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影之城@2003
如果给女孩子写纸条算是写作诗歌的话,我已经写作了十个年头。这期间我没有投过任何稿,除了在自己编校刊的时候救过急以外。我先后开始写过三部小说,这是第四部。前三部都只开了头,就不知怎地写不下去了。听说最后手稿都落到女孩子手里,再也拿不回来了。
这次我决定写完它。虽然我极度缺乏想象力,但并不妨碍我撒谎并且撒的很好,好到连自己有时也骗了,不知道自己原来是个傻逼。我的主人公也是这副德行,可以视做我的同类。
我已经接近二十一周岁半了,还是光棍一条。我的主人公跟我不一样,他只是不知道曾经拥有和天长地久的区别,因而搞的自己焦头烂额。从小学开始我就被教育说写作要有中心思想,不免受了毒害,各位要是有些不适,赶快招呼吗丁林,就象我看娱乐新闻时那样。
最后介绍一下我的主人公。他老爸为了遵守家谱,给他起名叫宁坚庭,却给儿子落下了“坚挺”的外号,给他的人生落下了阴影。他与笔者同龄,大学毕业后找不到喜欢的工作,因而考了研究生,现在在等成绩。简单的说,他稍稍有点自虐倾向。
从现在开始,让我们相互安慰。
一 关于丁雅
Lolita,light of my fire,fire of my loins.My sin,mysoul.Lo-lee-ta:the tip of the tongue taking a trip of three stepsdown the palate to tap,at three,on the teeth.Lo-lee-ta.
这本书我已经买了三个月了。我在这页夹了书签,再也没有看下去。现在我住在我的父母家,因为我还没有成家,所以这里还是我的家。这里是铁路职工宿舍,所以我家的阳台离北同蒲铁路只有二十米。每天每夜装满煤或是人的列车从这里经过,把各种东西扔在积满了雪的花岗岩道砟上。白天铝合金门窗被整的格格响,盖过了电视的声音。晚上电力机车在接触网上打出灿烂的兰色火花,照亮我失眠的窗台。
年已经过的差不多了。在过年的时间里我在一座城市里被往事灌醉,变成了一滩人型的肉泥。那并不是在我现在所在的城市,那是在一座幻影之城。它之所以是一个幻影,是因为我曾经在那里认识了一个叫丁雅的女孩子,并且我再也不想回到那里,尽管我在那里度过了六年的少年时光。我所有留恋过的城市,都将是一个我记忆中的幻影之城。它们对我而言,也许并不曾真的存在过。
可这并不能解释我的桌上摆着一张纸条和一叠写着我自己的字迹的稿纸。纸条上是一个女孩子的笔迹,我非常熟悉。那是一个日本的地址。而我自己的字迹则是:送给丁雅:the time&space between us。里面是一些标记了轨号的诗歌,看起来是一些歌词。
今天下午一个叫竺季风的男人打电话给我,他是我初中高中六年的同学,现在是一名实习牙科医生。在交谈中我忽然醒悟到,有些东西,我是无法忘记的,就算你真的要把它忘记。
三天以前是我们高中同学聚会的日子。据竺季风所说,我在那天很快就醉了,并且和他在丁雅家里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他在我醒来之前就离去了。那天我揉着涨痛的头,从一个女孩子的房间里钻了出来,看到了一张我一直不想记起的女孩的脸。那个女孩就是丁雅。
我穿着一身灯心绒衣服,脸若白纸眼若黑洞。丁爸爸和丁妈妈看着自己的女儿和这个来路不明的留着长发瘦的象根火柴的男孩子作着亲昵的举动,心里很是怀疑。神智不太清醒的我被留下来包饺子,闹出了很多笑话。在吃了很多之后,我假装要帮丁妈妈洗碗,被丁妈妈充满生活智慧的双眼识穿了。于是我就在忙着打电话联系同学准备去唱歌的丁雅旁边坐下,和法院干部丁爸爸讨论伊拉克局势。在丁爸爸解除警惕之后我乘势给伯父点了一只烟,却被丁雅在背上狠狠拧了一把,险些掉下泪来。
我第一个说话的高中女同学就是丁雅。我和她说的第一句话是:你为什么要掐我?她和我说的第一句话是:老师叫你回答问题了。
不可否认我上高中的时候很招人恨。我每天打三场篮球,晚上看通宵录象,和不良少年在教室角落抽烟,上了课就倒头大睡。我所有的任课老师都恨我入骨,因为每次他们把我提溜起来我看看板书对答如流然后倒头就睡。我所有的不算朋友的男同学都恨我入骨,因为每次他们被提溜起来都答不出问题被罚站。我所有的除了丁雅以外的女同学都对我爱恨交加,因为我每次几乎都被英文老师赶出教室却还可以考全班第三,她们天天抱着习题集睡觉也只能考全班十三。我的年级主任拿我没什么办法,因为我考试很有一套,所以我笑的很贱的照片还是贴在年级前三十的宣传栏里,简直就是反面教材。其实谁都不知道,因为放假以后回到家里无事可做,我已经把高中课程看的差不多了。丁雅当然也不知道,因为她压根就不知道学习是什么东西,只是觉得我特别与众不同,喜欢我喜欢的要紧。
我躺在丁雅家的沙发上,揉着因为被至今怀恨在心的男女同学灌醉而疼的要命的脑袋,看丁雅化妆。她有一个日本带回来的奇怪的梳子,里面是充丁烷气加热的,可以用来卷头发。忽然她扑了过来,用膝盖压住我的脖子,说别动,你的头发都跟我差不多长了,作个情侣头吧。
她一直就这个样子,疯疯癫癫的,象个假小子。夏天我们在凉爽的黄昏里玩篮球,任之方带了他的一大票红颜知己给他加油,竺季风盯着丁雅伸起手来时露出的光滑腰肢和蕾丝花边猛咽口水。我穿着长裤在三分线外游荡,投进了就狂笑三声,惹来一片嘘声。休息的时候我指指她的低腰牛仔裤,她就偷偷笑着说好哇,连本小姐的花边都看见了,你还看见什么了?当然,我告诉她你的身材很好,值得骄傲。她就变本加厉,把T恤的下摆系起来。
我和穿着长筒靴子单裤子长袖T恤只罩了一件大衣做东京少女状的丁雅顶着被丁烷燃烧后的热量修理过的情侣头走在积雪开始融化的街头。 本来分开来已经很吸引眼球,现在最起码起到了平方的效果。我们这里是中小城市,可没有出现过这两个看起来毫不搭调的人物一起行动的情况。有许多人的脖子都快拧下来了。其实如果他们懂得英文,就会摔的满身是泥。在丁雅敞开的大衣里,那件长袖T恤的胸口赫然写着:THE ENDLESS WAVE
在黄昏来临之前我想起我们一起看过的晚霞。那时侯时间过的很慢。我和丁雅站在楼顶,看着太阳一点点从远处的山头上掉下去。云彩变成鲜红,然后是橙黄,最后是蓝绿,紫黑到和夜空一个颜色。丁雅形状浑圆的乳房在我的手里变成了被山头掩埋的太阳,我的锁骨上面经常留着两排牙印。好在我一个人住在一套大房子里面,不会被家里人撞见,否则我就很难解释他们的来由。这套房子是我爷爷买的,可他却喜欢住在沟里,因为可以每天打麻将,而且每个人都认识他。我常常和丁雅在这套房子里搞东西吃,在厨房发明各种奇怪的菜式,例如用黄瓜夹着苹果的沙拉等等。晚上我骑着自行车和丁雅穿过昏黄的路灯,把她送回家,在路上给她唱情歌,然后在没有灯的楼道里吻到几乎窒息。
现在我和丁雅站在城市中心的广场,吸着听说会让男人硬不起来的VIRGINIA。细细长长的薄荷味道飘散在下午的阳光里,犹如幻觉一般真实。丁雅说,你不怕么?我笑笑,我是坚挺嘛,你知道的。丁雅作个纯情的样子,看来我那时侯早该试一试了。
我们被我那帮讨人厌的同学拉到一家叫阿里巴巴的KTV,要了一个大包厢。丁雅很喜欢唱歌跳舞打保龄溜冰之类的活动,我则是个彻头彻尾的闷蛋。虽然我大学里搞过乐队,不过我对卡拉OK这类活动可没有感觉。大家唱了一顿20世纪90年代的口水歌,我则躺在假皮沙发里昏昏欲睡。被丁雅揪着耳朵站起来,我就存心捣乱,点了HOTEL CALIFORNIA和LET IT BE,发挥了天才的走调功力,逗的大家前仰后合。每到这种好象其乐熔融的场合,我就忍不住要耍宝。其实他们都是我的陌生人。有些所谓的同学,直到今天我都不愿意和他们说十句话以上。要不是因为丁雅离开中国太久了,想要找回些自己的记忆,我压根就不会来。
快要考大学的时候,我已经很久没有和丁雅去看夕阳了。我那个时候脑子里装满了英文单词和数理化公式,忘记了女孩子的味道。丁雅每天盯着天空发呆,问她想什么,她也不说。忽然之间,我觉得我们之间已经有了距离,而且有了分离的迹象。我决定考到上海去。而丁雅都没有报名。
有一天她告诉我,要去日本了。我们在楼顶坐了好久。一句话也没说。
丁雅要和我唱情歌。我忘记说我很容易脸红,由衷地。丁雅对这个现象的评价是:谁不知道你是个混蛋,还作出这副死样子来。于是我们深情款款的开始彼此对视,在竺季风和任之方的嘘声和口哨声里唱起《往事不要再提》。
我没有丁雅的照片,一张都没有。我没有毕业照,一张都没有。所有我曾经留恋过的生活,我都试图抹去他们的痕迹。因为我常常陷入寂寞,而在寂寞的片刻里,这些痕迹都会变成体内的刺痛,让人癫狂。而丁雅留着我们所有写过的纸条,所有她给我拍过的照片,以及我送给她的所有的书,磁带,和我们生活的一切痕迹。因为,她是活在回忆里的女人,留恋时光的踪迹。
我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丁雅已经去日本了。我一个人躺在我们前一年七夕躺过的玉米地里,看着银河从城市上空穿过,犹如幕布上的一道裂缝,泄露出无数真相,让人绝望。
从阿里巴巴出来,天已经黑了。丁雅明天就要走了。我也将离开这个城市,回到我的电视生活里,等我的成绩。猎户星座挂在南天,明晃晃地。天狼星在孤独的闪光。我和丁雅走在昏黄的灯光下,情景如此熟悉,而无论是人还是这城市,都早已改变,只留下过去的模糊的外壳。
楼道里装了路灯。我坐在客厅里,丁雅在抄地址给我。
你真的什么都不在乎吗?
。。。。。。
她总是这样问我。就象半个月之前她四年半来第一次打电话给我。我们几乎已经认不出彼此的声音,然后总是沉默。从前我们在电话里也总是沉默,以后还会是。
我们在喧嚣的酒店大堂里重逢的时候,已经象是上海男人的依旧忧郁的我悄无声息地站在角落里,掏出烟来。已经象是日本女人的古灵精怪的丁雅悄无声息地站在我面前,把烟点燃。我们一起说:深吸一口。然后拥抱。牙科医生竺大夫嘲笑我们被烟熏黄的牙齿,拿不到学位的脂肪肝患者任之方则看中了丁雅的LV手包。我们象五年之前一样挽着胳膊风度翩翩的在人群里挖苦我们讨厌的萎靡的同学们,象五年前一样的招人恨。这样做的结局是我很快的喝醉,并且成功躲过了我讨厌的跳舞和合影留念,在丁雅的房间睡了一夜,陪伴我的是已经订婚的竺季风。
我手里捏着一张标记着东京地图上某一点的纸条,和丁雅在防盗门背后接吻到将要窒息。
我不会去送你了,我害怕伤感。
我会回来的。结婚的时候不许不叫我。
我还是光棍啊。这都是因为当初你甩了我,给我幼小的心灵投上了阴影。
这样你就不会爱上别人了。我要你爱我直到我死。
说实话我不该送丁雅那本《情人》。即使她那年已经十六岁了。就象现在我站在阳台上,看着电力机车在夜空里打出火花。我的记忆终于回到了现实的怀抱,回到了我桌上写给丁雅的稿纸。
当我们张开双手却只拥抱住回忆
当我们屏住呼吸却只听得到叹息
当我们睁开双眼却只看见了分离
那就是我们之间的时光和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