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怪|同谱一首释怀的歌
命运替我们画了一个圆,让我们朝着相反的方向,奋力前行。
2017年10月23日 星期一 晴
我挽着父亲的胳膊,走进礼堂,心脏在胸腔不规律地跳动着,手心沁出汗珠,下意识握紧手里的捧花。
父亲的抚摸并没有让我平复下来,踏出的步子像踩在棉花上。我跟着父亲的步伐,走得缓慢而忐忑。
当看见红毯另一端,背着吉他的男子,我的心突然找到跳动的节奏。
戒指冰凉的触感传来,耳边想起他的呢喃:
“我一定会让你幸福。”
我知道,就是他了。
扔捧花环节。花离手那一刻,我迫不及待地转过头,而她似有感应般,也抬起头。目光交汇瞬间,她举起手中的花,嘴角上扬,笑得随性肆意。
她的瞳孔里闪动着一汪春水,我在里面看见自己略带诧异的表情。
如此明媚的笑,的确让我有些不知所措。
这个女孩,第一次如此毫无芥蒂地对我笑。
001
爸爸说,我和她的出生,只差5分钟。
我出生时,哭声惊动整个产房,而她却安静得让医生手忙脚乱。
妈妈说:姐姐一定是个爱闹的孩子,妹妹一定喜静。
因此唤我蝉语,叫她寂言。
爸爸是歌唱家,妈妈是作家,他们爱工作胜于爱自己。我们的出生,给年过半百的他们很大的惊喜。
在他们的呵护下,我和寂言得以在各自的人生轨道上奋力前行。
我始终觉得我和她是不一样的。五分钟的落差,却让我们在彼此的世界里越走越远。
我们未曾经历过被认错的尴尬。她的眉心比我多一块红色的心形胎记。胎记很淡,却足以让人们一眼辨别。
我很喜欢她眉间的标志,这让她比我多了几分俏皮。
只是,她似乎很介意属于她的独特印记。
她总会在镜子前看着胎记发呆,试过各种方法遮盖它,却始终未能成功。每到最后,她都会使劲搓揉自己的眉头,直至眉心发红,然后耷拉下双肩。
有一次,我不忍看她纠结的样子,笑着对她说:
“你的胎记很漂亮,不用在意,没事哒。”
当我说完这句话。她的脸瞬间变得通红,双手蹂躏着衣角,愤怒、耻辱、委屈,各种情绪在她的眼睛里交替上演,粗重的喘息从她的鼻腔发出。她说道:
“不要你管!”语气生硬,然后转身离开。
我有些不知所措,她是误解我的意思了吗?我不断地问自己,却不知如何去解释。
从那以后,我不再提有关胎记的任何事。
002
我们的性格并未沿袭出生时的特征。寂言很开朗,热情、大方的性格感染着周围的每一个人。而我只能躲在自己的世界里,自娱自乐。
第一次觉得自己像她,是在听见爸爸唱歌后。
当音符从爸爸的吉他里蹦进我的耳朵时,我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它。摇滚乐是我的最爱,我喜欢在嘶吼中尽情释放自己。
我想成为一名摇滚歌手。唱摇滚时,我是自由的,它让我变得有些叛逆。此时的我,不再是别人口中的乖孩子,我也可以很奔放热情。
也只有沉浸在音乐的世界时,我才觉得自己像她。
我会花很多的时间和爸爸待在一起。他教我发音,向我讲诉摇滚乐的发展史。我尽量沉浸在爸爸的讲解中,这样才能忽略妈妈对寂言无微不至地关爱,还有看向她时,眼里藏不住的欣慰。
这是我从未感受到的温柔。
很奇怪,热情似火的寂言,有着细腻的笔触,写出的文章,永远会被当作范文展示。她的天赋,让妈妈用更多的时间教导她。在饭桌前,妈妈也总说:
“言言很有文学天赋,像我。”边说边抚摸她的背,笑意堆满眼角。
那时,我真的希望自己是她。我的文字是心事的垃圾桶,只能锁在日记本里。
我永远达不到她那种境界,也无法得到妈妈的亲自教导。
003
在学校里,寂言是社团的明星成员。她热情开朗,有很好的人缘。她跟每个人的关系都很好。唯独对我,若即若离,让我猜不透、摸不着。
我想,是因为明朗吧。
明朗是音乐社的社长,这是我加入的唯一社团。他也热爱摇滚,浑身上下带着不羁的狂热。他身上的自信吸引着我,那是梦想的光芒。
我和他对音乐有着同样的见解与热爱。我们经常一起聊天,一起写词谱曲。
和他相处,只聊音乐,却让我有说不完的话。那时,我几乎忘记自己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
在校外,他有自己的乐团,常带着团队去酒吧驻唱。我羡慕这样的生活,总会去他们唱歌的酒吧,坐在固定的位置,点一杯饮料,看他在舞台上尽情地释放光芒。
每次唱完,他都会找我聊聊天。偶尔我们会沿着酒吧外的天桥,边走边聊。风吹在脸上有些刺骨,却丝毫不影响我心底的狂热。
我喜欢和他待在一起。在和他交流的时光里,我似乎离梦想更近一步。
004
那天,我因事耽搁,来酒吧的时间比平常晚。我走到固定位置,在抬头时看见寂言和他坐在酒吧的角落。
他们相视而坐,明朗斜倚在沙发上,嘴角带着他独有的微笑。
他的视线绕过寂言的直视,看向远方,却又用巧妙的角度审视着她,目光有些困惑,有些纠结,还有浓浓的兴趣。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如此认真地观察一个人。
寂言小脸很红,眉心的胎记已被脸上的红晕掩盖。她激动地说着,手不断地比划,带着固有的洒脱。她的动作就像是在和一个老朋友谈天。
只是,她的眼睛出卖了她。
她总会偷偷地观察明朗的面部表情,若他笑了,她嘴角的弧度会不断扩大,眉眼弯弯。或许是双胞胎独有的感应,也或许是女生的第六感。
我只需看一眼,就知道寂言一定喜欢他。
这幅画面让我觉得无比和谐。那一刻,我莫名地有些低落,却不忍心破坏这份美好,只能起身离去,却与人撞了个满怀。
他连声说“对不起”,脸颊到耳根竟已红透,我有些莫名其妙。
我知道他,他是明朗乐团的吉他手琛,吉他弹得很好,与他有过一面之缘。看着他窘迫的样子,我轻声说道:
“没事。”
我等着他让行,他却一直站在原地,有些手足无措,双手时不时地挠头,眼睛四处张望。在我快失去耐性时,他突然说:
“我送你回家吧。”
“晚上女孩子一人回家不安全。”或许是看到我疑惑的眼神,他补充说道。只是说完脸更红了。我一心想要离开,随口应道“好”。
他轻吁一口气。
005
我和明朗依旧一起谈论音乐,一起在校演出。偶尔会碰到寂言,她也只是用奇怪的眼神审视我们。当我想向她打招呼时,她会不着痕迹地转身离去。
当碰见他们在一起时,我会默默离开。从最初的低落到现在的习以为常,我已习惯这样的相处模式,只要还能和他一起讨论音乐就很好。
只是,我每次离去,都会碰到那位吉他手。
他会用一样别扭害羞的语气向我打招呼。次数多了,我似乎也可以从中看出端倪。他看我的眼神,炙热而温柔,让我一不小心就会沉沦。
我从未回应,他也不甚在意。
大学最后一个夜晚,狂欢、离别、伤感演奏出一首交响曲。我和明朗不知疲惫地唱,直到声音嘶哑,直到汗水湿透衣服,直到精疲力竭。
最后,伴随着满草地的酒瓶,我们躺在草地上,再也无法动弹。
我在酒气弥漫中,看着夜色慢慢笼罩整个大地。
我看到露珠在晨光照射下,折射出的耀眼光芒。我看见他一点点地向我靠近,浓郁的酒气喷洒在我的耳畔,低沉、迷人的嗓音响起:
“做我女朋友,好吗?”
我猛然惊醒,瞬间从地上坐了起来。我看着眼前这张无比熟悉的面孔,眼睛里有化不开的宠溺。他在慢慢地扭曲变形,让我感到十分陌生。
这不是我认识的他,他想表白的也不是我。
我突然想到寂言羞红的脸,心里的排斥与恐慌让我想要逃离。
像一直吸引着我的花香,在近距离猛嗅后,冲入鼻尖的浓烈味道,让我想要转身离去。
我粗鲁地回应道:
“不好。”
然后站起来就走,却在转身看见寂言站在不远,手里拿着一个笔记本。我经常在家看见她在本上不断地写写画画。
她眼里的兴奋还未完全褪去,胸膛也因激动还在微微起伏着,嘴角却在慢慢收拢。
她抱着笔记本,指甲在封面上留下深深的划痕。风吹动她的衣角,她有些瑟瑟发抖。她双眼泛红,一瞬不瞬地盯着我。
我的心在那一刻一点点地收紧,微微泛疼,拒绝明朗时的恐慌变成恐惧。我在她的眼眸里,看到不加掩饰的怨与恨。
这也是她第一次如此明了的让我看到她的内心。
万般解释在喉头呼之欲出,但我嘴唇发干,舌头打结,终没能说出一句话。她转身离去,留给我一个瘦弱的背影。
我跌跌撞撞地走,慢慢地跑了起来,跑到肺部缺氧才停下来。我瘫坐在路边,茫然无措,欲哭无泪。
这时,琛不知从何处跑了过来,将我轻轻地揽入怀里,柔声说道:
“要不,做我女朋友吧。”我有瞬间的怔仲,寂言悲痛夹杂着怨恨的神情又浮现在我的脑海。
“好。”我脱口而出。
太阳从背后跳出地平线,我在琛的怀里睡着了。
明朗视角----青白怪|唱不了一首欢乐的歌
寂言视角----青白怪|寂寞是一首无言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