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芳华》人物刘峰
看过《芳华》,看到了一群普通人的青年时代的各种选择,当然分主流和边缘群体,无疑主人公何小萍和刘峰是另类,否则也不能成为芸芸众生中的典型,失败者的典型。
刘峰是一个滥好人,按照现代人的职场指南来说,这类人群只会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不断的吃亏,不断的做好事,反正除了对别人有好处,对自己都是坏处,甚至解读的是同好人不同,有轻微的取悦别人的自卑心理,很少有人认为这是一种理智的社交人格,但抱歉的是剧中刘峰正好是这类人群的典型。在此,我们不必去怒其不争、哀其不幸,比如分明上一个军校就可以顺利的提干,然后如同剧中那个摄影记者一样追求自己的女神林丁丁,但偏偏神圣的将女神供奉多年,最后将要请下神台时,将自己过往的英雄形象用一记处分抹的一干二净。
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剧中一开始,就告诉了我们刘峰不是一个社会人,他对人没有偏见和身份的区分,他帮何小萍隐瞒家庭成分,帮何小萍解围,然后在剧中他如同许三多一样,将好好活就是有意义当成了宗旨,所以他很快乐,因为帮助别人而感到真正的开心,他帮战友从北京带回重重的包裹、帮战友赶回跑出猪圈的猪,别人把做好事当做入党之类世俗功利的现实表现材料,而他只是当做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他帮所有人都处于博爱,然而对每一个人的好成为一种不再稀缺的产品时,如同阳光、空气一样,人们还会珍惜么?
剧中刘峰的人生阶段分为这样几个过程:1、梆子剧团的经历;2、进入到省文工团穿上军装;3、因为“触摸事件”处理到基层连队;4、参加战争失去一只胳膊,成为英雄;5、回归社会,经历中年生活的洗礼;6、生了大病,何小萍如同亲人一样生活。这几段生活中,前四段可以说是可圈可点,而第五段剧中只是用极简单的情节来讲述了一下,在海南和老战友再见面,昔日的战斗英雄的车被扣了,靠着老战友的一千元钱才赎回来,然后刘峰郑重其事的给不缺钱的郝淑雯写了欠条,似乎短短的几句话就讲述了一个落魄中年人的故事,总结刘峰的人生,是不圆满的、失败的。可惜,人的生活从来是鞋舒不舒服,只有脚知道。罗曼·罗兰 在《约翰·克利斯朵夫》中写道“大部分人在二三十岁上就死去了,因为过了这个年龄,他们只是自己的影子,此后的余生则是在模仿自己中度过,日复一日,更机械,更装腔作势地重复他们在有生之年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所爱所恨。 ”也因此,我们可以断定刘峰这个执拗的男人,在中年的生活挫折中,依旧难以忘记自己青年时代的悲情英雄的个性,我们可以断定刘峰只是一个生活中的普通人,不被人理解和爱戴的拥有英雄光环的人,甚至于他还不如一个普通人,至少在关于生存这个话题上,他是一个钝感十足的人,他不功利也不世俗,也带点自以为是和傻里傻气,认为真心换真心,具备人原始的怜悯和正义,也因此这种不争不抢的天性在后续残酷的社会生存面前,必定是赶不上趟的,我们因此可以认为他的人生可以总结为失败。
但,刘峰真的是失败吗?他是一个英雄,他帮助过很多人,他不沉浸在英雄的身份中,虽然身体残疾,但是自食其力,他仍旧是一个英雄。尽管他欠缺世俗意义上的情商,智商也让人着急,但假如我们不是以物质财富来衡量刘峰,他欠缺什么。这也正是为什么“触摸事件”后,众人选择了落井下石,当人活成了神,会让人感觉到可怕的,但凡人都要有些缺点,否则就让人感觉不真实,甚至是虚伪的。即使那是真实的,还是会变成假的。如同我们小时候学的一个成语“叶公好龙”所讲的故事一样。
价值总是多元的,从社会层面来讲,刘峰欠缺了行走社会的普遍常识,将自己的喜好放置在众人喜好之前,欠缺了社交技巧,而从个人层面讲,他又做到了任何时候都遵循自己的内心,似乎所作所为,对得起自己又对不起自己,但可以确定的是他不会对不起任何人。这就是刘峰的尴尬之处,集伟大和渺小于一身。就算苏门三学士之一的苏轼也在千年前也感叹,“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电影末尾,用一段长长的独白结束了电影。“刘峰和小萍小站分别后,再见面,已经是十年后了。05年刘峰生了一场大病,幸亏小萍及时把他接到身边,悉心照料,才捡回一条命。他们没有结婚,也都没有子女。他们相依为命,把彼此,当成了唯一的亲人。我是在2016年春天,孩子的婚礼上,见到了那些失散多年的战友的。不由暗自感叹,一代人的芳华已逝,面目全非,虽然他们谈笑如故,但是不难看出岁月,对每个人的改变和难掩的失落。倒是刘峰和小萍显得更知足。话虽不多,却待人温和。原谅我不想让你们看到我们老去的样子,就让荧幕,留住我们芬芳的年华吧。”
从来不曾期待,所以也就获得知足自在,太多的人在内心中装入了太多的东西,而心就那么一点点空间,过于沉重,带给人的未必就是幸福,如同沙子一样,握得越紧,失去的越多。
刘峰,这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正是一个人选择天性中自有的善良而展示的人物,说到底,从心而行,最差也不过是活成刘峰,当然也有更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