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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动》

2017-11-13  本文已影响0人  樛木为南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半生缘》

夏,白昼总会突如其来。鸽子早已迎着黎明的熹微晨光出巢,白色羽翼扑闪,消失在尚未苏醒的城市上方。天空寥落着几点残星,广袤苍穹在渐亮的天际边铺展。红砖墙面的二层老建筑上挤满茂密爬山虎,满眼翠色蔓伸至阳台,包裹一方天地安然。

岁月静默,沉寂一晚的时光微凉绵长。

她打开窗,依然稍有倦意。喝下一杯温开水,趿拉着棉布拖鞋洗漱,换衣,吃早餐,坐在红漆剥落的木质窗前梳发。乌黑如墨,长发及腰,拢至胸前细细打点。天已将大亮,光线贴着地面升起,穿过窗棂在老旧柚木地板上拉下狭长身影。

七点一刻,那个少年一如往日在楼下公交站牌旁等候。身后的一丛丛蔷薇娇艳欲滴,含着尚未消逝的露珠,碎叶枝条从墙头倾泻,暗香花瓣轻落在他的肩上。白色衬衫,球鞋,淡蓝色水洗牛仔。背着大提琴,身材挺拔,头发微卷,面容清秀干净。

她说,情动只是一瞬间的事,可却需要花费一生精力去慢慢消磨。

七点半是这里最早的一班车。她刚搬来不久,暑假一过便需要再次搬走。独自租下楼顶的一间房屋,哪怕它陈旧的几近难以居住。她当时一眼便喜欢上这栋老建筑,圆拱回廊,清水红砖,巨大的罗马式圆柱,满墙翠绿的爬山虎在微风中摇曳。铁艺栅栏斑驳,街道青石表面光滑,一切蕴藏着被时光细细抚摸的质感。

她在楼上静静看着少年,给阳台的栀子花浇水,洁白的花瓣将要绽放,手指嗅满芬芳。她看到昨夜桌子上未合的书,铅笔划下的那句:我说人生呀,如果尝过一回痛快淋漓的风景,写过一篇杜鹃啼血的文章,与一个赏心悦目的人错肩,也就够了。

心中黯然。

他是优秀的少年。穿不同的白色衬衣或格子衬衫,干净温和,每天静静地背着大提琴站在街旁。眉眼,鼻梁,手指,神态,一举一动记于心中。她说,在他面前我竟卑微地不成样子。

因生活艰难而过早被迫熟于世故,独立冷静,身披甲胄。内心开始苍老,愈发疲于社交。每天都在楼上呆着一直消磨到七点二十五分,再下楼在他身后随着人群坐上清晨的班车开始一天的奔波。一直未敢提前下楼。

她说,我不能悲伤地站在他身旁。

又一个熟稔的清晨,依旧是花下少年。清晨的相遇在心中开辟一方莲池,污秽单调,欲望狰狞的世界中依然能独守一隅。她欢喜在这种偶然的缘分。

七点二十五分。下楼。

一双熟悉的手递来一封印刷精美的信封,她抬头看到他澄澈双眼和略微拘谨的清朗笑容。

“每天早起赶来,坐并不适宜的线路公交,静静站在在楼下看阳台上开满栀子花的女孩。你可知,蔷薇花下我早已交付一生的情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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