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的春天?—《区块链思维》第203块

2018-11-18  本文已影响16人  袁晔

在11月18日的财新峰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原行长周小川表示,要弄清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的概念,目前主要有三点区分:第一,数字货币是数字的还是物理的,现在的货币很多都是数字形式的,大家所说的数字货币只适用于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加密货币;第二,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是基于token(通证)还是基于账户;第三,是为零售服务,还是为批发服务。

周小川表示,数字货币可以是中央银行的,也可以是私营部门的,也可能是两方面合作。央行更注重币值稳定,私营部门若不建立相关法规条例等,币值可能不稳定。目前,针对数字货币的多种发展方案正在竞争中并行,这对央行和监管部门都提出了挑战,央行已成立了数字货币研究所,表明央行可以组织这方面的研究,但无法确保方案最优。应鼓励多渠道研发,相互竞争的体制,但在投入使用时要保证不会造成大的伤害,要以对后果能够可控的方式进行研发。

这是继美国针对加密数字货币的一系列听证会后,出台的按照Security(证券)监管现有1C0的方向,并开始按照STO开始进行数字货币2.0时代。香港证监会公布虚拟资产新规后,大陆对加密数字货币的一次公开表态。再结合“网信办旗下杂志刊发《区块链系列组稿》”,可以非常明确的看出来: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特别是经济大国和强国已经将数字货币提高到了非常高的位置,不仅仅是为其正名,更是在为数字货币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如果说STO可能是区块链寒冬里的一抹阳光,那么我国对数字货币的发展趋势研判则说明了,春天的脚步越来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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