。

对法律的学习,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也不是一节课两节课便可完成的。需要把法律常识,法律条款,带进课堂,设计为生动有趣的课程,让学生们愿意学,乐意学,主动学。让学法,普法,懂法,守法,成为一种自觉意识。用法律知识约束规范我们的行为,也保护我们的人身不受伤害。

法律意识的日益完善,必定会有助于更多的处在青春期的孩子们,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选择正确的人生之路。

法制的学习也必定会让青少年自尊、自重、自强、自爱,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法制满校园,和谐溢神州!构建和谐法制社会,指日可待!

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深深地体会到,基础教育犹如大楼的根基,在人的一生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位置,担负着为一生奠基的神圣使命。

学法从娃娃抓起,从小在孩子的心田种下一粒学法的种子,让他从小懂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对法律心怀敬畏,长大也必定是一个懂法,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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