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是纯文学还是通俗文学?
两分法是人性所至,文学也是心手所出,既然二者均属人造之物,文学自然逃不了被一分为二的命运。今天我们常常争论一些文学问题,他们都跟“纯文学”这个词有关系,其对面是另一个词,叫“通俗文学”。而在这类争论中,我们总会拿各个历史时期不同的文学作品来做论据,各自都能借之堵住对方的嘴,胜负只在谁掌握的资料比较详细而丰富。后来其中有些人看到了这种论战的虚伪本质,开始怀疑概念本身。他们问:纯文学是什么?通俗文学是什么?这些词到底可靠不可靠?有没有实际意义?
这些词当然有意义,可不可靠却不是它们自己能决定的。在一个学科当中,有些研究收效快,回报大。而另外一些研究注定默默无闻,来日方长。我们总不能避重就轻,只做那部分“有用”的研究,而放弃那些枯燥艰难的基础性工作。这种情况在科学研究领域非常普遍,在人文,尤其是文学领域,也是一样的道理。“纯”与“不纯”、基础与实用的粗暴划分,在其诞生之初,也许是一种阶层思想,或者“精英”们对另一部分社会成员的偏见。然而如今,为了人类种群的延续,一个更加长远的目标,这已成为一种激励的机制,是一顶隐形的冠冕。
不过,这一原因实在有点太“心照不宣”了,以至于我们都不大确定别人是否也同样明了。因而,当对方一本正经地挑起一次“纯文学”概念辩论的时候,我们仍然应该认真谨慎地做一番剖析,才不至于一句话道出那个原始“真相”,把一个好问题扼杀在了摇篮里。这篇文章就是想要讲讲“纯文学”、“通俗文学”,以及与之相关的几个概念的简单情况,并且讨论它们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正确的“打开方式”。
毋庸置疑,在所有这些概念中,“纯文学”这个词是问题最大的,经常看到有些书里写:“纯文学这个说法现在已经不大使用”。好端端一个词,为什么不使用了?原因可能是:不敢用,怕引起争议。为什么别人没事,就它是非多?原因是:这个词太深入人心了。“纯文学”这个词的特色就是口语化,正如它的字面意思那样,简单明白,一看就懂。从音调上讲,你要说“雅文学”,这词读起来极拗口;纯、文、学,就不同,三个字都是第二声,念起来不单顺溜,甚至还有点悦耳。
这个词的弊端是无法写进字典。任何人一看这个词都能心领神会,可要你仔细给个定义,太困难了。有些解释家很聪明,说纯文学就是与通俗文学相对的那种文学类型。去面试做自我介绍,开口就说:“我是隔壁老王的死对头。”别人恐怕也摸不着头脑,这介绍就是失败的。可以推测,制造这个词的人,自己也没想明白它是什么。但是造词是为了拿出来用的,不是为了编字典的。有句话叫“存在先于本质”,纯文学这词就没有固定的“本质”,可是它存在了,因为要用。
“纯文学”这么一个好词用不了了,有点犯忌讳。它离开之后,身后留下一片白茬地。总得有另一个词来填补,不然话到嘴边堵住了,没法讨论问题。于是有了“严肃文学”。现实中,“严肃文学”和“纯文学”并行不悖,口头说话,都是讲“纯文学”,一换成书面,就不得不“严肃”起来。其实使用这两个词的人,心里想的都是一回事,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形式主义”。
严肃文学这个词的好处,在于没有“纯文学”那么明白好懂。很多人看到“纯文学”这个词,第一反应就是:“什么才叫纯?你说纯就纯,怎么我就不纯了?用的是哪家的标准?”从一开始空气里就能提炼出十几斤硫磺。而大家第一眼看到“严肃文学”,就想问:“文学一定得是严肃的吗?就不能幽默的有趣的?”答案则是早就备好的——严肃文学之“严肃”指的是创作态度,不是作品风格。于是话题就绕开了,矛盾一下子冰释,双方笑得像两个孩子。
作为“纯文学”的御用替身,严肃文学这个词是比较合格的,它悄悄隔开了圈里人和圈外人,明者自明,不明者也不大会去追问什么。只有一些真正爱好文学的人,才会去关心诸如“态度”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发问。除此之外,严肃大抵是跟娱乐相对的,娱乐就是轻松搞笑,严肃就是正经八百。那些高大上的文字大概也都是很正经的人用很正经的态度制作出来的,这一点是大家都很愿意相信的。
至于严肃文学的对面到底是什么呢?有两个选择,一种是“不严肃文学”,一种是“非严肃文学”,这两者也有很大的不同。“非严肃文学”,从字面上应该是指除了严肃文学以外的其他文学。换句话说就是:严肃文学+非严肃文学=文学。如此一来,你若拿通俗文学和严肃文学对立起来,就不怎么有说服力了。因为通俗文学可能是“非严肃”的一种,但也仅此而已。至于“不严肃文学”,则就成了一个很具限定的概念了。在严肃与不严肃之间,必然还有一大片难以界定的文字,它们又该如何称呼呢?在这种情况下,通俗文学也无法跟严肃文学对立起来。不管从思想、内容、形式抑或态度,通俗文学都未必不严肃。
那么,到底什么是通俗文学呢?这个词争议反而不大。“通俗”从字面上讲就是通俗易懂,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关于通俗,虽然讨论不多,可大家其实理解都不一样。有的人认为“通俗”指的是语言,语言平易近人,谓之通俗。这么一来,汪曾祺的散文就是一种通俗文学,李白的《静夜思》也是。有的人认为“通俗”指的是内容,没完没了的谈情说爱、家长里短,满足大家的窥私欲望,谓之通俗。这么说,汪曾祺还是通俗文学,张爱玲也是。还有的人说“通俗”指的是主题,回避崇高,拘于表现勾心斗角,三观不正,内容有伤风化的那些,谓之通俗文学。其实这也不叫通俗,倒是叫“庸俗”比较准确。而写作的出发点也是一个方面,纯为“版税”而写的,谓之通俗文学。问题也是有的,不管哪个作家写作都为版税,能畅销自然是好事。当然,也有人把通俗文学和“类型文学”等同起来,仙侠玄幻武侠悬疑耽美等等,都在其列。
这里面有一个误会,当我们定义“通俗文学”的时候,总是比照着“纯文学”或“严肃文学”来讲的,如此便引起了含糊和混乱。本身“纯文学”跟“通俗文学”就属于类型不同的描述,正如女人和非洲人,是不同类型的限定语,无法对立起来。而在我看来,一个非洲人同时也可以是女人,因此一部文学作品,可以是纯文学,同时又是通俗的。也就是说,这部作品既在文学写作和人类精神探索方面取得了较高的成就,而又在某种层面上使普通人都看得明白。因此它既“纯”与“严肃”,而又通俗,即所谓雅俗共赏。
真有这样的文学作品吗?当然有,曹雪芹的《红楼梦》是一个,西方的莎士比亚戏剧,也算。对比这两个典型,我们会发现,它们都技艺成熟高超,内容与形式和谐,故事情节安排得当且具有启示意义,反映他们所处的时代而又能体现普遍人性。这些都为文学家所赞叹;同时情节紧凑吸引人,贴近生活实况,因此为普通人所欣赏。区别只在于内行和外行看到的东西不一样罢了。
关于《红楼梦》是纯文学还是通俗文学的问题,有些专业的学者还认为,《红楼梦》在其出现之初被当作“通俗文学”阅读,是那个时代的语言环境决定的(由于当时纯文学都是用文言写的,《红》的语言是很口语的)。而把它放在今天看,则明显雅于现在的白话,因此它从通俗一跃成了严肃。由此学者们就提出了一种“相对论”,说通俗文学和纯文学是一种历史概念,今天的网络文学到了几百年后,也可能变成纯文学。另外也有从小说的地位说起的,近代以前的文学不重视小说,因此《红》被当作通俗情有可原。随着小说成为文学大宗,《红》地位蹿升也属自然。
以上说法应该分两方面看:
一方面,这种提法本质上还是将通俗和“纯”对立起来,这是根本的错判。我们想象非洲人不是女人,是因为我们所认为的“女人”应该是一副亚洲人的面孔,皮肤越白皙越好。非洲女人简直与我们的理想背道而驰。所以一个问题困扰着我们,非洲女人到底算不算女人?正如我们对于文学的看法,一部通俗易懂的文学作品到底算不算纯文学?公孙龙的“白马非马”似乎很可笑,却正是我们常常不自觉采用的逻辑。
不过不管怎样,从当时的群众接受程度判断一部作品是哪一类作品,总是不可靠的。从语言上讲,“雅”和“古典”的感觉并非先验的审美判断,都是后天养成的。我们觉得《红楼梦》雅,是因为它与我们熟知的雅文字使用了类似的语法和词汇,唤起了相似的感觉。几百年后的人可能会觉得《斗罗大陆》雅,前提是他们觉得王蒙、莫言、苏童也很雅。
另一方面,这种说法的可贵之处在于,它把定义的标准从作品本身,转移到了读者的阅读行为上。也就是说,对于一部文学作品到底是通俗还是“纯”,读者有一定的“贡献”。比如说,你从《红楼梦》里看到的是一个儿女情长的故事,那么它就是一部通俗文学。如果你从里面读到的是诲淫诲盗,那么它就是一部庸俗小说。如果你能像红学专家那样去解读,或者使用叙事学的理论去解读出道理来,证明它是深邃的或高超的,那么它就是“纯文学”。在此纯与俗,就是读者自己的问题了。
可是并非每一部文学作品的归类都取决于读者,像那些制作拙劣的网络小说,无论如何也无法从中解读出具有理论价值的成分,甚至连基本的语法都错漏百出,那么这部作品就肯定是通俗或庸俗文学了。由此我们可以发现,通俗不是坏,通俗里也分多个层次。有些“类型文学”作者水平超群,只是藉由一个类型故事来表达他的思想,这样的作品应该算是“通俗”里的优秀之作,处于候补状态,随时有可能跻身“纯文学”之列。
这才是“相对论”说法的合理角度。一部作品本来就应该在人们的解读和研究中,被不断发现和挖掘。《红楼梦》就是如此。假设你是它的第一个读者,无论如何你都会觉得它讲了一个既有意思,又有点伤感的故事,仅此而已。对于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第一眼就发现它的全部价值是绝对不可能的。一部伟大的作品,就应该从通俗走向“严肃”。我们也会由此想到,我们对于“纯文学”的设想发生了错误,必然会影响我们的创作。很多作者在创作之前就把作品定义为“纯文学”,于是开始构想纯文学应有的样子,这就等于先把门锁起来,不让别人进去。
真正的“纯文学”应该是读出来的,而不是写出来的。阅读才是文学的筛选过程,写作者只负责写自己擅长的文字。纯与不纯的偏见,浪费了很多写作者的青春。有些人的才华就适合用来编各种惊险刺激的故事,有些人就适合描写校园爱情,有些人适合思考“人之存在”。他们各有所长,但其中一部分人,为了所谓的“纯文学”光环,放弃了自己的优势,去做力不能及的探索。这和那些受到物欲的诱惑而停止思考的人,同样令人惋惜。
不过,文字必然有高下之分。我们所希望的,不是整个文学市场充斥着纯文学,如此也使人窒息。读者所盼望的,是市场上既有纯文学,也有通俗文学,但他们都是优秀的作品。“纯文学”里也有糟糕的作品,也有急就章,有恶心的抒情,这些与下三滥的低俗小说同样令人讨厌。因此,相比于纯与不纯,通俗与不通俗,我更愿意使用“高雅文学”这个词。
高雅文学,也就是既高又雅的文学。高是指境界高,立意高,体现内容方面;雅是从语言和形式的层面上评判。这是两条分割线,由此可以分出四种文字:高而雅、高而欠雅、雅而不高、不高又欠雅。比如《红楼》,一开始读,我们先确认它是雅的。随着了解的深入,慢慢发现它的高。又如金庸的武侠,一般称它为通俗小说,这无法使“金庸迷”们满意。我们可以说,它是雅的,但未必高。如此就避免了一棍子打死,把它和一大堆烂作品归在一起。又如一部分唐诗宋词,一般我们认为古典诗歌都是“纯文学”,其实也不然,它们确实都很雅,但思想境界不一定高。再如郭沫若的《女神》,力量很大,冲破一个时代的沉闷空气,但文字不算考究,比较一般,我们认为它是“高而欠雅”。
高雅文学这个概念,避免了纯文学和通俗文学这种简单的两分法,使我们更容易定位一部作品,这对于文学,以及文学的创作者们,也更加公平一些。而我们所提倡的,自然是既高又雅的文学,这也给作者们树立了更加明确的目标。在具体的使用中,必然也会有一些争议。比如:何谓“高”?达到什么程度才算“雅”?古代的雅和现代的雅能不能直接比较?高和雅都不涉及创新性,一部又高又雅但全无突破的作品算不算高雅文学?等等。这些问题似乎既不是“高雅”二字能回答的,也不是“纯文学”和“严肃文学”能回答的。这些名词只是给人一种概念,从而有一个方向,至于原创性和创新性,大概只能靠有志于写出经典者的自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