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 | 《智力心理学》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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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心理学》是第一本书。
我们能否对智力有一个真正清楚的解释...? (P36)
这是上一章遗留下来、本章接力讨论的问题。
关于人的思维逻辑结构的起源,传统认识论在解决这一问题时基本上循沿着两个方向。
01
一种是经验论,认为感性经验是知识的来源,一切知识都通过经验而获得,并在经验中得到验证。在这些人看来,概念、判断等逻辑思维不外乎是对客体加以直观的产物。
罗素秉承这一派观点,认为逻辑中的那些“一般概念”与感觉的客体相对应,并且独立主体思维而“持续存在”。
罗素的理论更加将思维的主观因素(信仰等)从其客观因素(必然与概率)中分离开来。(P38)
对经验论而言,有一点是无法回避的:一系列的逻辑总归是依赖于人的内在运算的,它一定是个心理现实,否则我们无法说一个人拥有智力。
当1加上1,这就是说,一个主体结合两个单元为一个整体,而它也能够让它们保持分离。无疑,这个动作发生在思维当中。但在罗素主义者看来,这是一个虚幻的动作,不论是否有此动作,1+1=2永恒成立。
逻辑不为任何人停留。
但皮亚杰在这里轻轻地提出了一个反问,却重若千金:既然理解来自于客体,那如何判断这种观念的对错呢?或者说错误观念该如何解释呢?
或者再来一个问题,思维如何直接理解那些独立于思维而存在的概念呢?就是说,思维如何理解自身之外的东西?
或者,人在不断的发展,概念也在随之发展,对此如何考量呢?
问题还有很多,但总之就是:对客体的理解,主体真的没有什么用吗?
02
传统认识论的另一个方向是先验论,认为人的知识先于感觉经验,先于社会实践,它是人先天就有的。
德国思维心理学家持此见解,认为“逻辑不是从外部,而是从内部强加给心智的”。(P40)
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在逻辑与主体的关系上,认为主体是人的思维逻辑结构的诞生地,是主体现固有的先天形式。
为了触及这种内在的思维结构,思维心理学家通过加以控制的内省法来研究思维与意象之间的关系。
比奈发现了无意象思维的存在。马尔贝认为“判断”这一逻辑运算暗含了一个超心理学的因素参与其中,这个因素是纯粹逻辑学所固有的。符尔兹堡学派则对思维的表现形式做了充分细致的构想。
泽尔茨研究的方向是对思维动力运作自身进行分析。他认为思维所有工作在于形成一个整体,背后的动力在于“填补空隙”,填补思维结构之间存在的空隙。这个空隙的填补是被“预先图式”所引导的(先验之所在),这个预先图示“编织综合整体之间的关系系统”。这就是思维的过程,这个过程遵守一些精确法则,思维反映出了这些法则。(他的思维动力机制极大的启发了皮亚杰。)
总之,思维心理学认为“思维是逻辑的镜子”。
皮亚杰逐一指出了思维心理学存在的问题。
第一,如果思维研究的对象不是意象,那么意象和思维关系是什么样子呢?
第二,思维心理学采用的研究的方法是内省法,无论如何提升对内省法的控制,它研究的都是思维的结果,被内行法捕捉到的是思维已经形成的结果,而非思维的开端。
皮亚杰深刻地认识到, 虽然人的思维逻辑结构既不单纯来是自客体———象经验论者所主张的, 也不是主体先天所具有的———像先验论者所坚持的 , 更不是逻辑实证主义者所标榜的———来自语言结构(皮亚杰认为这是智力理论碰到的巨大障碍,因为它是“诱惑性“的,P52)。但是, 逻辑结构的产生和发展又不可能没有主体与客体。于是他指出, 只有那种把主客体联系起来的东西才能成为思维逻辑结构的发源地。
这种东西是什么呢? 很显然, 只能是人的行为活动了。
03
在和传统的认识论进行了对话之后,我们仍然需要返回到皮亚杰所关心的问题上来。
皮亚杰所关心的问题是:
通过什么机制,智力才构建了那些紧密并且能进行运算的结构。”(P51)
他的宏图不是找到一条通往答案的小径,而是建造一座雄伟的体系大厦。要建立一门学科,必须确定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式。现在,研究的内容和方向已经确定了,即认知结构的形式,但研究方式和工具仍存在着选择问题。
表达心理学概念的自然语言虽然丰富,但缺乏学科化所要求的精确。皮杰深切意识到符号化语言的重要性,由于逻辑学主要是以思维的形式结构为研究对象的, 所以皮亚杰以极大的兴趣, 深入地研究了逻辑学。
对于皮亚杰的理论大厦,传统的形式逻辑无法担此重任,因为“逻辑手册当中对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的思考,并不足以弄清楚智力的因果机制。(P49)”
另一方面,数理逻辑“抛弃了口头语言的不确定性,并构建为一个和数学语言同样严格的算法”,因此,数理逻辑达到了公理学的水平,成为了直接构建思维的理想“模式”。(P49)这样一来,在面对无法详尽分析又非常复杂的心理现实时,数理逻辑可以为心理学建立相应模式,并提供剖析工具。
但数理逻辑也有重大缺陷,它是事后才对心智进行图示化;人们接受数理逻辑与运算结构发生的顺序相反;数理逻辑是原子论和不连续的,而实际思维是整体性的.
因此皮亚杰希望有一种逻辑,能作为思维的图式,能进行心理学解释分析。
如果没有现成的可用,那就创建这种专属的逻辑学吧。
【皮亚杰吸取了前人和同代人的研究经验和教训, 另辟蹊径, 运用现代数理逻辑作工具, 借以刻划和分析思维的逻辑结构及这种结构的变化规律, 使心理学与逻辑学 “ 合婚” , 产生了 “ 心理逻辑学”。此乃后话,暂且不提。】
04
将认知主体和认知客体结合在一起的是行为,而要将逻辑与心理结合起来,考察的也是行为,即考察行为动作到思维逻辑结构的演化过程(所谓内化)。
对这一过程的描述,皮亚杰从逻辑学引进“运算”概念,同时作为划分智力发展阶段的依据。这里的运算指的是心理运算,即能在心理上进行的、内化了的动作。
要理解这一过程,我们需要借助于数学语言来进行阐明。
在数学语言中,任何一种运算都确定性的表示一个动作。
比如:X平方+Y=Z-U。其中,符号(=)表示一个替换的可能,符号(+)表示组合,符号(一)表示分离。平方符号表示把X复制X倍的动作,而u、x、y和Z,它们每一个的价值都是表示能把一个单位复制一定倍数的动作。所以,每一个这样的符号都对应着一个可能会成真的动作。(P53)
再以这样的思考去分析所谓的思维,如分类或者关系,我们同样可以看到其中蕴含着类似的动作。比如分类,可以理解为在质量上所有此类别中的元素都是以等价的。(可脑补天平称重的一系列动作。)
以上说明,逻辑思维的本质是运算性,即通过内化来延伸动作。(P54)
这样,我们打通了一条路径,即运算是内化的动作,我们还需要阐明另一条途径,即动作如何演变为运算,或动作如何具备逻辑结构。
要达到运算的程度,就个体的动作而言,需要经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孤立到协调的过程。
最初,儿童只能做一些“就其从遗传得来的而言预先存在的”动作,如吮吸、抓握、注视等这些动作,各自组成一个把主体和客体直接联系起来的孤立系统。这种孤立系统只是孤立的运算,而“单一的运算并不是一个运算”,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直觉表象的存在状态,因为运算的自身特性是建立系统。
各活动之间的协调在不断反复之后会内化和组织为整体结构的动作,达到一定的运算平衡。于是问题就变成了“要确定这些平衡的特性”。这种平衡特性,既要联系到它发展过程中的不同生成阶段,又要区别于非智力的别的功能的平衡形式。
于是,皮亚杰引入了“群组”概念。
从数理逻辑的观点来看,群组表现为一种非常确定的结构,表现为一系列的两元区分,因此它们的运算规则准确的构建了与整体性相关的逻辑学,这个逻辑学在智力发展到运算水平阶段时,也就是说在最后的平衡形式上,把心智的实际工作表现为公理学的或完形的透视。
这样,从动作到逻辑的过程也澄清了。
05
通过“群组”,运算成为了描述智力系统和阶段的术语,用来描述智力达到平衡的各个阶段。
同时,运算的平衡是动态的平衡,在从现实到智力的不断同化中,通过群组构建的同化框架来达到平衡。这种平衡指明了智力发展的动力机制。
建造大厦的条件准备就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