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土地使用权与赔偿问题

2018-01-05  本文已影响0人  W崔

拆迁户一夜成为千万富翁,农村工程征地赔偿百万,几年前买的一座荒山因为某个大项目变成金山。我们羡慕这样好运的人,自己碰上的话怕不是做梦都会笑醒。然而好运是什么,钱可不会凭空出现,只能是损害一部分人利益来转移到受益人身上。为什么拆迁征地会获得巨额赔偿,人有什么权利去获得超过自身付出的价值回报?

      首先我们要清楚什么是所有权与使用权。虽然说一切都是太阳给的,但是我还是承认人本身会创造一定价值。 比如租房,作为一个房客付出金钱之后享有房屋的使用权,房客可以对房屋进行装饰,但不可以把房子拆了或者卖给别人,这是具有所有权的房东才有的权力,同理退房时房东没有权利留下房客自己创造的东西。假设你找人借来了木材石头沙子然后借了一个平地自己设计建造了一座房子,那么这座房子因为你付出劳动创造了它,就会获得它的所有权,而木材沙子平地你不具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所以需要到时候等量偿还(因为出借人的木头沙子不具有特殊性所以无权分房子的价值)。一条泥泞的凹凸土路你把它修成了平坦的水泥路并不代表你对这条路现在具有了所有权,可以理解成你在这条路上铺设了一个垫子使路更好走了,人们需要对你的垫子付出感谢因为你具有垫子的所有权。一个水井你在周围修上了篱笆墙并不证明你对水井具有所有权,篱笆墙属于你但是并不能增加别人取水的好处反而有害,这种情况下宣称水井因为你的劳动属于你的话,被打也很正常。

    现在我们来看看土地的所有权问题。因为付出劳动创造的新东西我们才是具有所有权的,那么土地本身是谁创造的?是不是有一个造物主我不清楚,但是明显人类是不具有这种能力的,因而土地真实的所有权至少不属于人类,所以人类对土地本身只有使用权(不知道会不会存在某种方式的收费)。使用权的范围可是很广的,就拿一座山来说,我们对山的使用权不会仅仅限于一种用途。我们可以上山砍树打猎,可以开垦荒山种植庄家,也可以登山望远享受自然,就算你仅仅站在山上或者从远处看它也是对它价值的一种利用。而且山的使用权也不会限于一个人,一座山可以供许多人使用,山附近的村民,经过的游客,想在山上隐居的人,过去的人与将来的人,还未出生的子孙后代都会使用它,因而这一座山的使用权涉及很多人。

    那么什么叫做把一座山买下来?何时从山的使用权变成了所有权? 比如荒山的使用权虽然种类人数都是很广阔的,但是实际发生的并不一定很多,可能1000个人只有一个人在使用它,因为对其他人来说不使用它并不会有什么害处,那一个人要开荒种植庄家就随他吧,相当于把我们的使用权借给他了。当这个人把整座山都变成适宜种植庄家的土地时,他几乎独占使用权,假设这个时候出生了一个孩子也想种植庄家,那么因为山的使用权这孩子也是具有的,而开荒人的劳动也相当于那个垫子,所以孩子可以分享山本身的使用权但必须把开荒人劳动价值的那部分进行等量偿还。如果开荒人说山因为他的劳动属于他而禁止孩子获得使用权,那么他的劳动就变成了那个篱笆墙。

      当房屋拆迁,征地赔偿等所发生的巨额赔偿金是针对的土地本身还是其上的房屋庄家?房屋庄家等因为是个人劳动得来的所以并不会具有很高的价值,那么明显是土地本身,土地本身的所有权还是使用权?严格来说也只能是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的使用权又不仅仅限于一个人或者一种用途,就像那个开荒人一样,别人把土地的使用权借给他了,而这仅仅是在不影响他们利益的条件下的,现在外来人要购买超过外来人本身的使用权时,是否需要征求所有具有使用权的人呢?包括未出生的将来子孙,以及还未经过此地的游客流浪者等。就算开荒人不具有资格情况下强行卖掉了所有人的使用权,那么其他人不但应该追究他的责任而且应该均分超过他劳动价值的额外巨额赔偿金。至于买下所有权的人如果把山给挖空了,是不是损害了神这个房东所有权的利益又是个问题。

    当然现实中又是另一回事,毕竟大多数人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啥。或许人的嫉妒不爽也是潜意识感觉自己被坑了的信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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