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

【原创】死神

2020-05-15  本文已影响0人  aa小小怪

1

这是个古老的村落,隐匿在群山之中,被遗落于她始建的年代,与现代化社会严重脱节,依旧保持其原始风貌。进村的道路崎岖不平,又因数日来未曾间断的连绵细雨变得泥泞不堪,极是不好走。

雨水打湿了他的黑色西装,时不时地,他要用手拂去挂在睫毛上挡住视线的水珠,原本锃亮的皮鞋沾满了泞土,使他走起路来颇为费劲。

这是他工作的若干个年头之一,这里也是他去过的若干个地方之一,只是他的工作,夜晚多于白昼:因为夜晚是安静的,离去无需轰轰烈烈;因为夜晚是黑暗的,恶欲总是隐匿于黑暗中。

“老伯,请问张秀英奶奶家怎么走?”偶遇一在田间除草的老人,他便向他询问,老人没有听到他的话,他提高了音量,而老人呜呜呀呀的晦涩方言他也实在是听不懂。张奶奶的百岁生日是村子里的大事儿,这位老伯稍后也要去张奶奶家,索性停下了手中的活,带他去了。

张老太太在自己的百岁宴席上骤然辞世,毫无征兆,毫无痛苦,甚至嘴边都挂着笑容。一百岁,一生无大病大灾,五世同堂,子孝孙贤,邻里和睦,卒于其百岁生日宴,是喜丧。恐怕现在也只有他知道,距离老太太一百岁,还有一个时辰。

他,是死神,是黑无常。说得难听点,是索命鬼,说得好听些,是摆渡人。他时间的齿轮从未停止旋转,渡魂数年,早已失去了时间的概念,可他知晓,张奶奶是他渡的第一万个魂,恰好是一福寿禄三全的“百岁”老人,选择用身体走过来时那并不好走的路,明明知晓目的地还是询问路边老伯,是他赋予这次具有非凡意义的渡魂之旅的仪式感。

要离开村庄时他想起自己还忘记了一件事。他回头看了眼村庄,所有人脑海中关于他的记忆尽数消散,他不能在活人的脑海中留下任何关于他的记忆。短暂地在人们记忆中存在,他便已知足。

2

离开大山,空气也干燥了许多。这次摆渡令他舒畅,之后近两个时辰的空闲给他打了兴奋剂。近两个时辰内,他的辖区没有亡者,对于范围不算小的辖区来说,实属罕见。

这世上每时每刻都在重复着生老病死,轮回转世,一个人只能经历一次的人生,他不断地见证着。他已经麻木了吗?偶尔,他的情绪也会随之波动,只是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大多时候,他只是静静看着一个人离去,想方设法带走仍然留恋尘世的灵魂,而他,没有魂。

我是谁,这个哲学的终端问题是他每一天都要思考的,人类有那么多职业,人世间有那么多物种,世界又有那么多维度空间,我到底是谁?

他遁入了黑暗,在看遍人生百态的同时摸索着自己的来历。

十点的城市灯火通明,卸下工作的包袱,人们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街边的摇滚歌手肆意放飞自我,张扬着及肩的长发,音符伴随他沙哑的嗓音快速跳动着,刺激的氛围包裹着每一个围观的群众。

“啊——啊——”尽管大家都很激动,一个女孩儿的声音还是跳了出来,女孩儿声音尖细,如此费力喊叫不免使她身旁的人感到耳膜撕裂随即“退避三舍”,歌手似乎被女孩儿的热情感染,唱得更加卖力了。他见惯了女孩子们花痴的样子,不以为意,可接下来女孩儿的举止还是让他心生感叹,现在的女孩子都如此疯狂了吗?女孩儿叫喊得越来越激动,索性跟着节奏舞到歌手身旁,与其同歌同舞。歌手先是吃了一惊,随即继续自己的表演,紧接着,受到感染的人们纷纷加入队伍,场面一度热闹至极。

夜晚是人们最敏感压抑的时刻,压抑的情绪需要宣泄,可有时碍于脸面,他们还是掩藏着自己的情绪,有人带头,怕是再好不过了。

他在不远处观察着一切,叫得最卖力的那个女孩儿挤出了人群,不停地喘着粗气,许是又跳又叫太累了,她来到花坛边坐下,从背包中掏出一瓶新的矿泉水,她似乎承受不了水的重量,双手不住地发抖,打开那瓶新的矿泉水成为一项挑战。“大叔,能帮我拧开吗?”他愣住了,自己没有显身,为何会被这个女孩子看到?他看了看自己的身体,再次确认后他错愕地看着女孩儿,这是刚才那个喊得歇斯底里的人吗,灯光映射下,女孩儿面色惨白,嘴唇更是毫无血色,喘气声粗重且不均匀,尽管极力克制,还是能看出她的手一直在颤抖。没错了。“大叔?”“啊,”他接过女孩儿手中的水,轻松地拧开递给了她。“谢谢。”女孩儿将水放到一边,从包里拿出不同种类的药各倒出一些,一股脑儿地塞进嘴里,用水送服。

“病这么重不在医院待着?”“大叔你看出来了。”女孩儿试图笑笑,可没成功。“我是中医,你信吗?”“你不像。”“哈哈哈,难道中医都要是穿着马褂,头发和胡子花白的老者吗?”“那倒也不是。”休息片刻,她恢复了些精神,带着些许犹豫地看向不远处的他,“大叔,带我去个地方吧。”

“W”是酒吧的名字,它在老街上已经开了十几年了,老板怀旧情结“严重”,店里的一切都还是十几年前的样子,顾客也大多是老顾客,平均年龄在三十五岁。偶尔他会来到这里,选择最阴暗最偏僻的角落,隐匿于黑暗中。

“哇,大叔,这里好棒!”好棒?不对,大叔?他自认自己虽然样貌并不出众,虽然“年事已高”,可在世人看来他也不过三十出头的模样(他多年与各个年龄的人类比较的结果),就算这丫头才十八,就叫自己大叔?算了,不计较这些小事。

“你确定这里很棒?”“嗯,这里和我在电视上看到的酒吧不一样。我以为所有的酒吧都是吵吵闹闹,大家都在舞池跳舞狂欢的那种。”“小孩子还是少去,酒吧都要少去。”他顿了顿,“你,不怕我是坏人?”“不怕。你要是坏人,顶多把我杀了呗,那样可能更好。”

仿佛电流流过全身一般,他竟有些错愕。多年来他辗转于人间各处,他见过各类人对待死亡的态度:有坦然面对的,有畏惧抵触的,也有不怕死的……只是,被杀了更好,这是什么意思?

“我有白血病,三岁的时候诊断出来的。我活了十八年,两次被下病危通知,可我都活过来了,神奇吧。这十几年,爸爸妈妈小心翼翼地照顾我,甚至,我连外面的地都很少走过。可能有点夸张,可事实上,差不多就是这样。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可我不想再过拘束压抑的生活,不想我对世界的了解只是通过电视网络,我想见见世界,我想放肆一回,所以我偷偷地离家出走了。我知道这样会让爸爸妈妈很难过很难过,可我也想自私一回。”

他转头看着这个女孩儿,女孩身材瘦削,看起来弱不禁风,面色苍白,全身上下唯一有生机的就是她那双闪着光芒的眼睛,一个追逐自由的灵魂所闪烁的光芒。这一刻,他内心冲动的血液喷涌而出,在他无尽的生命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渡魂,从来没有真正地为自己而活,“我们一起,我也想,自私一回。”他的眼睛里也闪烁着和女孩一样的光芒。两个时辰的休息时间已到,可他想,不差这两天。

3

他看着不远处的女孩儿与浪花海风追逐打闹着,风将她的长发全数拢在脑后,阳光打在她的身上,脸色净也有些红润生机。他不禁想起上午与她在动物园的谈话。“所以你逃出家里的目的就是来动物园?”“是,却又不全是。我从没来过这里,没有见过这么多动物,嘿,他们可真可爱呀!”她把手放在隔离人类与动物的玻璃上,“可是我觉着它们可怜。他们有健康的身体,却被囚禁在这里,无法逃离。可如果有一天他们真的逃离了,却又无处可去,逃离的他们无法融入人类社会,甚至被当做恐怖分子,敌人,最后不得不回来或是被杀死。”她的眼睛里写尽了悲伤,“可是他们健康。”她没有给他回味这些话的机会,就拉着他走向了下一个动物的牢笼。

在她的眼中,一切都是新奇的。短短半天,她不停地询问各种动物、植物的名字,不断地发出惊叹,赞美,真是令他头痛,可他乐在其中,已经很久没有这么体会过活着的感觉了。

活着?他是活着的吧。

她与浪花疯的厉害,完全忘了自己是个病人,很突然地,身子一沉,重重地摔在了海边,随即浪花席卷而来,那样瘦弱的她,就算是小小的浪花也像是恶魔随时都能将她吞噬。他飞奔而去,将她抱起,放在离海水更远一点的沙滩上,轻拍着她的背。“大叔,我们谈恋爱吧。”咳出水后她渐渐恢复了正常。“什,什么?”女孩儿的言语猝不及防,“临死前,我想谈一次恋爱。虽然有点自私,可是,你是最合适的人选,不是吗?”“好。”他不知道自己是怀着怎样的心情说出这句话,只是他被她如此鲜活的生命所吸引,他愿意做那个和她一起完成愿望的人。

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们像普通的情侣一样,面朝大海,女孩儿依偎在他的怀里,两个人静静地看着远方,直至快要涨潮才离开。

他们来到商场,她为他戴上漂亮的发夹,他为她抓来几个可爱的娃娃;

她为他挑选奇怪的衣服,看他滑稽不堪的样子捧腹大笑,他为她买来吃食,在她笑累、玩累的时候递上一口;

她信心满怀地去玩跳舞机,可一局未了,便已体力不支,无奈只得去玩射击游戏,也乐趣十足;

他们买了一大桶爆米花,去看了场电影,漆黑的影厅,动人的电影,她的泪水肆意挥洒……

十点十四,电影结束。

他们手拉着手走出了电影院,一路无语。他们仿佛被周围嘈杂的环境隔离,一直默默地走着。

“你该回家了。”她抬头,正撞上了他的眼睛。他眼神里的不容拒绝,令她无法不听从,即便她知道,回去就意味着自己要在空洞的生活中等待死亡的最后宣判,可她确实该回家了。

渡魂的这些许年来,他看过太多灵魂因为回不了家而抱憾离去。少有灵魂死后无牵无挂,只是在家死去更能令临终之人安心,家是生命的起点,亦是旅途的终点,他改变不了她即将离去的结局,只希望尽己所能让她无憾。

4

次日下午四点十五,她在睡梦中离开了这个世界,带她走的正是他。

在通往另一个世界的路上,他们依旧手拉着手,安安静静地走着两人一起走的最后一段路。她马上要离开时,告诉他,在她卧室书桌抽屉里,放着昨天电影的宣传画册,里面夹着给他的信。

“亲爱的大叔,你不是人吧?哈哈哈,开个玩笑,可能是鬼怪小说看多了,可是你总是给我这种感觉。其实最开始要你带我去酒吧的时候,我心里是有点忐忑的,我怕你是坏人,怕你杀了我,可是那个时候我的想法就是,如果我不是病死的,爸爸妈妈是不是就不会因为我的离去而过多自责伤心了?可我知道,无论我以什么样的形式死去,他们都会自责悲痛。很幸运,你是个好人,一直陪伴我做着可能在你看来很无聊的事情。我曾经以为自己被命运所抛弃,常年缠绵病榻,不似同龄人,可当我的一生即将走尽的时候,我发现,哪怕被疾病折磨了一生,我也很满足,命运并没有抛弃谁。在我生命的终点处,我见识了世界,学会了爱,享受着被爱,我还有什么奢求的呢?我不知道你有怎样的人生,经历过什么,可我们的心总有共鸣之处,或许你也曾感觉自己被世界所抛弃,但是,能抛弃你的只有你自己。无论你做着什么,只要你想,在每一处都会发现你存在的意义,每一处都存在生命赋予你的使命与快乐。如果过去的生活太过乏味,那就从看到这封信开始尝试发现吧。我最亲爱的好朋友!

你可不要爱上我呀,我只是把你当好朋友,最好的朋友!”哈哈哈,爱上你?我是爱上你了,不过我很清楚,不是爱情。

5

他将信点燃,把纸灰撒入大海,她的到来是上天的恩赐,带他真正活了一次,时间太久,他忘了活着的感觉,忘了生命的意义。在他过去的时间里,他一直在想,我是谁,她用短暂的两天让他明白:昔日已逝,来日可追。他是谁或许很重要,可更重要的是他想成为谁。正如她不再痛苦于自小傍身的疾病而选择在离开这个世界前潇洒走一回般,他也不应该再纠结于“我是谁”这个问题,哪怕在以后无尽的时间里我只能继续做死神,我也要做个不一样的死神。

他想起女孩儿的灵魂看到她的那一刻,她说,有你带我走,真好。那一刻,他找到了自己存在的意义,一直被他的纠结忽视的美好意义:渡魂,亦是渡心。

他站在海边,呼吸着腥甜的空气,海鸥时不时地飞过头顶,温柔的浪花不停拍打着他那锃亮的皮鞋。他罢工两天,还不晓得辖区会乱成什么样子,这么多年,他坚守岗位,从未出错,所以这次收拾完烂摊子,就准备去接受惩罚吧!

我怕不是傻了,将要面临不知名的可怕惩罚,怎么会这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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