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未都:古代赌博之惩罚
第4期【中国好赌徒】
中国古代对赌博的控制和约束,道德的约束更为强烈。
这是因为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除了认为赌博是不劳而获、以欺诈和不公正的手段获得他人财 物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赌博扰乱了上下、贵贱、尊卑的界限,即违反了儒家所规定的“礼”。而“礼”又是作为统治思想和被统治者必须遵守的道德行为准则的核 心。尽管儒家学说经过了先秦时期的初步定形,汉武帝时期董仲舒的改造,魏晋时期玄学的冲击,宋明理学家们将儒、释、道合而为一的更新完善,但“礼”的核心 地位一直没有动摇。
赌博对“礼”的破坏,在中国古代是不能容忍的,清代著名学者尤侗在他的洋洋千言的戒赌文中就明确指出:“赌虽百族,恶实一类。天理已绝 大灭小者不仁,以私害公者不义,式号式呼者无礼,盉得盉失者非智。分无贵贱,四座定位。上攀缙绅,下接皂隶。齿无尊卑,一家弗忌。闲无内外,男女杂次。四 端丧矣,五伦亡矣。”特别看重这一点。清雍正皇帝于公元1729年的上谕也明确指出,赌博“父习之则无以训子,主习之则无以制其奴……其人心风俗之害,诚 不可悉数。”(《清世宗实录》卷八十二)也主要是从维护上下尊卑的统治秩序方面着眼的。
这种秩序一旦被扰乱,在封建统治者看来是特别危险的,因此按照“天 人感应”的说法,上天也会垂象以警示之。东汉桓帝时,由于河南尹邓万与皇帝对赌,上下渫黩,有亏尊严,出现了“客星经帝座”的异常天象,引起了人们的警 惕,因此有人上书要求处治邓万。(《太平御览》卷七五四引范晔《后汉书》)儒家学说在宗教从不占统治地位的中国古代,其地位和作用与“政教合一”的西方各 国的神权相同,因此,凡是儒学强化的朝代,对赌博的道德约束和法律控制就特别严厉,作用也特别明显;反之,在儒学受到冲击,儒家思想较淡化的时期,其控制 力则减弱,赌博也随之活跃。这构成了中国赌博史和禁赌史的一个特点。综观中国古代历史可以明显地看出这一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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