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的祝星
我们只是朋友,好朋友。
是的,只是朋友。就像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在成都,陈粒在与祝星分手后第一次在舞台上唱起《祝星》,高三的我没有票,在检票处伫立良久。听说台下看戏的人哭倒一片,台上的人却早已出戏。该放下的人终究还是放下了,《祝星》也真的只是一首歌了。
她说她想成为像陈粒一样的人,所以我开始听陈粒的歌。就像当初无法自拔的喜欢上她一样,我无法自拔的喜欢上了陈粒。你有没有过因为一个人,喜欢上她喜欢看的电影,喜欢上她喜欢去的店,喜欢上她喜欢看的书,喜欢上她喜欢的歌手,后来电影看了很多遍,店去了很多次,书翻了很多页,歌听了很多首,她却不在了。
我记得第一次去看陈粒的时候,她还不是很出名。六月的成都翻滚着层层热浪,我穿着逃课时没来得及脱下来的校服,站在拥挤的人群中看到舞台上的她脱掉高跟鞋肆意地唱着。我一直努力踮起脚拍她,忘我地跟着她唱,直到《奇妙能力歌》响起的那一刻,。我打电话告诉她,你听到了吗,我逃课来看她了,她在唱《奇妙能力歌》,那首你最喜欢的歌。人群太吵,我听不到她说了什么,甚至,不知道她是不是什么都没说就挂了电话。我只知道,当时我用力举高我的手,让手机靠近舞台一点,更靠近一点。最后,我累了,放下手时看到电话早就挂了的页面,我的喜欢也随着这场演出到此为止了。
一生中一定要去一次演唱会,亲眼看看自己狂热喜欢的人,亲身感受到,在那一刻突然出现在心中的那个最想分享的人。
仔细想来,当初并没有到喜欢她喜欢到死的程度。其实我就快忘了是怎么遇到她,只是在第一眼见到她时,和煦的阳光突然照进心里的那份温暖,记忆犹新。那是我第一次觉得白衬衫和晴天是如此合拍。
不论是四年前分手割腕的愚昧无知,还是两年前已经可以毫无波澜地谈起她,我们可能从来没有互相喜欢过。是啊,我怎么会喜欢上她。我只是觉得她出现的刚刚好,我只是觉得有她在的时候很温暖,我只是喜欢看见她笑,我只是有一点喜欢她,不多,只是一点。你知道一见钟情吗?那种只用一秒就刺穿内心的感觉。就在我看到她的那一秒,所有的花都绽放了。
我曾一直希望我们能重来一遍,后来想想,还是算了吧,我怕重蹈覆辙。所以还是祝你幸福吧。用陈粒的话说,一两祝你手边多银财,二两祝你方寸永不乱。你好,所以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