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写作•习惯

随笔4.

2017-08-16  本文已影响0人  靳歌小丸子

小时候黑瘦,平头,满大街疯跑,心性有如男孩。爸爸为此忧心忡忡,因为他本想把女儿培养成文雅婉约、聪敏通透的“闺秀”。为让我学会安静,三年级时送我去学了书法。老师说我的名字笔画很多,就作为第一课。“靳歌”这两个字,用那样凝练俊秀的书法写出来,与我之前见到的不同,很正,很瘦,很喜欢。

就是从那时起接触启体书法的。启体,由启功先生首创,先生全名爱新觉罗·启功,北师大终身名誉教授,长于书法、国画,风格自成一体,大概中国八成左右的师范类院校,都用过先生的题字:“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跟启氏书法的接触,有一种月上柳梢头初见时的欢喜,是清秀隽永,却又不失气度的,用我小时候的话说就是“又瘦又有力”。临摹启功先生的字,就连毛笔都是纤细的。启体书法每一笔都需要用力,要求笔画的走向务必是正的、整个字是站着的,在字体肩胛掌握差不多之时,在此基础上稍作拉长,宛如舒展的水袖。我那时虽极为喜欢,但依旧孩童心智,坦白说那一段练字的时光对幼年顽皮的我而言有一些苛刻,但我的确因此学会写正字,虽然只是略懂皮毛,但我从此知道了一个道理:不仅是写字,做人也应端端正正,一身正气。

随笔4. 随笔4.

初中时代,读到了启功先生写的书,发现他竟是个幽默风趣的人儿。当时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这样清隽的字体,竟是一个笑眯眯、胖乎乎的老爷爷创造的。生活中的他,与他的字、他的诗、他的画、他的教授身份都不同。老头跟老伴住在北师大分给的筒子楼里,养了一屋子的猫猫狗狗、小鸡小鸭,给他们起了俗气的大名,朋友来做客,他抱着一只橘猫一脸严肃地叫刘金贵,又指着一只母鸡叫李翠花,惹得众人直笑;仰慕他的人来看他,他特别顽皮地跟人家面前转圈,嘱咐人家一定要看个仔细;生病住院了还在打趣:“我到阎王那里喝酒去了,阎王说我题的字遍布天下,气度不凡,要我给他的阎王殿也题字,这不,题完字就放我回来啦”,他说当时其实身体还有些不适,但不想让亲朋担心。这便是生活中的他,平实坦然,幽默风趣,潇洒通达,从不动怒,从不慌张,就这样笑眯眯、慢吞吞地处世,他身上自带一种看透不说透的豁达,和那股子皇族血液里流淌的高贵,他不用说话,只是写字、作画,或者只是逗逗猫,就让人感觉十分美好,坦然。

笑起来很可爱的启功先生

从那时起更加用心的去练字,也听从他在书里所推崇的,做了很多读书笔记,(那时我的读书笔记其实就是类似于摘抄)我初中积累了很多本摘抄,只因启功先生说:“如果不喜欢一门课,那至少可以抄点名著经典,也别浪费那点上课的时间。”那时极为讨厌数学,我在数学课上唯一的乐趣,就是写随笔,做摘抄,因为安静未影响他人,老师也并没管我。现在想来受益匪浅,不仅我的写作语言更加凝练,也学会了内心笃定,不急不躁,只是专注做事。我从那时就知道,对待文字认真,就好比孩童必须接受教育,来通晓人世的庄严。

摘抄本之一

后来念高中、念大学,现在马上要读研了,脚步越来越匆忙,心越来越浮躁,启体书法很久没有临摹,隔了悠悠岁月,在我的字里行间,大概已经寻不出启体的痕迹了。但我写字的时候依然很用力,一笔一画都好像是在刻入,通常一面纸写完,背面就凹凸不平得再也写不下什么了,我喜欢用手指慢慢划过字的脊梁,我决心虔诚到底,也许能和启功老先生来个隔空对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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